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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十年,最高法审结环境资源案近200万件

发布日期:2022-07-17 16:55 信息来源:科技与宣传教育处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人民法院审结环境资源案件约192.9万件。”7月12日,在中共中央宣传部举行“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临萍介绍说。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人民幸福的“国之大者”。

 

据了解,在近200万件环境资源案件中,包括刑事案件28.5万件,民事案件128.4万件,行政案件36万件;其中,审理腾格里沙漠污染公益诉讼等案件,服务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审理绿孔雀预防性保护、非法捕捞长江鳗鱼苗等案件,促进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审理非法销售汽车尾气“年检神器”等案件,助力减污降碳。

 

在政策法律法规等出台方面,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惩治污染犯罪、森林资源保护、环境侵权禁止令、惩罚性赔偿等21件司法解释(其中2021出台10件),新时代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意见,长江保护法实施意见等13个司法文件,发布26个指导性案例,24批260个典型案例。

 

 

图为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环境资源司法解释情况。图表来源:中国环境司法发展报告(2021)

 

 

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共计发布9批96个典型案例。

 

十年来,全国法院设立了2426个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南京、兰州、昆明、郑州环境资源法庭相继成立,环境资源审判的专业化迈上了新的台阶。

 

 

图为2020年和2021年全国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设置情况。

 

延伸阅读

 

腾格里沙漠污染公益诉讼案

 

2014年,宁夏明盛染化有限公司、宁夏蓝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等八家化工企业为节约处理废水的费用,将生产过程中超标废水直接排入蒸发池,并造成周边地区环境严重污染。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提出判令八家公司停止非法污染环境的行为、并消除造成的环境污染的危险、恢复生态环境或成立沙漠环境修复专项基金并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修复等诉请。

 

2016年2月,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腾格里沙漠环境污染公益诉讼系列案。后原被告达成协议,八家企业共承担5.69亿元用于环境服务功能修复,并因其环境污染行为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

 

绿孔雀预防性保护公益诉讼案

 

2016年3月,在绿汁江的干流戛洒江,一座水电站开始施工,对于中国境内最后的绿孔雀来说,正在逼近的可能是一次灭顶之灾。

 

2017年7月,生态环境部责令水电站项目建设公司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此前不得蓄水发电,同时,民间环保组织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要求停止水电站建设。

 

2020年3月,昆明中院做出一审判决,认为原告已举证证明案涉水电站的淹没区构成绿孔雀在生物学上的栖息地,一旦淹没,很可能对绿孔雀的生存造成严重损害,因此,判决建设方在现有环境影响评价下,立即停止案涉水电站项目建设,不得截流蓄水,不得对该水电站淹没区内植被进行砍伐。

 

一审宣判后,原被告两方均提起上诉。

 

2020年12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一审判决,保住了绿孔雀赖以生存的最后家园。

 

长江特大非法捕捞鳗鱼苗案

 

2018年4月,江苏省靖江市警方在长江流域靖江段,破获一个非法捕捞鳗鱼苗的团伙,共抓获53名嫌疑人。警方侦查发现,仅一年时间,该犯罪团伙非法捕捞鳗鱼苗118515条,获利上千万元。

 

2019年3月,此案一审宣判。被告人王某等19人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单处或并处罚金;丁某等34人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分别判处拘役或单处罚金。其中,除一被告人因取保候审期间再犯罪被判实刑外,其余被告人因认罪悔罪态度较好适用缓刑。相关被告人缴纳罚金合计242000元,退缴违法所得合计304727元。

 

非法销售汽车尾气“年检神器”案

 

原告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诉称:被告速美公司在淘宝网开办网上商铺销售规避机动车尾气年检的所谓“年检神器”系列产品(如三元催化器火莲花金属软载体汽车尾气超标治理净化器等),是在以弄虚作假的方式帮助尾气不合格的车辆规避汽车尾气年度检测,使得原本尾气超标的车辆得以蒙混过关继续上路,其行为存在着严重的违法性,对我国大气污染防控工作造成了极为严重的影响。

 

2019年6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如下:被告深圳市速美环保有限公司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在国家级媒体上向社会公众道歉;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大气污染环境修复费用3500000元(款项专用于我国大气污染环境治理)。

