| 名称 |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5年度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总结 | ||
| 发布机构 | 办公室 | 索引号 | 0218077J/2025-00417 |
| 主题分类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文号 | |
| 发布日期 | 主题词 | ||
| 效力状态 | |||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2025年度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总结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5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要求的通知》(冀政办字〔2025〕6号)要求,现将我厅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省生态环境厅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共106件(主办14件、分办3件、会办86件、参阅3件)。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3件。省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主办件办理结果达到A类11件、B类4件、C类2件。截至目前,建议提案沟通、调研、办理、答复、走访、反馈、复查、报送、参阅件联系沟通、答复函信息公开等工作已全部完成,实现主办件沟通率、按期办结率、代表委员满意率三个100%的工作目标,办理质效得到代表委员充分认可。
二、主要工作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责任机制。我厅坚持将建议提案办理纳入总体工作部署,严格落实“3+1”办理责任分工机制,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厅主要负责同志对主办件办理情况及答复逐件审签,将建议提案办理与业务工作一体谋划研究、一体推动落实。分管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建议提案交办会,对办理工作具体指导,重点件包案全过程参与。承办处室按照职能分工定人定责,按步骤规范办理,妥善处理每一件建议提案。办公室总协调,建立线上线下办理工作双台账,加强沟通联系和组织协调,抓好督查督办。
(二)注重全面分析,精准分解任务。年初组织对全部建议提案进行办前综合分析,找准代表委员反映集中的难点、社会和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形成综合分析报告。落实承办工作要求填报《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责任分解表》,严格执行“沟通-交办—起草—再沟通—审核—答复—反馈”全环节管理。承办中深入开展实地调研,制定切实可行的办理方案。答复实行处室负责人、分管负责同志、主要负责同志“三级审核”制度,确保答复内容详实、措施具体、表述规范。
(三)加强沟通联系,凝聚工作共识。办理前主动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责任分解表》寄送给代表委员,畅通沟通联系渠道。办理中主动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一步征求意见建议,沟通答复内容。报送后走访复查,确保办理实效。采取“走出去”登门拜访、邀请视察调研和“请进来”汇报工作、集中交流座谈等方式与代表委员沟通交流,积极改进有关工作。所有建议提案主办件全部走访复查到位,代表委员对办理态度和结果100%表示满意。
(四)主动公开宣传,深化成果转化。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依法主动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将办理复文纸质件寄送至各代表委员,同时上传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履职平台。A类答复意见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公开,B类和C类答复意见通过厅门户网站公开。高度重视办理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等宣传渠道,大力宣传承办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工作总结并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升办理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三、工作成效
(一)大气污染防治举措持续推进。围绕刘炳锋代表、崔建升委员提出的有关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建议提案,持续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结构优化调整,深化重点行业污染减排,指导企业提升环保绩效等级,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一是推进三大结构优化调整。积极推进邢钢新项目建设投产,加快老厂区退城搬迁。推动步进式烧结机、球团竖炉、燃煤独立石灰竖窑等装备转型升级或关停退出。开展燃煤锅炉、城区燃气锅炉、2蒸吨及以下生物质锅炉、燃料类煤气发生炉清洁能源替代。大力淘汰老旧柴油货车,加快推广新能源重卡。二是深化各类污染源治理。统筹实施工业源、移动源、扬尘面源和生活源多污染物协同管控,狠抓烟花爆竹禁限放、露天焚烧管控、春季扬尘防控、夏季臭氧防治等重点。大力推进钢铁、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积极推进活性炭再生中心、集中喷涂中心等集中治理设施(“绿岛”项目)建成投用。三是建立重污染天气豁免清单制度。