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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召开部常务会议

发布日期:2022-07-08 10:44 信息来源:生态环境部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7月7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主持召开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十四五”环境健康工作规划》(以下简称《环境健康规划》)、《第三届“中国生态文明奖”和“2020-2021绿色中国年度人物”评选表彰工作方案》(以下简称《评选表彰方案》)、《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执法工作意见》)、22种化学物质增补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以下简称《名录》),以及《固定污染源废气 苯系物的测定 气袋采样/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等4项生态环境标准(以下简称《4项标准》)。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维护公众健康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编制实施《环境健康规划》,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美丽中国重要论述的具体举措,是进一步巩固提升环境健康工作能力和水平的重要行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推进健康中国和美丽中国建设,建立健全以维护公众健康为核心的精细化生态环境管理目标、工作重点、监测体系、准入标准和绩效评估体系,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在健康、安全、舒适的环境中生产生活。《环境健康规划》印发后,要有序推进环境健康管理试点,持续夯实环境健康工作基础,大力加强宣传解读和对地方工作指导,积极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地。
会议强调,“中国生态文明奖”和“绿色中国年度人物”是具有广泛公众参与度、社会影响力和典型示范意义的生态环境领域重要奖项。开展两个奖项评选表彰,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抓手,是凝聚社会力量、着力推动构建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的有力举措。要落实好《评选表彰方案》,严格规范评选,确保推选出公众形象良好、示范作用突出的先进典型;要充分发挥评选表彰正向激励作用和先进典型引领示范作用,推动形成全社会崇尚生态文明的良好风尚,让建设美丽中国成为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要加大宣传力度,将两个奖项打造成宣传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成果、讲好中国生态环保故事的重要阵地。
会议指出,自然保护地是生态建设的核心载体。加强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落实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改革任务、依法加大自然保护地保护力度、全面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职能的内在要求,对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机制、依法高效保护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要认真分析研究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特点,加强与涉自然保护地管理部门衔接合作,做好与现有执法工作制度衔接,配合制修订好相关法律法规,加快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执法监管体系。《执法工作意见》印发后,要加强文件解读,帮助地方更准确理解和把握执法要求、更好履行执法职责;要加大“绿盾”等统筹强化监督执法力度,帮助地方发现和调查重点生态环境问题、解决基层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难点;要鼓励地方先行先试,及时调度、汇总、通报地方先进工作经验,逐步开创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新局面。
会议强调,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是防范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的“防火墙”,是源头防控新污染物增量的重要管理制度和工作抓手。《名录》是判定化学物质是否需要进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的依据,是全面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工作的坚实基础。要按照《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有关要求,全面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审批登记,不断完善《名录》。
会议指出,生态环境监测标准是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重要依据。制定出台《4项标准》,将有力支撑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有效实施,对加强细颗粒物(PM2.5)与臭氧(O3)协同控制、解决恶臭扰民等问题具有重要意义。要持续强化监测标准管理,丰富监测标准供给,促进监测标准制修订工作提质增效;要大力宣传解读监测标准,多渠道、全方位做好人员培训与技术指导;要严格监督执行监测标准,规范监测工作的全流程、各方面,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全面。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库热西,生态环境部副部长翟青、赵英民、叶民,总工程师张波,核安全总工程师田为勇出席会议。
驻部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机关各部门、应急中心、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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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7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主持召开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十四五”环境健康工作规划》(以下简称《环境健康规划》)、《第三届“中国生态文明奖”和“2020-2021绿色中国年度人物”评选表彰工作方案》(以下简称《评选表彰方案》)、《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执法工作意见》)、22种化学物质增补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以下简称《名录》),以及《固定污染源废气 苯系物的测定 气袋采样/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等4项生态环境标准(以下简称《4项标准》)。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维护公众健康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编制实施《环境健康规划》,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美丽中国重要论述的具体举措,是进一步巩固提升环境健康工作能力和水平的重要行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推进健康中国和美丽中国建设,建立健全以维护公众健康为核心的精细化生态环境管理目标、工作重点、监测体系、准入标准和绩效评估体系,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在健康、安全、舒适的环境中生产生活。《环境健康规划》印发后,要有序推进环境健康管理试点,持续夯实环境健康工作基础,大力加强宣传解读和对地方工作指导,积极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地。
会议强调,“中国生态文明奖”和“绿色中国年度人物”是具有广泛公众参与度、社会影响力和典型示范意义的生态环境领域重要奖项。开展两个奖项评选表彰,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抓手,是凝聚社会力量、着力推动构建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的有力举措。要落实好《评选表彰方案》,严格规范评选,确保推选出公众形象良好、示范作用突出的先进典型;要充分发挥评选表彰正向激励作用和先进典型引领示范作用,推动形成全社会崇尚生态文明的良好风尚,让建设美丽中国成为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要加大宣传力度,将两个奖项打造成宣传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成果、讲好中国生态环保故事的重要阵地。
会议指出,自然保护地是生态建设的核心载体。加强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落实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改革任务、依法加大自然保护地保护力度、全面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职能的内在要求,对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机制、依法高效保护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要认真分析研究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特点,加强与涉自然保护地管理部门衔接合作,做好与现有执法工作制度衔接,配合制修订好相关法律法规,加快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执法监管体系。《执法工作意见》印发后,要加强文件解读,帮助地方更准确理解和把握执法要求、更好履行执法职责;要加大“绿盾”等统筹强化监督执法力度,帮助地方发现和调查重点生态环境问题、解决基层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难点;要鼓励地方先行先试,及时调度、汇总、通报地方先进工作经验,逐步开创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新局面。
会议强调,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是防范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的“防火墙”,是源头防控新污染物增量的重要管理制度和工作抓手。《名录》是判定化学物质是否需要进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的依据,是全面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工作的坚实基础。要按照《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有关要求,全面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审批登记,不断完善《名录》。
会议指出,生态环境监测标准是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重要依据。制定出台《4项标准》,将有力支撑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有效实施,对加强细颗粒物(PM2.5)与臭氧(O3)协同控制、解决恶臭扰民等问题具有重要意义。要持续强化监测标准管理,丰富监测标准供给,促进监测标准制修订工作提质增效;要大力宣传解读监测标准,多渠道、全方位做好人员培训与技术指导;要严格监督执行监测标准,规范监测工作的全流程、各方面,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全面。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库热西,生态环境部副部长翟青、赵英民、叶民,总工程师张波,核安全总工程师田为勇出席会议。
驻部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机关各部门、应急中心、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