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554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 ||
发布机构 |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 索引号 | 0218077J/2023-00185 |
主题分类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文号 | |
发布日期 | 2023-03-17 | 主题词 | |
效力状态 |
省农业农村厅:
潘秀芬委员提出的“关于完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机制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提出以下会办意见:
一是加强《条例》的宣贯工作。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聚焦我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短板和弱项,2022年我厅修订了《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22年9月28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条例》中第三十九条专门对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治理进行了明确,规定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责任,为促进我省农业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治理提供了法治保障。今年,我厅将加大新修订的《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宣贯工作,提高政府有关部门、企业履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严格落实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二是开展塑料污染治理联合行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塑料污染治理的决策部署,扎实抓好《“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塑料污染治理2022年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落实。2022年,我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13个部门在全省开展了塑料污染治理联合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市级自查和省级核查,对包括农药包装废弃物等多种塑料利用处置情况进行了核查。今年,按照工作安排,我厅将继续联合省直有关部门开展塑料污染治理联合专项行动,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处置等环节的环境监管。三是推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出台《河北省“十四五”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规划》,进一步指导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在结构调整、布局优化、技改提升、产业发展方面进行建设提升。2022年,我省含汞废物、抗生素菌渣、废铅蓄电池、废催化剂等利用处置能力不断提升。截至目前,已建成运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90家,利用处置能力达到4164271.21吨。有效保障我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需求。四是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结合我省实际,以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河北省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确定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指标要求,并对推进农药废弃包装回收利用进行了安排部署。今年,我厅将继续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农业生产废弃物处理处置,按照生态环境部要求做好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督促地方政府源头削减农业面源污染,推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把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治理作为保障生态环境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举措,加强《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宣传贯彻,持续开展塑料污染治理行动,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持续加大整治力度,细化实化工作措施,推动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3月15日
领导签发:吕国新
联系人及电话:吕涛 87803900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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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554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来源: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时间:2023-04-06
省农业农村厅:
潘秀芬委员提出的“关于完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机制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提出以下会办意见:
一是加强《条例》的宣贯工作。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聚焦我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短板和弱项,2022年我厅修订了《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22年9月28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条例》中第三十九条专门对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治理进行了明确,规定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责任,为促进我省农业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治理提供了法治保障。今年,我厅将加大新修订的《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宣贯工作,提高政府有关部门、企业履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严格落实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二是开展塑料污染治理联合行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塑料污染治理的决策部署,扎实抓好《“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塑料污染治理2022年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落实。2022年,我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13个部门在全省开展了塑料污染治理联合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市级自查和省级核查,对包括农药包装废弃物等多种塑料利用处置情况进行了核查。今年,按照工作安排,我厅将继续联合省直有关部门开展塑料污染治理联合专项行动,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处置等环节的环境监管。三是推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出台《河北省“十四五”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规划》,进一步指导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在结构调整、布局优化、技改提升、产业发展方面进行建设提升。2022年,我省含汞废物、抗生素菌渣、废铅蓄电池、废催化剂等利用处置能力不断提升。截至目前,已建成运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90家,利用处置能力达到4164271.21吨。有效保障我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需求。四是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结合我省实际,以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河北省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确定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指标要求,并对推进农药废弃包装回收利用进行了安排部署。今年,我厅将继续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农业生产废弃物处理处置,按照生态环境部要求做好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督促地方政府源头削减农业面源污染,推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把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治理作为保障生态环境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举措,加强《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宣传贯彻,持续开展塑料污染治理行动,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持续加大整治力度,细化实化工作措施,推动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3月15日
领导签发:吕国新
联系人及电话:吕涛 87803900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