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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日报:推进生态保护补偿,还需“过三关”

发布日期:2024-12-17 07:00 信息来源:河北日报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本报记者 霍相博

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作为生态文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生态保护权责、调动各方参与生态保护积极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手段。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对涉及生态保护补偿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建议进一步挖掘市场潜力、完善标准体系、健全协同机制,推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落地见效。

过好“市场关”

健全多元化市场补偿机制

位于我省最北部的塞罕坝机械林场,百万亩林海连绵苍翠,蕴藏着巨大的碳汇交易价值。执法检查组来到这里,深入了解相关情况。

“我们聚焦市场机制补偿,编制了碳汇能力提升方案,推出了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项目和河北省森林固碳生态产品,累计销售碳汇115万吨,实现收入6451万元。”承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玉甫介绍。

市场机制补偿是生态保护补偿的重要途径和方式。近年来,我省积极推进环境权益交易,累计核证降碳产品550余万吨,实现价值转化137万吨;构建排污权市场化交易政策体系,累计完成排污权交易6341笔,交易金额8.37亿元;探索开展水权交易,累计开展交易256单,交易金额5941.1万元——一组组亮眼数字背后,是各地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的探索:承德市在全省率先制定森林、草原、景区、湿地降碳产品方法学,张家口市开发出张北县风力发电等降碳产品,邢台市全面启动排污权市场化交易……

此外,我省还积极争取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试点,目前已有12个EOD项目进入国家推送库。

“通过市场化方式开展生态保护补偿,可以有效实现生态产品需求和供给的精准对接,提升生态产品价值。”省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主任侯智敏建议,各地应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生态保护补偿中的作用,积极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加快推进多元化市场机制补偿。

过好“标准关”

优化纵横两项补偿机制

今年6月1日,国务院发布的《生态保护补偿条例》正式施行。

“条例确立了生态保护补偿基本制度规则,明确生态保护补偿包括财政纵向补偿、地区间横向补偿、市场机制补偿。就执法检查情况来看,我省相关标准与周边地区衔接不够紧密,整体性、普遍性工作机制还不够健全,统筹协调推进机制还需加强,多重补偿措施有待优化。”执法检查组认为。

在财政纵向补偿和地区间横向补偿方面,我省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的标准都与发达省份存在一定差距。目前,我省与京津之间缺乏森林、草原、湿地等重要生态环境要素横向生态补偿的测算方法和原则,部分地区缺少发展生态产业、开展对口协作、产业转移、人才培训、共建园区等补偿方式的使用。

执法检查组还发现,部分地区开展生态保护补偿工作时,没有明确的牵头抓总部门,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发挥作用有限;各领域、各系统相关工作协调统筹不够,未能充分体现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原则,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生态保护补偿的综合效益。

“我省的市场机制补偿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潜力可挖。”省人大城建环资委委员田在锋说,我省有些地方开发的降碳产品属于“地方粮票”,难以实现跨省交易;生态资源向生态产品转化、开发不够,缺乏高水平市场经营开发主体,农村地区一些生态资源因零碎分散未能得到有效整合,多处于“闲置”状态。“只有进一步完善我省标准体系,才能实现生态资源资产化、生态资产资本化、生态资本产品化、生态产品市场化,确保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田在锋说。

过好“协同关”

推进京津冀生态环境共建共享

日前,生态环境部公布了一批全国生态补偿典型案例,“京津冀区域:保上游好水护下游清流,加快推动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入选。

为涵养水源、提升水质,近年来,我省与北京市、天津市签订了一系列生态保护补偿协议,京津冀水源上游潮河、白河、滦河、永定河流域实现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

“京津冀地区山水相依、地域相连,生态环境系统密不可分。”田在锋认为,三地应在巩固现有成果基础上,借鉴“新安江”模式,进一步推动京津冀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向纵深发展,推进京津冀生态环境共建共享。

新安江,发源于安徽省黄山市休宁县,汇入浙江省千岛湖,是浙江最大的入境河流。多年来,皖浙两省接续开展三轮新安江生态补偿试点,在生态、产业、人才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取得显著成效。

执法检查组建议,京津冀三地可通过共同编制保护规划、共同开展环境监测、共同搭建工作平台,共谋合作、协同发展,建立起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的横向补偿机制,推进三地生态共治、产业共兴、人才共享。

执法检查组还建议,应推进生态保护补偿政策深度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乡村全面振兴、碳达峰碳中和当中,加强与其他生态保护与修复、开发管控政策的衔接,提高各项政策的综合效益;建立完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为科学客观反映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提供基础保障;引导鼓励有关科研机构、专家学者参与生态保护补偿政策理论研究,为构建科学合理的补偿标准提供理论支撑。

“此外,应采取更多措施宣传好、落实好涉及生态保护补偿法律制度的各项规定,引导全社会树立起生态有价、保护有责的意识,进一步推动我省青山绿水生态价值的实现。”省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副主任马丽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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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霍相博

