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会议安排,结合工作实际,围绕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汇报几点认识和思考。
一、既要牢记“肩上有责”,更要做到“心中有数”
我省自2015年督察试点、到2018年“回头看”、再到2022年第二轮督察,已接受3次中央环保督察,通过全省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特别是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牢记肩上职责,认真履行统筹协调和牵头抓总作用,积极推进工作落实,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整改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也需要我们深入检视反思。分析原因,客观上有政策、资金、市场等方面的影响,但从根本上说,一是整改抓得不实,对真实情况摸不准;二是过程管控不细,对整改进展不清楚;三是标准把握不严,对整改要求“想当然”;四是政策吃得不透,对环境和经济效果统筹不够。
解决好上述问题,我认为不仅需要有“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更需要全方面、全环节做到“心中有数”,确保工作到底、到头、到边。整改原则要“心中有数”,牢牢把握以精准科学依法整改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这一根本目的,增强从政治上考量、在大局下行动的能力,努力做到政治效果、环境效果、经济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整改标准要“心中有数”,逐字逐句吃透整改方案,借智借力把准政策规定,坚决避免“自说自话”,确保不留“后遗症”。整改过程要“心中有数”,加强过程管控,短期任务盯结果,长期任务盯节点,把“路线图”细化为“施工图”,把“时限表”细化为“计程表”。风险隐患要“心中有数”,一线了解真实情况,随时发现、及时解决风险隐患,定期梳理普遍性问题,特别是敷衍应对和举一反三不到位问题,深入分析深层次原因,对风险隐患实施清单管理,动态调整。应对措施要“心中有数”,坚持点、线、面相结合的原则,对于点上的问题,立行立改,彻底解决到位;对于同类型问题,强化举一反三,防止“按下葫芦起来瓢”;对于普遍性问题,健全机制、堵塞漏洞,系统进行解决。整改效果要“心中有数”,整改完成后逐级严格审核验收,组织对整改效果进行分析评估,适时开展复查复核,防止问题反弹、整改“翻烧饼”。
二、既要下足“笨功夫”,又要用好“新技术”
“心中有数”不是“纸上谈兵”,而是需要务实的作风和科学的方法作支撑。一方面,需要多走多看多想,把所有的点位都一一走到才能掌握第一手资料,把标准规定放在案头常翻常看才能熟记于心,把每个问题的进展情况、风险隐患了解清楚、分析透彻才能有的放矢。特别是当前,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到了“要劲”的阶段,尚未完成整改的,大多是比较棘手的“老大难”问题。更需要下足“笨功夫”,防反弹、攻难点。
另一方面,需要注重数字赋能,把所有应该“心中有数”的事项数字化、信息化,实现“一键在手,尽在掌控之中”,为督察整改“防风险、守底线、得满分”提供支撑。按照厅党组要求,我们正在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系统上线运行。推进系统建设过程,也是我们进一步厘清工作思路、查找工作漏洞、捋顺工作环节、优化工作流程的过程。我们将通过建立督察整改“过程库、风险库、案例库、分析库”,实现“整改责任清晰明确、整改情况实时跟踪、发现问题自动预警、整改过程全程追溯、整改效果分析评估”的闭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管用实用的信息化防控体系,为督察整改提质增效。
三、既要抓好“问题整改”,又要做好“未雨绸缪”
抓好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是必须不折不扣完成的政治任务,但从另一个角度讲,问题被中央环保督察发现,说明我们工作已经有不到位的地方。因此,我觉得应该把工作做在前面,认真学习梳理中央环保督察关注重点,结合本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保护工作存在的短板不足,提前进行排查整治,努力做到少出问题、不出重大问题。从第三轮前两批中央环保督察看,在持续关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生态破坏情况、交办问题整改情况、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等内容的基础上,统筹流域督察、区域督察和省域督察,更加突出“区域重大战略实施中生态环境保护落实情况”,更加突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特别是建筑垃圾收集处置情况。
结合我省实际,我觉得应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生态环境保护落实情况,重点是首都两区、京津冀环境支撑区建设重点工作、重大项目推进情况。二是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行情况,重点是建筑垃圾、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和污泥处置问题。三是区域、流域生态环境问题,重点是白洋淀、衡水湖、大运河、子牙河、“南水北调”,以及近岸海域问题。四是自然生态破坏问题,重点是违规侵占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以及破坏林地和草原问题,尤其是矿山生态破坏问题。建议围绕重点、结合实际,提前开展排查整治,最大限度消除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