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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解读

发布日期:2018-09-18 10:01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深刻体现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对于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

美国法学家庞德曾言:“法律必须保持稳定,但是又不能一成不变。”随着社会、经济与政治等各种因素的改变,宪法和法律的变动势在必行。自1954年首部宪法通过、1982年宪法公布实施以来,我国宪法不断完善,根据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与发展需要,分别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和2018年进行了五次修改。

    2018年3月11,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我国第五次宪法修正案,共21条;本次宪法修改吸纳了我国新时期社会主义改革的诸多理论与实践成果,修改的条文与内容举世瞩目。

    中共十九届二中全会指出,宪法修改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严格依法按照程序进行;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凝聚共识,确保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坚持对宪法作部分修改、不作大改的原则,做到既顺应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要求,又遵循宪法法律发展规律,保持宪法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宪法法律的发展规律之一,就是既要通过宪定和法定的程序,使宪法和法律的修订也要依宪依法进行,同时又要确保宪法法律修订内容与修订前的内容之间具有历史连续性。这样,宪法和法律规范的运行才不会突然因规范的改变而陷入乱局。因此,我们要准确理解和适用本次宪法修正案,就须精准把握我国现行宪法与历次宪法修正案之间的内在关联,把握第五次宪法修正案对国家根本制度、根本政治制度的“坚守”,以及对某些具体制度的“变革”。

    第一,宪法修正案体现了国家“指导思想”发展的阶段性与连续性。宪法修正案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将“科学发展观”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新增的指导思想写入宪法,同时将“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修改为“健全社会主义法治”;增写“贯彻新发展理念”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强调“五大文明”的协调发展,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列为新的“国家发展目标”,将“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列为“爱国统一战线”的新成员,回应了新时期宪法改革的要求,体现了国家指导思想发展的最新成就。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党和人民实践经验和集体智慧的结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科学发展观”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宪法,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不同历史时期所形成的理论成果,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内在连续性。

    第二,宪法修正案体现了国家“根本制度”存续的稳定性与权威性。社会主义制度是我国的根本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宪法修正案第三十六条在宪法第一条第二款后增写一句“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使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这一根本制度的本质特征更为鲜明。宪法修正案第三十七条、第四十一条至第五十二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除外)均涉及到国家监察委员会的设立与职权,以宪法修正案形式确认了国家监察制度改革的成果,体现了我国监察制度由行政监察体制向国家监察体制转变的特点。与此同时,宪法修正案将国家监察机构纳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体系之中,使之成为由人大选举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国家机构,体现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的稳定性与权威性。

第三,宪法修正案体现了国家“宪法制度”的权威地位与最高效力。各国宪法实践说明,要维护宪法规范的至上权威,就必须培育宪法权威意识,确保国家机关严格依照宪法行使权力。在我国,实现宪法权威的关键在于确保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因此,宪法修正案第四十条增加了国家工作人员的就职宣誓制度,旨在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王晨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中指出:党章对党的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党的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宪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都没有作出“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的规定。宪法对国家主席的相关规定也采取上述做法,有利于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有利于加强和完善国家领导体制。因此,宪法修正案第四十五条删除了“国家主席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的限制性条款。由此可见,本次宪法修正案有关具体制度的修改,体现了宪法变动性与宪法权威性的统一,有利于维护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三者之间的有机统一,因而确保宪法的至上权威。

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对依法治国具有决定性意义,不断与时俱进地完善宪法是依法治国的客观要求,是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选择。此次修宪适应了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客观趋向, 体现了党心民心所向,符合宪法发展规律,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体现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是巩固和加强党领导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略要求,是新时代依法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之举,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深远意义!

此次宪法修正案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四个自信”。11个方面的修改内容都是我们党和人民在长期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是对创新成果的一次全面总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一是要坚决拥护宪法的修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变化,而要解决新的矛盾,宪法也必须与时俱进,为新时代保驾护航。二是要认清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我国宪法与西方宪法的本质区别。这次修正案在序言和总纲中都明确提出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根本性、全面性和时代性。三是要深入理解宪法修正案中删除了国家主席、副主席任期限制 ,这一修改强化了“三位一体”的国家领导体制,有利于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四是结合实际工作,及时做好宪法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弘扬宪法精神。要组织开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的活动,培养大家敬畏宪法、捍卫宪法、践行宪法的意识,让我们成为宪法忠实的崇尚者、遵守者和捍卫者。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获得高票通过,体现了时代大势所趋、事业发展所需、党心民心所向,必将凝聚起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磅礴力量。我们坚决拥护支持,并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四个服务”,充分发挥大学功能,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本次修改宪法,是完全符合我国国情需要,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此为契机,引领大家坚决维护法律权威,营造风清气正的公共资源交易氛围,并且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坚决维护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加强法律知识教育,培养知法、学法、懂法、用法的自觉性,引导大家紧跟新时代步伐,为推动时代进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这是民心所向、大势所趋、事业所需,我们坚决拥护。作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者,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加强党性理论学习,提高干部职工的修养,提升业务能力水平,助推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发展。

宪法修改集中体现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重大成果,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与时俱进的战略高度和责任担当。我们坚决拥护、完全赞成、严格遵守、认真执行。工作实践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努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贡献应有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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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深刻体现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对于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