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作为生态文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生态保护权责、调动各方参与生态保护积极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手段。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对涉及生态保护补偿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建议进一步挖掘市场潜力、完善标准体系、健全协同机制,推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落地见效。

过好“市场关”

健全多元化市场补偿机制

位于我省最北部的塞罕坝机械林场,百万亩林海连绵苍翠,蕴藏着巨大的碳汇交易价值。执法检查组来到这里,深入了解相关情况。

“我们聚焦市场机制补偿,编制了碳汇能力提升方案,推出了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项目和河北省森林固碳生态产品,累计销售碳汇115万吨,实现收入6451万元。”承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玉甫介绍。

市场机制补偿是生态保护补偿的重要途径和方式。近年来,我省积极推进环境权益交易,累计核证降碳产品550余万吨,实现价值转化137万吨;构建排污权市场化交易政策体系,累计完成排污权交易6341笔,交易金额8.37亿元;探索开展水权交易,累计开展交易256单,交易金额5941.1万元——一组组亮眼数字背后,是各地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的探索:承德市在全省率先制定森林、草原、景区、湿地降碳产品方法学,张家口市开发出张北县风力发电等降碳产品,邢台市全面启动排污权市场化交易……

此外,我省还积极争取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试点,目前已有12个EOD项目进入国家推送库。

“通过市场化方式开展生态保护补偿,可以有效实现生态产品需求和供给的精准对接,提升生态产品价值。”省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主任侯智敏建议,各地应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生态保护补偿中的作用,积极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加快推进多元化市场机制补偿。

过好“标准关”

优化纵横两项补偿机制

今年6月1日,国务院发布的《生态保护补偿条例》正式施行。

“条例确立了生态保护补偿基本制度规则,明确生态保护补偿包括财政纵向补偿、地区间横向补偿、市场机制补偿。就执法检查情况来看,我省相关标准与周边地区衔接不够紧密,整体性、普遍性工作机制还不够健全,统筹协调推进机制还需加强,多重补偿措施有待优化。”执法检查组认为。

在财政纵向补偿和地区间横向补偿方面,我省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的标准都与发达省份存在一定差距。目前,我省与京津之间缺乏森林、草原、湿地等重要生态环境要素横向生态补偿的测算方法和原则,部分地区缺少发展生态产业、开展对口协作、产业转移、人才培训、共建园区等补偿方式的使用。

执法检查组还发现,部分地区开展生态保护补偿工作时,没有明确的牵头抓总部门,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发挥作用有限;各领域、各系统相关工作协调统筹不够,未能充分体现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原则,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生态保护补偿的综合效益。

“我省的市场机制补偿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潜力可挖。”省人大城建环资委委员田在锋说,我省有些地方开发的降碳产品属于“地方粮票”,难以实现跨省交易;生态资源向生态产品转化、开发不够,缺乏高水平市场经营开发主体,农村地区一些生态资源因零碎分散未能得到有效整合,多处于“闲置”状态。“只有进一步完善我省标准体系,才能实现生态资源资产化、生态资产资本化、生态资本产品化、生态产品市场化,确保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田在锋说。

过好“协同关”

推进京津冀生态环境共建共享

日前,生态环境部公布了一批全国生态补偿典型案例,“京津冀区域:保上游好水护下游清流,加快推动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入选。

为涵养水源、提升水质,近年来,我省与北京市、天津市签订了一系列生态保护补偿协议,京津冀水源上游潮河、白河、滦河、永定河流域实现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

“京津冀地区山水相依、地域相连,生态环境系统密不可分。”田在锋认为,三地应在巩固现有成果基础上,借鉴“新安江”模式,进一步推动京津冀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向纵深发展,推进京津冀生态环境共建共享。

新安江,发源于安徽省黄山市休宁县,汇入浙江省千岛湖,是浙江最大的入境河流。多年来,皖浙两省接续开展三轮新安江生态补偿试点,在生态、产业、人才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取得显著成效。

执法检查组建议,京津冀三地可通过共同编制保护规划、共同开展环境监测、共同搭建工作平台,共谋合作、协同发展,建立起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的横向补偿机制,推进三地生态共治、产业共兴、人才共享。

执法检查组还建议,应推进生态保护补偿政策深度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乡村全面振兴、碳达峰碳中和当中,加强与其他生态保护与修复、开发管控政策的衔接,提高各项政策的综合效益;建立完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为科学客观反映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提供基础保障;引导鼓励有关科研机构、专家学者参与生态保护补偿政策理论研究,为构建科学合理的补偿标准提供理论支撑。

“此外,应采取更多措施宣传好、落实好涉及生态保护补偿法律制度的各项规定,引导全社会树立起生态有价、保护有责的意识,进一步推动我省青山绿水生态价值的实现。”省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副主任马丽亚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