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统计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综合统计
名称 河北省环保厅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河北省环保厅 索引号 0218077J/2012-09987
主题分类 综合统计 文号
发布日期 2012-03-23 主题词
效力状态

河北省环保厅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3-01-24 10:40 信息来源:河北省环保厅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环境保护部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以及《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政务公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1年,我厅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和环保部关于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规定,积极创新公开形式,强化提高信息公开水平,努力打造廉政、高效、透明的环保政务,取得显著效果。
一、严密组织,确立清晰的工作思路。我厅始终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厅主要领导经常过问,主管领导亲自抓,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研究部署,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要求,确定工作目标,明确工作思路,强化工作力度,形成了厅办公室、政法处组织协调,信息中心技术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和有关处室、单位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担负起推进、协调、监督和具体落实的职责。
二、拓宽渠道,打造便民为民公开平台
坚持因地制宜、灵活多样、便民利民的原则,努力丰富信息公开方式方法,积极拓展信息公开内容和渠道,不断扩大公开的信息量。除在厅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公开各种环境信息外,还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发布新闻通稿,组织新闻采访活动,LED电子屏播放系统,办公场所设立宣传栏、设立举报中心等多种形式公开信息。坚持公开信息资料报送机制,按规定向档案馆、图书馆移交纸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相关文件等政府信息公开资料,同时移交《目录》电子版及电子文档,方便群众查阅。始终把信息公开工作与社情民意工作结合起来,对于群众在河北网络问政平台上的留言及时回复、妥善处理,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提出的诉求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同时,充分利用河北电视台《绿色家园》栏目、河北日报环保专版、《河北环境保护》杂志等媒体,及时通报重要环境新闻、新出台的重大环境决策、事关民生的环境热点问题和区域环境质量状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1年主动公开信息3030条,比上年增加了53%。通过网站发布信息2319条,其中行政许可与非行政许可1755条,企业环境违法信息256条。除涉密信息外,环评审批、验收等行政许可的信息公开率达到100%。依公众申请公开的环评审批、验收、权限等详细信息13项。举行新闻发布会4次,发布新闻通稿19篇,组织新闻采访活动15次。中央媒体刊发报道我省污染减排、环境保护工作的稿件86篇(条),省内主流媒体刊发各类稿件587余篇(条)。向省档案馆、省图书馆移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文件101件。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河北省环保厅网站,网址:http://www.hebhb.gov.cn。
“中国河北”网站,网址:http://www.hebei.gov.cn
2.新闻媒体。
3.行政许可服务大厅、省图书馆、省档案馆等公开场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我厅收到14个依申请公开事项,均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四、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度我厅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4项。其中3起因我厅及时与申请人沟通并组织调查,最后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而终止;另1起我厅已经履行告知义务,驳回申请人复议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我厅未向申请人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1年我厅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还存在着机制体制不完善,工作还不够深入细致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努力在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和加强。一是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围绕社会广泛关注的环境热点、焦点问题以及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增强工作主动性、积极性,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开展环保公共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尽快纳入法制化和规范化轨道。通过网站、媒体、新闻发布会、出版物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开环境信息,认真受理依法申请公开环境信息的申请。三是推动市县环保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加强对市县环保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积极开展市县环保部门门户网站(页)建设,将其作为当前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之一。四是不断提高环保政府信息公开创新能力。继承和发展已有成功经验做法,创新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创新公开形式,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综合统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环境保护部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以及《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政务公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1年,我厅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和环保部关于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规定,积极创新公开形式,强化提高信息公开水平,努力打造廉政、高效、透明的环保政务,取得显著效果。
一、严密组织,确立清晰的工作思路。我厅始终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厅主要领导经常过问,主管领导亲自抓,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研究部署,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要求,确定工作目标,明确工作思路,强化工作力度,形成了厅办公室、政法处组织协调,信息中心技术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和有关处室、单位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担负起推进、协调、监督和具体落实的职责。
二、拓宽渠道,打造便民为民公开平台
坚持因地制宜、灵活多样、便民利民的原则,努力丰富信息公开方式方法,积极拓展信息公开内容和渠道,不断扩大公开的信息量。除在厅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公开各种环境信息外,还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发布新闻通稿,组织新闻采访活动,LED电子屏播放系统,办公场所设立宣传栏、设立举报中心等多种形式公开信息。坚持公开信息资料报送机制,按规定向档案馆、图书馆移交纸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相关文件等政府信息公开资料,同时移交《目录》电子版及电子文档,方便群众查阅。始终把信息公开工作与社情民意工作结合起来,对于群众在河北网络问政平台上的留言及时回复、妥善处理,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提出的诉求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同时,充分利用河北电视台《绿色家园》栏目、河北日报环保专版、《河北环境保护》杂志等媒体,及时通报重要环境新闻、新出台的重大环境决策、事关民生的环境热点问题和区域环境质量状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1年主动公开信息3030条,比上年增加了53%。通过网站发布信息2319条,其中行政许可与非行政许可1755条,企业环境违法信息256条。除涉密信息外,环评审批、验收等行政许可的信息公开率达到100%。依公众申请公开的环评审批、验收、权限等详细信息13项。举行新闻发布会4次,发布新闻通稿19篇,组织新闻采访活动15次。中央媒体刊发报道我省污染减排、环境保护工作的稿件86篇(条),省内主流媒体刊发各类稿件587余篇(条)。向省档案馆、省图书馆移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文件101件。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河北省环保厅网站,网址:http://www.hebhb.gov.cn。
“中国河北”网站,网址:http://www.hebei.gov.cn
2.新闻媒体。
3.行政许可服务大厅、省图书馆、省档案馆等公开场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我厅收到14个依申请公开事项,均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四、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度我厅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4项。其中3起因我厅及时与申请人沟通并组织调查,最后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而终止;另1起我厅已经履行告知义务,驳回申请人复议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我厅未向申请人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1年我厅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还存在着机制体制不完善,工作还不够深入细致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努力在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和加强。一是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围绕社会广泛关注的环境热点、焦点问题以及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增强工作主动性、积极性,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开展环保公共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尽快纳入法制化和规范化轨道。通过网站、媒体、新闻发布会、出版物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开环境信息,认真受理依法申请公开环境信息的申请。三是推动市县环保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加强对市县环保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积极开展市县环保部门门户网站(页)建设,将其作为当前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之一。四是不断提高环保政府信息公开创新能力。继承和发展已有成功经验做法,创新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创新公开形式,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