在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的基础上,建立重污染天气豁免清单制度,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保障民生企业等5个类型工业企业以及重大工程项目和应急抢险工程,对环保绩效达到要求,符合纳入条件的工业企业和工程项目,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可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二)环保绩效创A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吸纳省工商联“关于深化重点行业环保绩效创A,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的建议”,左克永委员“创好更要守好创A‘金字招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建议”,围绕政策支撑,针对行业特点细化制定钢铁超低排放差别电价、水泥A级企业错峰停窑天数减免、支持垃圾发电企业创A等个性化激励政策,出台15条进一步鼓励和支持创A政策措施,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围绕资金支持,帮助创A企业谋划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项目191个、争取20.2亿元,对完成创A企业拨付省级财政奖补资金5.6亿元。集中举办3次政银企对接活动,7家银行向129家创A企业发放贷款1609亿元。围绕质量管理。推进“内控+举报+执法”监管模式,逐企业建立内部质量提升考核奖惩制度,谋划搭建A级企业问题隐患举报奖励系统,开展A级企业复核评估、服务帮扶,对发现问题的1家水泥和1家建筑陶瓷企业降级、1家水泥企业降级预警。截至今年9月底,全省重点行业A级企业达到147家,其中56家在产钢铁企业实现全面创A,数量全国第一。
(三)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针对王新霞代表和梁君奎委员提出的有关美丽河湖建设方面的建议提案,坚持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美丽河湖建设为抓手,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分区施策、分类指导,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我厅与省财政厅立足全省,指导相关地市按照国家要求并结合当地实际和流域特色,开展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方案编制和项目谋划,同时强化省级指导帮扶,先后组织开展两轮次专家评审会提出完善建议和改进方向并择优推荐上报。
(四)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整治效果不断显现。认真研究巩雪桦委员关于“加强河北省土壤污染防治,保障人民健康的提案”。持续完善土壤环境监测体系,组织实施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全省耕地土壤环境例行监测工作,建立土壤-产品协同监测机制。严格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建立多部门分工负责的联动监管机制,严格落实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全面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持续推进农药减量增效。进一步完善联合执法机制,组织开展多轮利剑斩污专项行动,有力震慑土壤污染违法行为。充分吸纳程楠委员“关于加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后续管理工作的建议”,认真落实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计划、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指导意见、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加强与厕所改造有效衔接,突出重点流域区域,有序推进治理,深入开展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整改提升活动,推动构建“五位一体”管护机制,提升设施运行水平。截至2025年9月底,全省累计完成30582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污水乱排乱放现象基本杜绝,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五)大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充分吸纳田京雷代表“关于完善钢铁行业碳管理体系积极应对全国碳市场的建议”、韩宏升代表“关于加强机电设备碳足迹管理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强化企业碳排放管理服务方面,严格数据质量管理,加强政策技术培训,开展碳市场钢铁水泥核查及碳减排专项服务,指导企业完善内部碳管理制度,提升碳排放管理水平。推进重点行业产品碳足迹管理方面,以钢铁、水泥产品为重点,开展碳足迹相关参数调研与核算研究,鼓励相关行业协会、企业、科研单位等研究制定重点行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充分吸纳曹胜昔代表“关于开展河北省应对气候变化城市安全技术研究提高城市应对极端天气韧性能力的建议”,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试点建设,积极指导雄安新区、保定市和秦皇岛市三地深化试点建设,探索构建城市适应气候变化治理体系,提升城市应对极端天气韧性。
(六)“无废城市”建设持续推进。充分吸纳崔建升委员“实施利用燃煤电厂粉煤灰进行矿坑填充生态恢复试点工程,推进工业固废与废弃矿山协同治理”的提案,积极开展试点示范,石家庄、唐山市两个粉煤灰回填修复试点项目在相关技术单位支撑下,正在积极推进。充分吸纳王志国委员“关于建立新污染物协同治理和风险管控体系,有效推进多污染物协同减排的建议”的提案,坚持前沿研究与业务协同,加强财政资金投入保障,支持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等项目和能力建设。充分吸纳陈玉芹代表“关于加强城市有机固废再利用进一步推动无废城市建设”的建议,为规范河北省退役风力发电机组利用处置过程环境管理,防治风力发电机组拆除、收集、运输、贮存、预处理、利用、处置过程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促进河北省风电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制定《退役风电机组利用处置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目前这已进入报批阶段。
