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名称 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41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机构 大气环境处 索引号 0218077J/2018-01766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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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41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8-07-12 15:08 信息来源:大气环境处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冀环办字〔2018〕73

 

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第414号提案的答复

 

 

姚大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河北省大气环境质量 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大气环境问题,是重大的政治问题、民生问题、发展问题,事关稳定,涉及民生,关系未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大气环境保护,把大气污染防治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坚决向污染宣战,大力实施科学治霾、铁腕治霾、协同治霾。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全民防治,源头防治,着力开展农村清洁供暖集中攻坚和燃煤小锅炉、“散乱污”企业、劣质煤管控、不达标车辆、扬尘污染、露天矿山集中整治7个专项行动空气质量有了大幅改善。2017年全省设区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7.08)比上年下降4.8%,优良天数202天,重污染天数(29天)比上年减少4天;PM2.5平均浓度(65μg/m3)比2016年下降7.1%,超省政府目标(同比下降6%)1.1个百分点,比2013年下降39.8%,超“大气国十条”确定的目标14.8个百分点。特别是2017年10月1日-2018年3月31日,全省PM2.5平均浓度(72μg/m3)比上年同期下降29.4%,超环保部秋冬季目标(同比下降15%)14.4个百分点,秋冬季空气质量为五年来最好,人民群众感受度明显好于往年。

    一、突出目标导向,健全治污体系。省委、省政府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基本民生工程和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上升到落实新发展理念、推进经济转型升级、打造生态环境支撑区的高度进行战略部署,研究出台《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意见》等系列文件,形成大气污染防治“1+18”框架体系,研究谋划《河北省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制发《河北省城市及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通报排名和奖惩问责办法(试行)》,每月通报排名结果。省委九届五次全会要求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推动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省委九届六次全会就打赢蓝天保卫战作出安排部署,要求制定3年作战计划,确保年年有变化、3年大见效。王东峰书记、许勤省长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对大气污染治理和秋冬季专项督察、执法检查等提出具体要求,工作之细、要求之严、力度之大前所未有。省人大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省政协将“推进清洁取暖”列为1号提案,省纪委把大气污染防治纳入“一问责八清理”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协调联动、狠抓落实,全社会广泛参与、共同监督,协力开展呼吸保卫战。大气污染防治形成了党政主导、企业施治、创新驱动、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格局。

    二、实施治本攻坚,减轻结构污染。坚持走加快转型、绿色发展、跨越提升道路,把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调整优化作为深化供给侧改革的优先领域,坚决去,主动调,积极转,努力让产业绿起来、能源洁起来、运输污染降下来。一是产业结构调整上,出台《河北省产业转型升级试验区规划(2016-2020年)》、《河北省现代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河北省战略新兴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河北省城市工业企业退城搬迁改造专项实施方案》,建立化解钢铁等过剩产能“1个实施意见+8个配套文件+X个实施方案”政策体系,大力实施化解过剩产能“6643”工程,2017年压减炼钢产能2754万吨、炼铁2132万吨、水泥261.5万吨、玻璃500万重量箱、焦炭808.8万吨、煤炭1068万吨,均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坚决整治“散乱污”企业,制发《河北省集中整治“散乱污”工业企业专项实施方案》,整治改造38785家,整合搬迁898家,关停取缔68747家,环保部在我省文安县召开“2+26”城市现场会,对我省“散乱污”企业整治给予充分肯定。二是能源结构优化上,下大力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张家口风电供暖、邯郸肥乡生物质压块气化、定州生物质制气、邢台威县醇醚燃料等新模式新技术供暖试点积极推进,到2017年底全省新增集中供热面积7400万平方米,热电联产装机容量达4013万千瓦,完成农村清洁取暖353.9万户,其中气代煤302.6万户、电代煤25.2万户、利用地热、生物质、太阳能等取暖10.6万户、自行用气用电取暖15.5万户,“禁煤区”基本实现散煤“清零”;淘汰燃煤锅炉3.6万台5.5万蒸吨,各市建成区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实现“清零”。淘汰火电机组34台68万千瓦,开展劣质散煤管控“百日会战”行动,抽检散煤8083个批次,立案1309件。据监测,“双代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比“非双代区”低1.66,PM2.5平均浓度比“非双代区”低23微克/立方米,PM10平均浓度比“非双代区”低32微克/立方米,SO2平均浓度比“非双代区”低24微克/立方米。三是交通运输结构优化上,全省港口停止接收公路运输集疏港煤炭,集中开展成品油市场和重型柴油车专项整治,抽检成品油24811个批次,立案1582件,传输通道城市加油站(点)全部供应国六车用汽柴油。淘汰老旧车8.8万辆,推广新能源汽车4.3万辆,其中新能源公交车1.5万辆和天然气公交车2.5万辆。除查封、抵押、盗抢、扣押状态不得办理注销报废外,全省于2015年全部淘汰109万辆黄标车。

