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先进技术的研发、应用、示范和推广,支持填补河北省危险废物利用空白的新技术项目……”
“请谨慎投资危险废物焚烧、填埋建设项目,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以危险废物跨省转移为主要来源的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
为推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高质量发展,近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引导性通告,指导投资者理性判断河北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市场,积极引导市场合理投资。
这是河北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的措施之一。近年来,河北省通过不断深化危险废物管理审批改革,指导各地优化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创新建立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四级评估体系,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得到提升。
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取消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审批门槛
7月28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全面推动‘无废城市’建设”新闻发布会上,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处长韩博介绍说:“为推动危废处置利用能力优化提升,聚焦市场主体关切,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出台《关于危险废物管理行政审批改革的意见》,实施省政务大厅‘一窗’进出,进一步优化审批环节,实施便利化服务。”
在深化改革中,河北省全面取消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审批门槛,利用类建设项目实行市场自主调节,项目竣工后,符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领取条件的,项目投资主体按程序向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申请领取。伴随着行政审批改革,激活了市场主体活力,20余家新企业、新项目因改革应运而生。
“为有效防控涉重金属环境风险,河北省推动实施50余个重点减排工程,超预期完成阶段减排目标,富余减排量作为生态环境资源,及时纳入政府储备,积极推进重金属排污权交易。”韩博介绍说,日前,河北省首批重金属排污权交易达成,惠及固废综合利用等17个建设项目,可有效解决钢铁等传统行业除尘灰等固体废物处置难题,提升处置能力。
“随着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的提升,为引导社会资本理性投资,减少同质化竞争现象,日前,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引导性通告》,介绍河北省当前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置利用情况,引导市场合理投资。”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中心主任杨永杰向记者介绍说,河北省鼓励“无废集团”“无废园区”“无废工厂”等建设,支持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先进技术的研发、应用、示范和推广,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
提升利用处置能力,能力较为充裕部分类别已显富余
“十四五”以来,河北省不断完善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体系,提升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产业专业化、规模化水平。
“河北省着力推动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危险废物监管体系,初步实现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一张网’,全省3万余家涉危险废物企业纳入平台管理。”韩博介绍说,去年,河北省又出台了“十四五”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规划,进一步指导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在结构调整、布局优化、技改提升、产业发展方面进行建设提升。同时,积极指导各地抓好废铅蓄电池、小微企业危险废物等收集试点建设工作,有效打通危险废物收集“最后一公里”。
一系列措施的落实,推动河北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得到持续提升,基本形成焚烧、填埋、物化、水泥窑协同处置、综合利用等多种方式并举的综合利用处置体系,除尘灰、二次铝灰、废矿物油、废电路板、废铅蓄电池、废催化剂等处置利用能力大幅提升。截至目前,河北省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93家,总核准利用处置能力达到464.25万吨,能力较为充裕,部分类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已显富余。
在河北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引导性通告》中,河北省对2022年在产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运行情况进行了分析,全省经营单位焚烧处置平均负荷率为53.51%,物化处置平均负荷率为15.98%,填埋处置平均负荷率为69.78%,水泥窑协同处置平均负荷率为25.57%。同时,对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整体建设规模进行了分析,引导市场合理投资。
建立四级评估体系,促进企业提升规范化环境管理水平
“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是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的重要举措。今年,生态环境部将此项工作列为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指标,对党政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杨永杰介绍说,河北省高度重视,持续强化工作举措,在纵向上,创新提出了“企业自评估、县级组织、市级抽查、省级评估”四级评估体系;在横向上,建立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牵头统筹协调,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生态环境执法局、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中心等相关处室单位依据职责各司其职、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同推动全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针对危险废物贮存、标识等新政策、新标准的实施,今年7月,我们编制发布《河北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指南》,成为国家提出危险废物管理新要求后,全国首个省级危险废物规范化评估指导性文件。”杨永杰介绍说,工作指南的出台,可以指导帮助相关单位尽快准确掌握最新政策要求,解决了企业自评估技术需求。
注重评估问题整改,河北省研究制定《2023年全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制度》,“问题整改”列入评估指标,积极组织开展评估整改问题“回头看”,助力企业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此外,河北省持续推动全省危险废物专项治理工作走深走实,开展了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联合应急管理部门实施了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风险集中治理,1800余个环境隐患整治完毕。
来源:中国环境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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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综合利用类项目取消审批门槛 实行市场自主调节