(七)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效果不断显现。认真研究民进河北省委提出的“关于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的建议”,深入开展政府储备排污权规范投放、可交易排污权认定精细化管理、排污权使用监管、排污权交易与建设项目总量管理和排污权许可证融合、排污权金融赋能、挥发性有机物确权核定等7个排污权机制创新试点,推动完善排污权市场化配置体系。优化交易主体审核,取消县级初审,鼓励实行“不见面”审核,在政府储备差额竞得基础上,推行企业间电子竞价差额竞得。引导金融机构创新开发单一排污权抵质押、排污权+信用、排污权+组合担保、排污权+产业收益,以及产业集群的排污权+数字科技等绿色金融产品。
(八)涉企行政执法日益规范。充分吸纳董香文代表提出的“关于减少环保等执法部门多层级到企业现场检查,更好落实企业宁静日制度”的建议,将规范入企行为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水平的重要举措,上线运行“河北省生态环境执法服务APP(企业端)”,在全省建立一企一码管理制度,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流程监督,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工作人员进入企业必须扫码,避免趋利检查、重复检查、随意检查等问题。严格遵守入企审批制度,取得许可后方可入企,坚决杜绝随意性入企、选择性入企、频繁性入企等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依照《河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将25种轻微免罚行为纳入裁量基准,按照宽严相济、过罚相当的原则,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推动普及边执法、边帮扶、边普法的执法宣传模式。
(九)生态环境治理数字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充分吸纳省民革关于“加强生态环境治理数字化建设 共建美丽河北”的提案,以“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推动“天空地人全感知”等目标,构建美丽河北数字化治理体系。一是统筹规划上。正建“1+1+N”数智环保体系,已汇聚419亿条数据,执法形成“一人到一地一档”机制;下一步编制体系方案,打造生态环境一体化数字底座。二是数字化监管方面。建成气水土智慧监测网:4万多家企业装分表计电,秸秆监控覆盖5万多平方公里,数据达4.46TB;严管第三方、打击弄虚作假,下一步推进监测网转型,建数据分析“工具箱”和大模型。三是支撑体系上。三级环保专网贯通,AI已用于大气污染分析等,未来继续深化AI应用,培养兼具数字技术与生态环境领域专业知识“数字+环保”人才,为我省数字技术在生态环境领域应用提供智力支持。
四、下一步工作
我厅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我厅重点工作,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更加有效的工作举措,持续做好2026年建议提案承办工作,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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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5年度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总结
来源:办公室 时间:2025-11-26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2025年度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总结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5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要求的通知》(冀政办字〔2025〕6号)要求,现将我厅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省生态环境厅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共106件(主办14件、分办3件、会办86件、参阅3件)。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3件。省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主办件办理结果达到A类11件、B类4件、C类2件。截至目前,建议提案沟通、调研、办理、答复、走访、反馈、复查、报送、参阅件联系沟通、答复函信息公开等工作已全部完成,实现主办件沟通率、按期办结率、代表委员满意率三个100%的工作目标,办理质效得到代表委员充分认可。
二、主要工作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责任机制。我厅坚持将建议提案办理纳入总体工作部署,严格落实“3+1”办理责任分工机制,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厅主要负责同志对主办件办理情况及答复逐件审签,将建议提案办理与业务工作一体谋划研究、一体推动落实。分管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建议提案交办会,对办理工作具体指导,重点件包案全过程参与。承办处室按照职能分工定人定责,按步骤规范办理,妥善处理每一件建议提案。办公室总协调,建立线上线下办理工作双台账,加强沟通联系和组织协调,抓好督查督办。
(二)注重全面分析,精准分解任务。年初组织对全部建议提案进行办前综合分析,找准代表委员反映集中的难点、社会和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形成综合分析报告。落实承办工作要求填报《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责任分解表》,严格执行“沟通-交办—起草—再沟通—审核—答复—反馈”全环节管理。承办中深入开展实地调研,制定切实可行的办理方案。答复实行处室负责人、分管负责同志、主要负责同志“三级审核”制度,确保答复内容详实、措施具体、表述规范。
