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对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151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 ||
发布机构 |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 索引号 | 0218077J/2023-00181 |
主题分类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文号 | |
发布日期 | 2023-03-17 | 主题词 | |
效力状态 |
省农业农村厅:
现就贺丽敏代表提出的“关于河北省加快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的建议”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是加强《条例》的宣贯工作。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固废法》,聚焦我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短板和弱项,2022年我厅修订了《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22年9月28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条例》中第三十九条专门对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治理进行了明确,规定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责任,为促进我省农业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治理提供了法治保障。今年,我将厅加大新修订的《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宣贯工作,提高政府有关部门、企业履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主体责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严格落实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二是开展塑料污染治理联合行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塑料污染治理的决策部署,扎实抓好《“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塑料污染治理2022年工作要点》有关精神落实。2022年,我厅继续联合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等13个部门在全省开展了塑料污染治理联合专项行动,开展市级自查和省级核查,对包括农药包装废弃物等多种塑料利用处置情况进行了核查。今年,按照工作安排,我厅将继续联合省直有关部门开展塑料污染治理联合专项行动,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处置等环节的环境监管。三是推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出台《河北省“十四五”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规划》,进一步指导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在结构调整、布局优化、技改提升、产业发展方面进行建设提升。2022年,我省含汞废物、抗生素菌渣、废铅蓄电池、废催化剂等利用处置能力不断提升。截至目前,已建成运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90家,利用处置能力达到4164271.21吨。有效保障我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需求。
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把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治理作为保障生态环境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举措,加强《条例》宣传贯彻,持续开展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持续加大整治力度,细化实化工作措施,推动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防治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3月13日
领 导 签 发 :吕国新
联系人及电话:吕涛 87803900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任代工委,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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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151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来源: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时间:2023-04-06
省农业农村厅:
现就贺丽敏代表提出的“关于河北省加快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的建议”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是加强《条例》的宣贯工作。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固废法》,聚焦我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短板和弱项,2022年我厅修订了《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22年9月28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条例》中第三十九条专门对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治理进行了明确,规定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责任,为促进我省农业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治理提供了法治保障。今年,我将厅加大新修订的《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宣贯工作,提高政府有关部门、企业履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主体责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严格落实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二是开展塑料污染治理联合行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塑料污染治理的决策部署,扎实抓好《“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塑料污染治理2022年工作要点》有关精神落实。2022年,我厅继续联合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等13个部门在全省开展了塑料污染治理联合专项行动,开展市级自查和省级核查,对包括农药包装废弃物等多种塑料利用处置情况进行了核查。今年,按照工作安排,我厅将继续联合省直有关部门开展塑料污染治理联合专项行动,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处置等环节的环境监管。三是推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出台《河北省“十四五”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规划》,进一步指导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在结构调整、布局优化、技改提升、产业发展方面进行建设提升。2022年,我省含汞废物、抗生素菌渣、废铅蓄电池、废催化剂等利用处置能力不断提升。截至目前,已建成运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90家,利用处置能力达到4164271.21吨。有效保障我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需求。
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把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治理作为保障生态环境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举措,加强《条例》宣传贯彻,持续开展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持续加大整治力度,细化实化工作措施,推动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防治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3月13日
领 导 签 发 :吕国新
联系人及电话:吕涛 87803900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任代工委,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