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省文明办决定联合开展2018年度“河北好人·环保卫士”推选发布活动,大力选树宣传生态环境保护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生态文明观,积极投身于生态环境保护的生动实践,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河北。
从即日起,我省凡热心生态环保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组织和个人,均可参与推选。1.大力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弘扬生态文明理念,支持并长期参与生态环保活动,倡导并积极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具有一定影响力和感召力,对公众具有良好示范带动作用的;2.在生态环保科研与技术工作中,大胆创新,锐意进取,科研成果显著或有重要发明创造,为生态环保事业提供有力支撑,或向环保部门建言献策并取得明显成效的;3.主动履行生态环保社会责任,实施清洁生产工艺、资源循环利用,节能减排、污染治理成效明显,各项污染控制指标达到国内国际先进水平的;4.长期工作在生态环保基层一线,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恪尽职守、任劳任怨,工作业绩突出的;5.勇于同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组织或参与过重大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出色完成环保督察和专项检查任务,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6.在环境应急处置工作中,积极防范化解环境风险,及时妥善处置突发性环境事件,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作出重要贡献的; 7.在其他方面为生态环保事业作出突出贡献或取得显著成绩的。已获评省级及以上道德模范及提名奖、“河北好人”“时代楷模”的不再推选。
我省符合条件的组织和个人,可通过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的方式报名。个人自荐需填写“河北好人·环保卫士”推荐表并提供相关材料,报当地县级环保部门和文明办审核把关;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民间环保组织等可向当地同级环保部门推荐人选,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各地各单位于6月30日前,将“河北好人·环保卫士”推荐表、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一寸免冠彩照(电子版)以及荣誉证明材料报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如有开展环保宣教、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的活动照片、视频光盘等资料,可一并附上。电子版发邮箱:hbshbtzsjgdw@163.com,纸质版(一式三份)邮寄至: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106号,邮编:050051;电话:87908571。
附件:2018年度“河北好人·环保卫士”推荐表
附件
2018年度“河北好人·环保卫士”推荐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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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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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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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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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1寸免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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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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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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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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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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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2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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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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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推荐单位意见 |
环保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文明办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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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推荐单位意见 |
环保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文明办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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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委会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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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河北好人·环保卫士”推选开始
来源: 时间:2018-06-16
省环保厅、省文明办决定联合开展2018年度“河北好人·环保卫士”推选发布活动,大力选树宣传生态环境保护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生态文明观,积极投身于生态环境保护的生动实践,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河北。
从即日起,我省凡热心生态环保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组织和个人,均可参与推选。1.大力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弘扬生态文明理念,支持并长期参与生态环保活动,倡导并积极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具有一定影响力和感召力,对公众具有良好示范带动作用的;2.在生态环保科研与技术工作中,大胆创新,锐意进取,科研成果显著或有重要发明创造,为生态环保事业提供有力支撑,或向环保部门建言献策并取得明显成效的;3.主动履行生态环保社会责任,实施清洁生产工艺、资源循环利用,节能减排、污染治理成效明显,各项污染控制指标达到国内国际先进水平的;4.长期工作在生态环保基层一线,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恪尽职守、任劳任怨,工作业绩突出的;5.勇于同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组织或参与过重大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出色完成环保督察和专项检查任务,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6.在环境应急处置工作中,积极防范化解环境风险,及时妥善处置突发性环境事件,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作出重要贡献的; 7.在其他方面为生态环保事业作出突出贡献或取得显著成绩的。已获评省级及以上道德模范及提名奖、“河北好人”“时代楷模”的不再推选。
我省符合条件的组织和个人,可通过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的方式报名。个人自荐需填写“河北好人·环保卫士”推荐表并提供相关材料,报当地县级环保部门和文明办审核把关;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民间环保组织等可向当地同级环保部门推荐人选,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各地各单位于6月30日前,将“河北好人·环保卫士”推荐表、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一寸免冠彩照(电子版)以及荣誉证明材料报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如有开展环保宣教、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的活动照片、视频光盘等资料,可一并附上。电子版发邮箱:hbshbtzsjgdw@163.com,纸质版(一式三份)邮寄至: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106号,邮编:050051;电话:87908571。
附件:2018年度“河北好人·环保卫士”推荐表
附件
2018年度“河北好人·环保卫士”推荐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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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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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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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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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1寸免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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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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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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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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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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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2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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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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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推荐单位意见 |
环保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文明办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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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推荐单位意见 |
环保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文明办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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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委会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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