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主持召开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锰渣污染控制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技术规范》)。
会议指出,我国是全球电解金属锰、电解二氧化锰和高纯硫酸锰的主要生产国,电解锰行业每年新增锰渣超千万吨。锰渣中含有大量可溶性盐类化合物,成分复杂,处置不规范易造成较大环境风险。制定《技术规范》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是完善锰行业环境管理体系的重要行动,有利于推动锰行业绿色健康发展,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
会议强调,要以落实《技术规范》为契机,扎实推进锰渣污染防治工作。从锰渣收集、贮存、运输、预处理、利用、充填、回填和填埋等各环节进行污染控制,全过程防控环境风险。加强源头治理,积极推动各相关地区引导促进锰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工艺水平,从源头减少锰渣污染。加大政策解读和技术支持力度,推动地方政府落实属地责任,加强企业日常监管,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库热西,生态环境部副部长翟青、叶民、邱启文,总工程师张波,核安全总工程师田为勇出席会议。
驻部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机关各部门、应急中心、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固管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