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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调整省级林长及责任区域

发布日期:2022-04-07 08:33 信息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2022年3月30日,省林长办公室发出《关于调整省级林长及责任区域的通知》,全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若干措施》精神,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管理机制,结合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省总林长会议审议通过,现对省级林长及责任区域调整如下:

一、省级总林长、副总林长

总 林 长:王东峰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王正谱 省委副书记、省政府省长

副总林长:廉毅敏 省委副书记,责任区域为衡水市;

葛海蛟 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务副省长,责任区域为

塞罕坝机械林场。

二、省级林长

张超超 省委常委、石家庄市委书记,责任区域为石家庄市;

张 政 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责任区域为沧州市;

张国华 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长,雄安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

主任,责任区域为雄安新区;

夏延军 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责任区域为承德市;

柯 俊 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责任区域为唐山市;

董晓宇 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责任区域为保定市;

武卫东 省委常委、张家口市委书记,责任区域为张家口市;

赵 革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责任区域为秦皇岛市;

刘 凯 省政府副省长,责任区域为邯郸市;

时清霜 省政府副省长,责任区域为廊坊市;

严鹏程 省政府副省长,责任区域为定州市;

高云霄 省政府副省长,责任区域为邢台市;

胡启生 省政府副省长,责任区域为辛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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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30日,省林长办公室发出《关于调整省级林长及责任区域的通知》,全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若干措施》精神,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管理机制,结合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省总林长会议审议通过,现对省级林长及责任区域调整如下:

一、省级总林长、副总林长

总 林 长:王东峰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王正谱 省委副书记、省政府省长

副总林长:廉毅敏 省委副书记,责任区域为衡水市;

葛海蛟 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务副省长,责任区域为

塞罕坝机械林场。

二、省级林长

张超超 省委常委、石家庄市委书记,责任区域为石家庄市;

张 政 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责任区域为沧州市;

张国华 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长,雄安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

主任,责任区域为雄安新区;

夏延军 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责任区域为承德市;

柯 俊 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责任区域为唐山市;

董晓宇 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责任区域为保定市;

武卫东 省委常委、张家口市委书记,责任区域为张家口市;

赵 革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责任区域为秦皇岛市;

刘 凯 省政府副省长,责任区域为邯郸市;

时清霜 省政府副省长,责任区域为廊坊市;

严鹏程 省政府副省长,责任区域为定州市;

高云霄 省政府副省长,责任区域为邢台市;

胡启生 省政府副省长,责任区域为辛集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