三、强化协同减排,统筹污染防治。坚持聚焦问题抓要害,驰而不息搞整治,统筹推进优企、治烟、降尘、增绿。实施重点行业污染物全面达标计划,完成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印刷等重点行业VOCs治理1737家;强化排污许可证管理,完成火电、造纸、钢铁、水泥等15个重点行业国家版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下力治理餐饮油烟,落实《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加强规模以上餐饮服务业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治理。着力治理扬尘污染,2017年全省治理建筑工地5170个,完成责任主体灭失露天矿山迹地修复绿化255处。严格秸秆露天焚烧管控,组织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情况执法大检查,约谈21个县(市、区),处罚问责371人。深入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京津保生态过渡带、太行山绿化等工程,加强城市、村庄、厂矿企业绿化,2017年全省新增造林绿化面积741万亩,完成年度任务的176.4%。

四、严格环境法治,实施铁腕治霾。坚持白天晚上一起抓,持续开展“利剑斩污”专项行动,破获了一批涉气环境违法案件。特别是进入秋冬季以来,开展了四轮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项督察和执法检查,开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交叉执法、巡回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共督察政府部门2276个,检查企业(点位)7.4万个,查处涉气问题1.89万个,查办违法案件2215起,对大气污染治理进展缓慢和落实不力的市、县政府进行公开约谈,追责问责相关责任人339人、县处级干部9人,依法取缔关停企业386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79人,在河北日报、河北电视台、长城网和省环保厅官网公开曝光三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有力促进了大气环境突出问题的解决。

总之,在全省各级各部门的努力下,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治霾任务依然艰巨,形势仍然严峻。结合您的提案,今后将继续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大力弘扬塞罕坝精神,加大工作力度、投资力度和政策力度努力实现年度细颗粒物浓度降低6%的目标。

一是坚定不移打赢蓝天保卫战。突出抓好蓝天保卫战集中攻坚,深入开展散煤治理、燃煤锅炉深化治理、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调整、整治“散乱污”企业、工业污染深度治理、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交通运输结构调整优化、机动车(船)尾气治理、扬尘综合治理、垃圾秸秆禁烧十大攻坚战役,确保年年有变化、三年大见效。

二是持之以恒削减燃煤污染。积极推进清洁取暖,坚持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清洁能源则清洁能源原则,突出以气定量、以电定量,稳步推进电代煤、气代煤工程,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强化散煤治理和煤炭市场管理,严厉打击销售各类劣质散煤。深化燃煤锅炉治理,实现全省范围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清零”。

