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马怀德
2021年5月,经党中央批准,在中国法学会成立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为法学界法律界深入学习研究和宣传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提供了重要平台。行政法学界将充分利用这个平台,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阐释好、宣传好、落实好。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
习近平总书记在地方工作期间,就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福建工作期间,他率先成立福建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在浙江工作期间,他率先作出建设“法治浙江”的重大决策,提出“依法规范行政权力、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浙江’的关键所在”;在上海工作期间,他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着力将依法行政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将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先手棋。明确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是“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各级政府“要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要严格执法资质、完善执法程序,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确保法律公正、有效实施”。
党的十九大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国家制度建设和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之中。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政府治理体系建设的基本要求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强调“必须坚持一切行政机关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创新行政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
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国家的主体。“法治国家是法治建设的目标,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国家的主体,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必须率先突破。能不能做到依法治国,“关键在于党能不能坚持依法执政、各级政府能不能依法行政”。
法治政府对法治社会建设具有引领示范作用。唯有政府守法诚信,在实施各项行政活动过程中坚守法治底线,才能真正树立法律权威,才能真正带动全社会崇法向善,建设法治社会。
三、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任务
第一,加快行政立法,适时编纂行政法典。要加大行政立法力度,不断填补立法空白。要积极推进重要领域立法,健全国家治理急需的法律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特别是要研究行政立法领域的法典编纂问题,保障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第二,破解法治政府建设的难点问题。要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第三,多元化解行政争议,推进公正司法。司法改革的目的是保证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重视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建设,“优化行政复议资源配置,推进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工作,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同时,重视解决司法不公司法腐败问题,要坚决深挖“保护伞”、斩断“利益链”、破除“关系网”,不留“暗门”、不开“天窗”。
第四,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权力不论大小,只要不受制约和监督,都可能被滥用。”任何国家,法治的重心都是制约和控制行政权力,防止其滥用和异化。我国依法治国、依法治权的核心也是针对行政权力及其行使。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行动指南和指导纲领。要全面准确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加以贯彻落实,不断开创法治政府建设的新局面。
(作者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校长)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 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来源:民主与法制社 时间:2021-11-11
作者:马怀德
2021年5月,经党中央批准,在中国法学会成立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为法学界法律界深入学习研究和宣传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提供了重要平台。行政法学界将充分利用这个平台,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阐释好、宣传好、落实好。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
习近平总书记在地方工作期间,就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福建工作期间,他率先成立福建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在浙江工作期间,他率先作出建设“法治浙江”的重大决策,提出“依法规范行政权力、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浙江’的关键所在”;在上海工作期间,他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着力将依法行政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将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先手棋。明确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是“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各级政府“要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要严格执法资质、完善执法程序,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确保法律公正、有效实施”。
党的十九大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国家制度建设和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之中。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政府治理体系建设的基本要求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强调“必须坚持一切行政机关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创新行政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
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国家的主体。“法治国家是法治建设的目标,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国家的主体,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必须率先突破。能不能做到依法治国,“关键在于党能不能坚持依法执政、各级政府能不能依法行政”。
法治政府对法治社会建设具有引领示范作用。唯有政府守法诚信,在实施各项行政活动过程中坚守法治底线,才能真正树立法律权威,才能真正带动全社会崇法向善,建设法治社会。
三、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任务
第一,加快行政立法,适时编纂行政法典。要加大行政立法力度,不断填补立法空白。要积极推进重要领域立法,健全国家治理急需的法律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特别是要研究行政立法领域的法典编纂问题,保障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第二,破解法治政府建设的难点问题。要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第三,多元化解行政争议,推进公正司法。司法改革的目的是保证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重视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建设,“优化行政复议资源配置,推进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工作,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同时,重视解决司法不公司法腐败问题,要坚决深挖“保护伞”、斩断“利益链”、破除“关系网”,不留“暗门”、不开“天窗”。
第四,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权力不论大小,只要不受制约和监督,都可能被滥用。”任何国家,法治的重心都是制约和控制行政权力,防止其滥用和异化。我国依法治国、依法治权的核心也是针对行政权力及其行使。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行动指南和指导纲领。要全面准确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加以贯彻落实,不断开创法治政府建设的新局面。
(作者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