美国法学家庞德曾言:“法律必须保持稳定,但是又不能一成不变。”随着社会、经济与政治等各种因素的改变,宪法和法律的变动势在必行。自1954年首部宪法通过、1982年宪法公布实施以来,我国宪法不断完善,根据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与发展需要,分别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和2018年进行了五次修改。

    2018年3月11,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我国第五次宪法修正案,共21条;本次宪法修改吸纳了我国新时期社会主义改革的诸多理论与实践成果,修改的条文与内容举世瞩目。

    中共十九届二中全会指出,宪法修改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严格依法按照程序进行;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凝聚共识,确保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坚持对宪法作部分修改、不作大改的原则,做到既顺应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要求,又遵循宪法法律发展规律,保持宪法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宪法法律的发展规律之一,就是既要通过宪定和法定的程序,使宪法和法律的修订也要依宪依法进行,同时又要确保宪法法律修订内容与修订前的内容之间具有历史连续性。这样,宪法和法律规范的运行才不会突然因规范的改变而陷入乱局。因此,我们要准确理解和适用本次宪法修正案,就须精准把握我国现行宪法与历次宪法修正案之间的内在关联,把握第五次宪法修正案对国家根本制度、根本政治制度的“坚守”,以及对某些具体制度的“变革”。

    第一,宪法修正案体现了国家“指导思想”发展的阶段性与连续性。宪法修正案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将“科学发展观”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新增的指导思想写入宪法,同时将“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修改为“健全社会主义法治”;增写“贯彻新发展理念”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强调“五大文明”的协调发展,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列为新的“国家发展目标”,将“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列为“爱国统一战线”的新成员,回应了新时期宪法改革的要求,体现了国家指导思想发展的最新成就。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党和人民实践经验和集体智慧的结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科学发展观”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宪法,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不同历史时期所形成的理论成果,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内在连续性。

    第二,宪法修正案体现了国家“根本制度”存续的稳定性与权威性。社会主义制度是我国的根本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宪法修正案第三十六条在宪法第一条第二款后增写一句“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使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这一根本制度的本质特征更为鲜明。宪法修正案第三十七条、第四十一条至第五十二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除外)均涉及到国家监察委员会的设立与职权,以宪法修正案形式确认了国家监察制度改革的成果,体现了我国监察制度由行政监察体制向国家监察体制转变的特点。与此同时,宪法修正案将国家监察机构纳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体系之中,使之成为由人大选举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国家机构,体现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的稳定性与权威性。

第三,宪法修正案体现了国家“宪法制度”的权威地位与最高效力。各国宪法实践说明,要维护宪法规范的至上权威,就必须培育宪法权威意识,确保国家机关严格依照宪法行使权力。在我国,实现宪法权威的关键在于确保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因此,宪法修正案第四十条增加了国家工作人员的就职宣誓制度,旨在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王晨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中指出:党章对党的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党的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宪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都没有作出“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的规定。宪法对国家主席的相关规定也采取上述做法,有利于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有利于加强和完善国家领导体制。因此,宪法修正案第四十五条删除了“国家主席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的限制性条款。由此可见,本次宪法修正案有关具体制度的修改,体现了宪法变动性与宪法权威性的统一,有利于维护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三者之间的有机统一,因而确保宪法的至上权威。

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对依法治国具有决定性意义,不断与时俱进地完善宪法是依法治国的客观要求,是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选择。此次修宪适应了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客观趋向, 体现了党心民心所向,符合宪法发展规律,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体现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是巩固和加强党领导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略要求,是新时代依法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之举,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深远意义!

此次宪法修正案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四个自信”。11个方面的修改内容都是我们党和人民在长期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是对创新成果的一次全面总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一是要坚决拥护宪法的修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变化,而要解决新的矛盾,宪法也必须与时俱进,为新时代保驾护航。二是要认清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我国宪法与西方宪法的本质区别。这次修正案在序言和总纲中都明确提出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根本性、全面性和时代性。三是要深入理解宪法修正案中删除了国家主席、副主席任期限制 ,这一修改强化了“三位一体”的国家领导体制,有利于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四是结合实际工作,及时做好宪法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弘扬宪法精神。要组织开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的活动,培养大家敬畏宪法、捍卫宪法、践行宪法的意识,让我们成为宪法忠实的崇尚者、遵守者和捍卫者。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获得高票通过,体现了时代大势所趋、事业发展所需、党心民心所向,必将凝聚起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磅礴力量。我们坚决拥护支持,并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四个服务”,充分发挥大学功能,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本次修改宪法,是完全符合我国国情需要,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此为契机,引领大家坚决维护法律权威,营造风清气正的公共资源交易氛围,并且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坚决维护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加强法律知识教育,培养知法、学法、懂法、用法的自觉性,引导大家紧跟新时代步伐,为推动时代进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这是民心所向、大势所趋、事业所需,我们坚决拥护。作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者,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加强党性理论学习,提高干部职工的修养,提升业务能力水平,助推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发展。

宪法修改集中体现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重大成果,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与时俱进的战略高度和责任担当。我们坚决拥护、完全赞成、严格遵守、认真执行。工作实践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努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贡献应有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