三是全面深入治理工业污染。坚定不移化解过剩产能。制发《关于优化全省产业布局的指导意见》、《关于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实施意见》,年度完成钢铁产能1000万吨、煤炭产能1062万吨、水泥产能100万吨、玻璃产能500万重量箱、焦炭产能500万吨的压减任务,完成14家重点企业退城搬迁改造;坚决整治“散乱污”企业,实现“散乱污”企业清零目标;完成钢铁、焦化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升级改造和烟气减排控白年度治理任务;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全面治理,实施汽修喷漆行业污染整治;开展恶臭气体专项治理,实行“一源一策”,确保达标排放。

四是加快治理交通运输领域污染。加快调整交通运输结构,禁止集疏港柴油货车运煤;强化机动车尾气治理,完成《河北省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工作,淘汰老旧机动车8万辆;开展港口船舶污染治理,10月底前建成10套港口岸电设施;落实《关于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 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和《河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考核细则》要求,制发新能源汽车不受限行和优先通行政策,年内推广新能源车4.3万辆以上;保障公交优先通行权,实施“4+2”城市(即:石家庄、邯郸、邢台、保定市和定州、辛集市)干线公路绕城工程。

五是强化扬尘和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深入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严格执行渣土运输车通行证政策,规范通行时间和线路;城市建成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禁止现场未封闭搅拌砂浆,建筑施工工地开工前做到审批到位、报备到位、治理方案到位、配套措施到位、监控到位、管理人员和监管人员到位,施工中做到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冲洗、施工现场道路硬化、拆迁工地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密闭运输100%,全省建筑工地扬尘整治达标率100%。深化道路、工业企业料场堆场、露天矿山和城乡裸露地面扬尘治理,设区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2%以上;按照“300米见绿、500米见园”要求,构建布局合理、覆盖广泛、大中小结合的公园体系,加强道路绿化和绿道绿廊建设,实现每年新增城镇绿地4.5万亩;推进厂矿企业、工业园区绿化,加强街道、庭院、隙地绿化。建立扬尘抽检和降尘监测考评体系,对各市、县城区实施考核排名。围绕国省干道、高铁沿线、城市周边以及其他敏感区域开展垃圾与秸秆禁烧大会战,推进红外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您对以上办理结果有何意见,请填写办理结果征询意见表并及时反馈。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8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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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冀环办字〔2018〕73

 

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第414号提案的答复

 

 

姚大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河北省大气环境质量 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大气环境问题,是重大的政治问题、民生问题、发展问题,事关稳定,涉及民生,关系未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大气环境保护,把大气污染防治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坚决向污染宣战,大力实施科学治霾、铁腕治霾、协同治霾。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全民防治,源头防治,着力开展农村清洁供暖集中攻坚和燃煤小锅炉、“散乱污”企业、劣质煤管控、不达标车辆、扬尘污染、露天矿山集中整治7个专项行动空气质量有了大幅改善。2017年全省设区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7.08)比上年下降4.8%,优良天数202天,重污染天数(29天)比上年减少4天;PM2.5平均浓度(65μg/m3)比2016年下降7.1%,超省政府目标(同比下降6%)1.1个百分点,比2013年下降39.8%,超“大气国十条”确定的目标14.8个百分点。特别是2017年10月1日-2018年3月31日,全省PM2.5平均浓度(72μg/m3)比上年同期下降29.4%,超环保部秋冬季目标(同比下降15%)14.4个百分点,秋冬季空气质量为五年来最好,人民群众感受度明显好于往年。

    一、突出目标导向,健全治污体系。省委、省政府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基本民生工程和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上升到落实新发展理念、推进经济转型升级、打造生态环境支撑区的高度进行战略部署,研究出台《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意见》等系列文件,形成大气污染防治“1+18”框架体系,研究谋划《河北省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制发《河北省城市及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通报排名和奖惩问责办法(试行)》,每月通报排名结果。省委九届五次全会要求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推动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省委九届六次全会就打赢蓝天保卫战作出安排部署,要求制定3年作战计划,确保年年有变化、3年大见效。王东峰书记、许勤省长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对大气污染治理和秋冬季专项督察、执法检查等提出具体要求,工作之细、要求之严、力度之大前所未有。省人大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省政协将“推进清洁取暖”列为1号提案,省纪委把大气污染防治纳入“一问责八清理”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协调联动、狠抓落实,全社会广泛参与、共同监督,协力开展呼吸保卫战。大气污染防治形成了党政主导、企业施治、创新驱动、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格局。

