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对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281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 ||
发布机构 | 机动车污染防治处 | 索引号 | 0218077J/2024-00134 |
主题分类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文号 | |
发布日期 | 主题词 | ||
效力状态 |
对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第1281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省发展改革委:
李艾军代表(代表证号:14235)提出的“关于建设生物柴油应用国家级示范试点区的建议”的提案(建议第1281号)收悉,现将会办意见反馈如下:
2023年3月,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公开征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建议的函》,具备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编制技术条件的项目业主、行业协会以及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等企事业单位均可提出方法学建议,生态环境部组织对各单位提交的方法学建议进行评估、遴选,结合“双碳”工作需求,择优分批次发布相关方法学。2023年10月《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发布,生态环境部负责组织制定并发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等技术规范,作为相关领域自愿减排项目审定、实施与减排量核算、核查的依据,截至目前,生态环境部已发布造林、海上风电、光热发电、红树林等四个领域方法学。下一步,鼓励我省生物柴油相关项目业主、行业协会以及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等企事业单位积极研究编制并申报生物柴油领域方法学。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3月1日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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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281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来源:机动车污染防治处 时间:2024-03-05
对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第1281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省发展改革委:
李艾军代表(代表证号:14235)提出的“关于建设生物柴油应用国家级示范试点区的建议”的提案(建议第1281号)收悉,现将会办意见反馈如下:
2023年3月,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公开征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建议的函》,具备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编制技术条件的项目业主、行业协会以及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等企事业单位均可提出方法学建议,生态环境部组织对各单位提交的方法学建议进行评估、遴选,结合“双碳”工作需求,择优分批次发布相关方法学。2023年10月《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发布,生态环境部负责组织制定并发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等技术规范,作为相关领域自愿减排项目审定、实施与减排量核算、核查的依据,截至目前,生态环境部已发布造林、海上风电、光热发电、红树林等四个领域方法学。下一步,鼓励我省生物柴油相关项目业主、行业协会以及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等企事业单位积极研究编制并申报生物柴油领域方法学。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3月1日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