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主持召开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山东石岛湾核电站扩建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建造阶段)和建造许可证申请审评监督情况,福建宁德核电厂5、6号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建造阶段)和建造许可证申请审评监督情况。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核安全事关国家安危、人民健康、社会稳定,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二十大对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强化核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作出重要部署,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切实维护核与辐射安全。生态环境部系统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站在维护国家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核电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全面提升监管能力水平,以高水平监管促进核能事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压实核电厂建设期间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做好核电厂环境影响评价的事中事后监管。要督促山东石岛湾核电站扩建一期工程借鉴相关核电项目优秀管理实践经验,不断完善项目建设组织模式,构建严密核安全责任体系。要科学判断福建宁德核电厂5、6号机组施工安全形势,坚持严字当头、依法监管,督促营运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等落实各自职责,有效运转经验反馈体系,切实发挥监理单位作用,推动工程项目高质量建设。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郭芳、董保同,生态环境部总工程师刘炳江出席会议。
驻部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机关各部门,应急中心、机关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