    二、实施治本攻坚,减轻结构污染。坚持走加快转型、绿色发展、跨越提升道路,把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调整优化作为深化供给侧改革的优先领域,坚决去,主动调,积极转,努力让产业绿起来、能源洁起来、运输污染降下来。一是产业结构调整上,出台《河北省产业转型升级试验区规划(2016-2020年)》、《河北省现代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河北省战略新兴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河北省城市工业企业退城搬迁改造专项实施方案》,建立化解钢铁等过剩产能“1个实施意见+8个配套文件+X个实施方案”政策体系,大力实施化解过剩产能“6643”工程,2017年压减炼钢产能2754万吨、炼铁2132万吨、水泥261.5万吨、玻璃500万重量箱、焦炭808.8万吨、煤炭1068万吨,均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坚决整治“散乱污”企业,制发《河北省集中整治“散乱污”工业企业专项实施方案》,整治改造38785家,整合搬迁898家,关停取缔68747家,环保部在我省文安县召开“2+26”城市现场会,对我省“散乱污”企业整治给予充分肯定。二是能源结构优化上,下大力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张家口风电供暖、邯郸肥乡生物质压块气化、定州生物质制气、邢台威县醇醚燃料等新模式新技术供暖试点积极推进,到2017年底全省新增集中供热面积7400万平方米,热电联产装机容量达4013万千瓦,完成农村清洁取暖353.9万户,其中气代煤302.6万户、电代煤25.2万户、利用地热、生物质、太阳能等取暖10.6万户、自行用气用电取暖15.5万户,“禁煤区”基本实现散煤“清零”;淘汰燃煤锅炉3.6万台5.5万蒸吨,各市建成区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实现“清零”。淘汰火电机组34台68万千瓦,开展劣质散煤管控“百日会战”行动,抽检散煤8083个批次,立案1309件。据监测,“双代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比“非双代区”低1.66,PM2.5平均浓度比“非双代区”低23微克/立方米,PM10平均浓度比“非双代区”低32微克/立方米,SO2平均浓度比“非双代区”低24微克/立方米。三是交通运输结构优化上,全省港口停止接收公路运输集疏港煤炭,集中开展成品油市场和重型柴油车专项整治,抽检成品油24811个批次,立案1582件,传输通道城市加油站(点)全部供应国六车用汽柴油。淘汰老旧车8.8万辆,推广新能源汽车4.3万辆,其中新能源公交车1.5万辆和天然气公交车2.5万辆。除查封、抵押、盗抢、扣押状态不得办理注销报废外,全省于2015年全部淘汰109万辆黄标车。

三、强化协同减排,统筹污染防治。坚持聚焦问题抓要害,驰而不息搞整治,统筹推进优企、治烟、降尘、增绿。实施重点行业污染物全面达标计划,完成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印刷等重点行业VOCs治理1737家;强化排污许可证管理,完成火电、造纸、钢铁、水泥等15个重点行业国家版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下力治理餐饮油烟,落实《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加强规模以上餐饮服务业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治理。着力治理扬尘污染,2017年全省治理建筑工地5170个,完成责任主体灭失露天矿山迹地修复绿化255处。严格秸秆露天焚烧管控,组织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情况执法大检查,约谈21个县(市、区),处罚问责371人。深入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京津保生态过渡带、太行山绿化等工程,加强城市、村庄、厂矿企业绿化,2017年全省新增造林绿化面积741万亩,完成年度任务的176.4%。