 

来源:中国环境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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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人民法院审结环境资源案件约192.9万件。”7月12日,在中共中央宣传部举行“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临萍介绍说。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人民幸福的“国之大者”。

 

据了解,在近200万件环境资源案件中,包括刑事案件28.5万件,民事案件128.4万件,行政案件36万件;其中,审理腾格里沙漠污染公益诉讼等案件,服务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审理绿孔雀预防性保护、非法捕捞长江鳗鱼苗等案件,促进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审理非法销售汽车尾气“年检神器”等案件,助力减污降碳。

 

在政策法律法规等出台方面,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惩治污染犯罪、森林资源保护、环境侵权禁止令、惩罚性赔偿等21件司法解释(其中2021出台10件),新时代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意见,长江保护法实施意见等13个司法文件,发布26个指导性案例,24批260个典型案例。

 

 

图为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环境资源司法解释情况。图表来源:中国环境司法发展报告(2021)

 

 

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共计发布9批96个典型案例。

 

十年来,全国法院设立了2426个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南京、兰州、昆明、郑州环境资源法庭相继成立,环境资源审判的专业化迈上了新的台阶。

 

 

图为2020年和2021年全国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设置情况。

 

延伸阅读

 

腾格里沙漠污染公益诉讼案

 

2014年,宁夏明盛染化有限公司、宁夏蓝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等八家化工企业为节约处理废水的费用,将生产过程中超标废水直接排入蒸发池,并造成周边地区环境严重污染。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提出判令八家公司停止非法污染环境的行为、并消除造成的环境污染的危险、恢复生态环境或成立沙漠环境修复专项基金并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修复等诉请。

 

2016年2月,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腾格里沙漠环境污染公益诉讼系列案。后原被告达成协议,八家企业共承担5.69亿元用于环境服务功能修复,并因其环境污染行为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

 

绿孔雀预防性保护公益诉讼案

 

2016年3月,在绿汁江的干流戛洒江,一座水电站开始施工,对于中国境内最后的绿孔雀来说,正在逼近的可能是一次灭顶之灾。

 

2017年7月,生态环境部责令水电站项目建设公司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此前不得蓄水发电,同时,民间环保组织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要求停止水电站建设。

 

2020年3月,昆明中院做出一审判决,认为原告已举证证明案涉水电站的淹没区构成绿孔雀在生物学上的栖息地,一旦淹没,很可能对绿孔雀的生存造成严重损害,因此,判决建设方在现有环境影响评价下,立即停止案涉水电站项目建设,不得截流蓄水,不得对该水电站淹没区内植被进行砍伐。

 

一审宣判后,原被告两方均提起上诉。

 

2020年12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一审判决,保住了绿孔雀赖以生存的最后家园。

 

长江特大非法捕捞鳗鱼苗案

 

2018年4月,江苏省靖江市警方在长江流域靖江段,破获一个非法捕捞鳗鱼苗的团伙,共抓获53名嫌疑人。警方侦查发现,仅一年时间,该犯罪团伙非法捕捞鳗鱼苗118515条,获利上千万元。

 

2019年3月,此案一审宣判。被告人王某等19人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单处或并处罚金;丁某等34人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分别判处拘役或单处罚金。其中,除一被告人因取保候审期间再犯罪被判实刑外,其余被告人因认罪悔罪态度较好适用缓刑。相关被告人缴纳罚金合计242000元,退缴违法所得合计304727元。

 

非法销售汽车尾气“年检神器”案

 

原告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诉称:被告速美公司在淘宝网开办网上商铺销售规避机动车尾气年检的所谓“年检神器”系列产品(如三元催化器火莲花金属软载体汽车尾气超标治理净化器等),是在以弄虚作假的方式帮助尾气不合格的车辆规避汽车尾气年度检测,使得原本尾气超标的车辆得以蒙混过关继续上路,其行为存在着严重的违法性,对我国大气污染防控工作造成了极为严重的影响。

 

2019年6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如下:被告深圳市速美环保有限公司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在国家级媒体上向社会公众道歉;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大气污染环境修复费用3500000元(款项专用于我国大气污染环境治理)。

 

来源:中国环境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