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退耕还湿、退化湿地恢复、湿地补水、湿地植被与鸟类栖息地恢复等综合治理工程
河北建立湿地公园58处
从省林草局获悉,近年来,河北开展退耕还湿、退化湿地恢复、湿地补水、湿地植被与鸟类栖息地恢复等综合治理工程,湿地公园数量有了跨越式发展,湿地得到大力度保护修复。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结果显示,河北湿地面积为214.05万亩,类型包括沿海滩涂、内陆滩涂、沼泽草地、沼泽地、灌丛沼泽、森林沼泽。根据湿地资源以及保护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河北相关部门编制并实施了《河北省湿地保护规划(2015-2030年)》。
实行湿地分级管理,公布重要湿地名录。根据生态区位、生态系统功能和生物多样性,河北将湿地划分为国家重要湿地、省级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列入不同级别湿地名录,国家重要湿地名录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布。河北有国家重要湿地1块。省政府确定并公布了12块省级重要湿地名录。湿地分级管理对加强高生态价值湿地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建立完善湿地保护体系。河北建立起以湿地保护区、湿地公园为主体的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形成自然湿地保护网络。截至目前,河北建立湿地公园58处,其中国家湿地公园(含试点)22处,省级湿地公园36处。
探索建立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将衡水湖湿地保护区作为湿地效益补偿试点,积极争取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对衡水湖保护区范围内因保护鸟类等野生动物受损的农户进行补偿,同时实施湿地保护与修复项目。项目实施后,保护区的生态保护和农民的经济利益之间的矛盾得到缓解,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植物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得到极大提高,为湿地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和社会氛围。
开展湿地保护修复工程。河北高度重视湿地保护修复工作,持续加大了湿地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建设力度,并对重要湿地实施了湿地保护与修复建设项目,开展退耕还湿、湿地生境恢复、湿地植物栽植、鸟类栖息地恢复、科研监测、科普宣教的工作,通过湿地保护修复,区域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有效的保护,湿地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逐步恢复。
规范湿地用途管理。严格控制改变湿地用途,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湿地或改变湿地用途。要求利用湿地资源,应维护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并通过退耕还湿(淀)、退养还湿、退化湿地恢复等措施,恢复原有湿地,维持湿地生态系统健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2021年12月24日出台,今年6月1日施行,湿地保护由此进入法治化新阶段。省林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继续按照国家湿地保护法及河北省湿地保护条例要求,系统推进湿地保护修复,维护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全面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及稳定性,让湿地成为人民群众共享的绿色空间。
来源: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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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建立湿地公园58处 其中国家湿地公园(含试点)22处
来源:科技与宣传教育处 时间:2022-11-07
开展退耕还湿、退化湿地恢复、湿地补水、湿地植被与鸟类栖息地恢复等综合治理工程
河北建立湿地公园58处
从省林草局获悉,近年来,河北开展退耕还湿、退化湿地恢复、湿地补水、湿地植被与鸟类栖息地恢复等综合治理工程,湿地公园数量有了跨越式发展,湿地得到大力度保护修复。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结果显示,河北湿地面积为214.05万亩,类型包括沿海滩涂、内陆滩涂、沼泽草地、沼泽地、灌丛沼泽、森林沼泽。根据湿地资源以及保护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河北相关部门编制并实施了《河北省湿地保护规划(2015-2030年)》。
实行湿地分级管理,公布重要湿地名录。根据生态区位、生态系统功能和生物多样性,河北将湿地划分为国家重要湿地、省级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列入不同级别湿地名录,国家重要湿地名录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布。河北有国家重要湿地1块。省政府确定并公布了12块省级重要湿地名录。湿地分级管理对加强高生态价值湿地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建立完善湿地保护体系。河北建立起以湿地保护区、湿地公园为主体的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形成自然湿地保护网络。截至目前,河北建立湿地公园58处,其中国家湿地公园(含试点)22处,省级湿地公园36处。
探索建立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将衡水湖湿地保护区作为湿地效益补偿试点,积极争取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对衡水湖保护区范围内因保护鸟类等野生动物受损的农户进行补偿,同时实施湿地保护与修复项目。项目实施后,保护区的生态保护和农民的经济利益之间的矛盾得到缓解,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植物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得到极大提高,为湿地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和社会氛围。
开展湿地保护修复工程。河北高度重视湿地保护修复工作,持续加大了湿地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建设力度,并对重要湿地实施了湿地保护与修复建设项目,开展退耕还湿、湿地生境恢复、湿地植物栽植、鸟类栖息地恢复、科研监测、科普宣教的工作,通过湿地保护修复,区域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有效的保护,湿地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逐步恢复。
规范湿地用途管理。严格控制改变湿地用途,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湿地或改变湿地用途。要求利用湿地资源,应维护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并通过退耕还湿(淀)、退养还湿、退化湿地恢复等措施,恢复原有湿地,维持湿地生态系统健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2021年12月24日出台,今年6月1日施行,湿地保护由此进入法治化新阶段。省林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继续按照国家湿地保护法及河北省湿地保护条例要求,系统推进湿地保护修复,维护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全面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及稳定性,让湿地成为人民群众共享的绿色空间。
来源:河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