(三)加强沟通联系,凝聚工作共识。办理前主动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责任分解表》寄送给代表委员,畅通沟通联系渠道。办理中主动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一步征求意见建议,沟通答复内容。报送后走访复查,确保办理实效。采取“走出去”登门拜访、邀请视察调研和“请进来”汇报工作、集中交流座谈等方式与代表委员沟通交流,积极改进有关工作。所有建议提案主办件全部走访复查到位,代表委员对办理态度和结果100%表示满意。
(四)主动公开宣传,深化成果转化。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依法主动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将办理复文纸质件寄送至各代表委员,同时上传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履职平台。A类答复意见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公开,B类和C类答复意见通过厅门户网站公开。高度重视办理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等宣传渠道,大力宣传承办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工作总结并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升办理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三、工作成效
(一)大气污染防治举措持续推进。围绕刘炳锋代表、崔建升委员提出的有关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建议提案,持续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结构优化调整,深化重点行业污染减排,指导企业提升环保绩效等级,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一是推进三大结构优化调整。积极推进邢钢新项目建设投产,加快老厂区退城搬迁。推动步进式烧结机、球团竖炉、燃煤独立石灰竖窑等装备转型升级或关停退出。开展燃煤锅炉、城区燃气锅炉、2蒸吨及以下生物质锅炉、燃料类煤气发生炉清洁能源替代。大力淘汰老旧柴油货车,加快推广新能源重卡。二是深化各类污染源治理。统筹实施工业源、移动源、扬尘面源和生活源多污染物协同管控,狠抓烟花爆竹禁限放、露天焚烧管控、春季扬尘防控、夏季臭氧防治等重点。大力推进钢铁、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积极推进活性炭再生中心、集中喷涂中心等集中治理设施(“绿岛”项目)建成投用。三是建立重污染天气豁免清单制度。在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的基础上,建立重污染天气豁免清单制度,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保障民生企业等5个类型工业企业以及重大工程项目和应急抢险工程,对环保绩效达到要求,符合纳入条件的工业企业和工程项目,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可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二)环保绩效创A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吸纳省工商联“关于深化重点行业环保绩效创A,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的建议”,左克永委员“创好更要守好创A‘金字招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建议”,围绕政策支撑,针对行业特点细化制定钢铁超低排放差别电价、水泥A级企业错峰停窑天数减免、支持垃圾发电企业创A等个性化激励政策,出台15条进一步鼓励和支持创A政策措施,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围绕资金支持,帮助创A企业谋划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项目191个、争取20.2亿元,对完成创A企业拨付省级财政奖补资金5.6亿元。集中举办3次政银企对接活动,7家银行向129家创A企业发放贷款1609亿元。围绕质量管理。推进“内控+举报+执法”监管模式,逐企业建立内部质量提升考核奖惩制度,谋划搭建A级企业问题隐患举报奖励系统,开展A级企业复核评估、服务帮扶,对发现问题的1家水泥和1家建筑陶瓷企业降级、1家水泥企业降级预警。截至今年9月底,全省重点行业A级企业达到147家,其中56家在产钢铁企业实现全面创A,数量全国第一。
(三)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针对王新霞代表和梁君奎委员提出的有关美丽河湖建设方面的建议提案,坚持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美丽河湖建设为抓手,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分区施策、分类指导,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我厅与省财政厅立足全省,指导相关地市按照国家要求并结合当地实际和流域特色,开展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方案编制和项目谋划,同时强化省级指导帮扶,先后组织开展两轮次专家评审会提出完善建议和改进方向并择优推荐上报。
