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惠 胡明惠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引导党员干部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进一步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要引导全体党员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切实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要旗帜鲜明讲政治。 一是始终做到政治信仰不变。要始终坚守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始终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和价值取向。必须深入了解党的纲领、路线、指导思想等内容,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坚定实现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的信心和决心,增强对党的政治信仰的认同,不断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二是始终做到政治立场不移。要善于站在党和人民的立场上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坚决站稳人民立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时刻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密切关注人民群众关心什么、需要什么。全体党员干部要自觉执行党的纪律和规矩,时刻把人民放心上,真正做到头脑始终清醒、立场始终坚定。 三是始终做到政治方向不偏。要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做到心中有党,不断增强党性立场和政治意识。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更加自觉地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要坚定不移强思想。 一是深化学习成效。要不断深化理论学习,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契机,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做到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以此不断加强对纪律规矩的思想认同。 二是时刻心存敬畏。要深入学习新修订《条例》的具体内容,将新增修改内容作为学习重点,深入理解《条例》的修订意义和精神实质。要尊崇纪律、敬畏纪律,时刻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经得起各种风险困难、名利诱惑的考验。要时刻在思想上绷紧纪律这根弦,确保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规矩,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三是筑牢思想防线。要经常对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初心使命,构筑思想道德防线,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把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落实到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上,养成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的习惯,不断增强纪律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要矢志不渝促行动。 一是深学细悟见行动。要逐章逐条学习《条例》,把纪律学习作为必修课、常修课,坚持个人学习和集体学习同步开展。要提升纪律规矩学习的自主性,认真领会并深入理解和落实,避免泛泛而学、为学习而学习等情况。要通过系统学习,全面了解和掌握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具体内容和要求,确保对党的纪律规矩有全面、准确的认识,以明确行动的方向和内容。 二是入脑入心校偏差。要增强执行纪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时常用党的纪律和规矩这个“戒尺”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要始终以严明的纪律规矩来校正行动上的偏差,自觉对照《条例》各项规定,检查自己在纪律学习、纪律执行方面存在的不足,改进个人在这些方面存在的问题,将纪律规矩立于心头,使其成为一种思维习惯、行为自觉,成为指导行动的重要准则。 三是强化监督增定力。要强化自我监督,反思自己在工作中是否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是否在生活中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同时应主动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的监督,虚心听取他人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升改进自己。要在工作中形成互相监督的氛围,鼓励党员干部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必须明确监督职责和权限,确保党员干部在职责范围内相互监督。构建长效监督机制,将行动监督纳入日常管理和考核体系,确保监督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
(作者分别系四川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西南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