来源:科技与宣传教育处 时间:2023-08-01
鼓励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先进技术的研发、应用、示范和推广,支持填补河北省危险废物利用空白的新技术项目……”
“请谨慎投资危险废物焚烧、填埋建设项目,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以危险废物跨省转移为主要来源的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
为推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高质量发展,近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引导性通告,指导投资者理性判断河北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市场,积极引导市场合理投资。
这是河北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的措施之一。近年来,河北省通过不断深化危险废物管理审批改革,指导各地优化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创新建立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四级评估体系,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得到提升。
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取消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审批门槛
7月28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全面推动‘无废城市’建设”新闻发布会上,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处长韩博介绍说:“为推动危废处置利用能力优化提升,聚焦市场主体关切,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出台《关于危险废物管理行政审批改革的意见》,实施省政务大厅‘一窗’进出,进一步优化审批环节,实施便利化服务。”
在深化改革中,河北省全面取消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审批门槛,利用类建设项目实行市场自主调节,项目竣工后,符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领取条件的,项目投资主体按程序向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申请领取。伴随着行政审批改革,激活了市场主体活力,20余家新企业、新项目因改革应运而生。
“为有效防控涉重金属环境风险,河北省推动实施50余个重点减排工程,超预期完成阶段减排目标,富余减排量作为生态环境资源,及时纳入政府储备,积极推进重金属排污权交易。”韩博介绍说,日前,河北省首批重金属排污权交易达成,惠及固废综合利用等17个建设项目,可有效解决钢铁等传统行业除尘灰等固体废物处置难题,提升处置能力。
“随着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的提升,为引导社会资本理性投资,减少同质化竞争现象,日前,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引导性通告》,介绍河北省当前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置利用情况,引导市场合理投资。”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中心主任杨永杰向记者介绍说,河北省鼓励“无废集团”“无废园区”“无废工厂”等建设,支持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先进技术的研发、应用、示范和推广,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
提升利用处置能力,能力较为充裕部分类别已显富余
“十四五”以来,河北省不断完善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体系,提升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产业专业化、规模化水平。
“河北省着力推动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危险废物监管体系,初步实现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一张网’,全省3万余家涉危险废物企业纳入平台管理。”韩博介绍说,去年,河北省又出台了“十四五”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规划,进一步指导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在结构调整、布局优化、技改提升、产业发展方面进行建设提升。同时,积极指导各地抓好废铅蓄电池、小微企业危险废物等收集试点建设工作,有效打通危险废物收集“最后一公里”。
一系列措施的落实,推动河北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得到持续提升,基本形成焚烧、填埋、物化、水泥窑协同处置、综合利用等多种方式并举的综合利用处置体系,除尘灰、二次铝灰、废矿物油、废电路板、废铅蓄电池、废催化剂等处置利用能力大幅提升。截至目前,河北省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93家,总核准利用处置能力达到464.25万吨,能力较为充裕,部分类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已显富余。
在河北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引导性通告》中,河北省对2022年在产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运行情况进行了分析,全省经营单位焚烧处置平均负荷率为53.51%,物化处置平均负荷率为15.98%,填埋处置平均负荷率为69.78%,水泥窑协同处置平均负荷率为25.57%。同时,对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整体建设规模进行了分析,引导市场合理投资。
建立四级评估体系,促进企业提升规范化环境管理水平
“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是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的重要举措。今年,生态环境部将此项工作列为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指标,对党政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杨永杰介绍说,河北省高度重视,持续强化工作举措,在纵向上,创新提出了“企业自评估、县级组织、市级抽查、省级评估”四级评估体系;在横向上,建立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牵头统筹协调,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生态环境执法局、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中心等相关处室单位依据职责各司其职、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同推动全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针对危险废物贮存、标识等新政策、新标准的实施,今年7月,我们编制发布《河北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指南》,成为国家提出危险废物管理新要求后,全国首个省级危险废物规范化评估指导性文件。”杨永杰介绍说,工作指南的出台,可以指导帮助相关单位尽快准确掌握最新政策要求,解决了企业自评估技术需求。
注重评估问题整改,河北省研究制定《2023年全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制度》,“问题整改”列入评估指标,积极组织开展评估整改问题“回头看”,助力企业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此外,河北省持续推动全省危险废物专项治理工作走深走实,开展了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联合应急管理部门实施了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风险集中治理,1800余个环境隐患整治完毕。
来源:中国环境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