四、严格环境法治,实施铁腕治霾。坚持白天晚上一起抓,持续开展“利剑斩污”专项行动,破获了一批涉气环境违法案件。特别是进入秋冬季以来,开展了四轮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项督察和执法检查,开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交叉执法、巡回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共督察政府部门2276个,检查企业(点位)7.4万个,查处涉气问题1.89万个,查办违法案件2215起,对大气污染治理进展缓慢和落实不力的市、县政府进行公开约谈,追责问责相关责任人339人、县处级干部9人,依法取缔关停企业386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79人,在河北日报、河北电视台、长城网和省环保厅官网公开曝光三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有力促进了大气环境突出问题的解决。

总之,在全省各级各部门的努力下,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治霾任务依然艰巨,形势仍然严峻。结合您的提案,今后将继续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大力弘扬塞罕坝精神,加大工作力度、投资力度和政策力度努力实现年度细颗粒物浓度降低6%的目标。

一是坚定不移打赢蓝天保卫战。突出抓好蓝天保卫战集中攻坚,深入开展散煤治理、燃煤锅炉深化治理、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调整、整治“散乱污”企业、工业污染深度治理、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交通运输结构调整优化、机动车(船)尾气治理、扬尘综合治理、垃圾秸秆禁烧十大攻坚战役,确保年年有变化、三年大见效。

二是持之以恒削减燃煤污染。积极推进清洁取暖,坚持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清洁能源则清洁能源原则,突出以气定量、以电定量,稳步推进电代煤、气代煤工程,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强化散煤治理和煤炭市场管理,严厉打击销售各类劣质散煤。深化燃煤锅炉治理,实现全省范围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清零”。

三是全面深入治理工业污染。坚定不移化解过剩产能。制发《关于优化全省产业布局的指导意见》、《关于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实施意见》,年度完成钢铁产能1000万吨、煤炭产能1062万吨、水泥产能100万吨、玻璃产能500万重量箱、焦炭产能500万吨的压减任务,完成14家重点企业退城搬迁改造;坚决整治“散乱污”企业,实现“散乱污”企业清零目标;完成钢铁、焦化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升级改造和烟气减排控白年度治理任务;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全面治理,实施汽修喷漆行业污染整治;开展恶臭气体专项治理,实行“一源一策”,确保达标排放。

四是加快治理交通运输领域污染。加快调整交通运输结构,禁止集疏港柴油货车运煤;强化机动车尾气治理,完成《河北省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工作,淘汰老旧机动车8万辆;开展港口船舶污染治理,10月底前建成10套港口岸电设施;落实《关于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 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和《河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考核细则》要求,制发新能源汽车不受限行和优先通行政策,年内推广新能源车4.3万辆以上;保障公交优先通行权,实施“4+2”城市(即:石家庄、邯郸、邢台、保定市和定州、辛集市)干线公路绕城工程。

五是强化扬尘和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深入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严格执行渣土运输车通行证政策,规范通行时间和线路;城市建成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禁止现场未封闭搅拌砂浆,建筑施工工地开工前做到审批到位、报备到位、治理方案到位、配套措施到位、监控到位、管理人员和监管人员到位,施工中做到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冲洗、施工现场道路硬化、拆迁工地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密闭运输100%,全省建筑工地扬尘整治达标率100%。深化道路、工业企业料场堆场、露天矿山和城乡裸露地面扬尘治理,设区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2%以上;按照“300米见绿、500米见园”要求,构建布局合理、覆盖广泛、大中小结合的公园体系,加强道路绿化和绿道绿廊建设,实现每年新增城镇绿地4.5万亩;推进厂矿企业、工业园区绿化,加强街道、庭院、隙地绿化。建立扬尘抽检和降尘监测考评体系,对各市、县城区实施考核排名。围绕国省干道、高铁沿线、城市周边以及其他敏感区域开展垃圾与秸秆禁烧大会战,推进红外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您对以上办理结果有何意见,请填写办理结果征询意见表并及时反馈。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8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