(四)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整治效果不断显现。认真研究巩雪桦委员关于“加强河北省土壤污染防治,保障人民健康的提案”。持续完善土壤环境监测体系,组织实施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全省耕地土壤环境例行监测工作,建立土壤-产品协同监测机制。严格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建立多部门分工负责的联动监管机制,严格落实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全面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持续推进农药减量增效。进一步完善联合执法机制,组织开展多轮利剑斩污专项行动,有力震慑土壤污染违法行为。充分吸纳程楠委员“关于加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后续管理工作的建议”,认真落实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计划、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指导意见、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加强与厕所改造有效衔接,突出重点流域区域,有序推进治理,深入开展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整改提升活动,推动构建“五位一体”管护机制,提升设施运行水平。截至2025年9月底,全省累计完成30582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污水乱排乱放现象基本杜绝,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五)大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充分吸纳田京雷代表“关于完善钢铁行业碳管理体系积极应对全国碳市场的建议”、韩宏升代表“关于加强机电设备碳足迹管理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强化企业碳排放管理服务方面,严格数据质量管理,加强政策技术培训,开展碳市场钢铁水泥核查及碳减排专项服务,指导企业完善内部碳管理制度,提升碳排放管理水平。推进重点行业产品碳足迹管理方面,以钢铁、水泥产品为重点,开展碳足迹相关参数调研与核算研究,鼓励相关行业协会、企业、科研单位等研究制定重点行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充分吸纳曹胜昔代表“关于开展河北省应对气候变化城市安全技术研究提高城市应对极端天气韧性能力的建议”,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试点建设,积极指导雄安新区、保定市和秦皇岛市三地深化试点建设,探索构建城市适应气候变化治理体系,提升城市应对极端天气韧性。
(六)“无废城市”建设持续推进。充分吸纳崔建升委员“实施利用燃煤电厂粉煤灰进行矿坑填充生态恢复试点工程,推进工业固废与废弃矿山协同治理”的提案,积极开展试点示范,石家庄、唐山市两个粉煤灰回填修复试点项目在相关技术单位支撑下,正在积极推进。充分吸纳王志国委员“关于建立新污染物协同治理和风险管控体系,有效推进多污染物协同减排的建议”的提案,坚持前沿研究与业务协同,加强财政资金投入保障,支持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等项目和能力建设。充分吸纳陈玉芹代表“关于加强城市有机固废再利用进一步推动无废城市建设”的建议,为规范河北省退役风力发电机组利用处置过程环境管理,防治风力发电机组拆除、收集、运输、贮存、预处理、利用、处置过程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促进河北省风电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制定《退役风电机组利用处置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目前这已进入报批阶段。
(七)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效果不断显现。认真研究民进河北省委提出的“关于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的建议”,深入开展政府储备排污权规范投放、可交易排污权认定精细化管理、排污权使用监管、排污权交易与建设项目总量管理和排污权许可证融合、排污权金融赋能、挥发性有机物确权核定等7个排污权机制创新试点,推动完善排污权市场化配置体系。优化交易主体审核,取消县级初审,鼓励实行“不见面”审核,在政府储备差额竞得基础上,推行企业间电子竞价差额竞得。引导金融机构创新开发单一排污权抵质押、排污权+信用、排污权+组合担保、排污权+产业收益,以及产业集群的排污权+数字科技等绿色金融产品。
(八)涉企行政执法日益规范。充分吸纳董香文代表提出的“关于减少环保等执法部门多层级到企业现场检查,更好落实企业宁静日制度”的建议,将规范入企行为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水平的重要举措,上线运行“河北省生态环境执法服务APP(企业端)”,在全省建立一企一码管理制度,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流程监督,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工作人员进入企业必须扫码,避免趋利检查、重复检查、随意检查等问题。严格遵守入企审批制度,取得许可后方可入企,坚决杜绝随意性入企、选择性入企、频繁性入企等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依照《河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将25种轻微免罚行为纳入裁量基准,按照宽严相济、过罚相当的原则,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推动普及边执法、边帮扶、边普法的执法宣传模式。
(九)生态环境治理数字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充分吸纳省民革关于“加强生态环境治理数字化建设 共建美丽河北”的提案,以“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推动“天空地人全感知”等目标,构建美丽河北数字化治理体系。一是统筹规划上。正建“1+1+N”数智环保体系,已汇聚419亿条数据,执法形成“一人到一地一档”机制;下一步编制体系方案,打造生态环境一体化数字底座。二是数字化监管方面。建成气水土智慧监测网:4万多家企业装分表计电,秸秆监控覆盖5万多平方公里,数据达4.46TB;严管第三方、打击弄虚作假,下一步推进监测网转型,建数据分析“工具箱”和大模型。三是支撑体系上。三级环保专网贯通,AI已用于大气污染分析等,未来继续深化AI应用,培养兼具数字技术与生态环境领域专业知识“数字+环保”人才,为我省数字技术在生态环境领域应用提供智力支持。
四、下一步工作
我厅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我厅重点工作,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更加有效的工作举措,持续做好2026年建议提案承办工作,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