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亚冰)3月25日,接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侵占生态红线”举报案件后,承德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责成相关部门及属地乡镇立即赴现场进行核查。
经查,承德格恩斯养殖有限公司在设施建设过程中未办理使用林地审批手续,占用了周边林地4.02亩,县林业和草原局拟对其作出罚款48240.24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责令限期恢复林业生产条件。3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县生态环境局再次进行核查时,该公司圈舍已清空、封存,但附着物依然存在,该公司侵占生态红线情况属实。为彻底解决该问题,3月31日,满杖子乡政府联合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对承德格恩斯养殖有限公司对地面附着物进行拆除,共拆除侵占用地附着物21.94亩,并同步恢复植被6000余株。
本次案件核实准、进展快、落地实,举报人对案件处理情况表示满意。为进一步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承德县将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强化责任落实,坚持“一问题一档案”制度,多级审核、层层把关,严格案件各环节时限,确保整改彻底、答复准确。同时,加强分析研判,强化源头治理,注重归纳总结、举一反三,紧盯高频领域、重点问题,及时预警提醒,有效防范生态安全隐患,努力形成环境保护督查整改全链条、闭环式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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