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播报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媒体播报

中国环境网:河北纵深推进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发布日期:2024-12-02 12:00 信息来源:中国环境网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河北省深入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建立起了例行督察、专项督察、日常督察‘三位一体’督察工作体系。”近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纵深推进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在新一轮例行督察中,河北省结合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新形势,更加关注三方面内容,提升督察效能;依法推进督察问题整改,河北省正加快推进信息系统开发建设,推进督察管理和问题整改闭环管理。

新一轮督察更加关注三方面内容

河北省是中央环保督察试点省份,也是在全国率先开展省级环保督察的省份。到2020年,河北省省级环保督察先后完成对各市的两轮例行督察。

“从2023年开始,河北省启动了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目前,已分三批完成对沧州、衡水、张家口、秦皇岛、唐山、廊坊等6市的督察工作。”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主任关义鹏介绍说,“三轮例行督察中,河北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督察关注重点,认真做好群众生态环境信访举报的受理、转办、核查、督办、回访等工作,着力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同时,突出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全省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推进督察,努力实现督察的政治效果、经济效果、环境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与前两轮例行督察不同,进行中的第三轮例行督察更加关注三方面内容。” 关义鹏向记者介绍说,这三方面内容分别为,更加关注相关地市在京津冀协同发展、首都“两区”建设等区域重大战略中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落实情况;更加关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比如,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情况,建筑垃圾规范处置等;同时,坚决防止“一刀切”,将生态环境保护“一刀切”问题纳入督察内容的同时,例行督察开始前,专门向被督察市印发提示函,提前对精准科学依法推进边督边改、防止“一刀切”和“滥问责”等提出要求,严禁为应付督察采取紧急停工停业等简单粗暴行为和“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

构建“三位一体”督察工作体系

近年来,河北省持续完善督察制度体系,健全督察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规范性和实效性。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副主任彭佳彬向记者介绍说:“目前,河北省基本构建起了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专项督察、日常督察‘三位一体’督察工作体系。”

据介绍,河北省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突出对被督察对象的全面体检,注重揭示深层次问题,推动被督察对象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推动生态环境治理水平全方位提升。按照《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办法》,每届省委任期内原则上应当对各市开展一次例行督察,目前河北省完成了对各市两轮全覆盖例行督察,正在开展第三轮。

专项督察中,河北省突出对被督察对象的精准督察,注重解决区域性、行业性、普遍性问题,推动被督察对象重点工作和重要任务高质量完成。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组织专项督察,近年来,河北省统筹督察人员力量,围绕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保护、重点城市大气污染防治等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专项督察,有力推动了相关重点工作的落实。

日常督察中,河北省依托各驻市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在日常工作中发现问题,帮助派驻地分析梳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的不足和原因,常态化传导工作压力,督促问题解决,推动责任落实。

彭佳彬表示,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专项督察、日常督察形成了各有侧重、有机结合的督察工作格局,进一步提升了督察效能。

在完善督察体系同时,河北省还不断健全督察制度机制,先后出台了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办法、督察整改工作办法、专项督察办法;制定了例行督察工作规程、专项督察工作规程、日常督察工作规程,完善了数十个省级例行督察模版范式,基本形成了3个办法、3个规程、N个模版范式的“3+3+N”的省级督察制度,为督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督察问题整改实行台账式管理

督察整改是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环节,是体现督察成效的重要标志。“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依法依规推进督察问题整改落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督察整改工作,建立健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管理闭环。” 关义鹏说。

据了解,河北省对督察问题整改情况实行台账式管理、清单化调度,每月梳理整改工作进展,常态化开展现场抽查复核。对发现的整改进展滞后、整改标准不高等问题,及时进行预警提醒,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对推动整改不力或者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的,及时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对通报、约谈后仍未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整改的,按程序开展专项督察。对在整改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突出或者因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移交有关部门依规依纪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为进一步提升督察效能,河北省正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管理和问题整改信息系统开发建设,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快推动督察工作全流程线上监督管理、问题整改全过程精准精细管控。”彭佳彬介绍说,坚持数字赋能,信息化建设中,河北省将对督察发现问题情况、区域分布、行业分布情况进行全面统计分析,探索利用大数据技术提升问题线索筛选排查精准度;通过问题整改系统,实行“整改情况实时跟踪、发现问题及时预警、整改过程全程追溯、分区分类系统分析”,实现“一个问题一档、一类问题一档、一个区域一档”的闭环管理,实现问题整改规范化、过程管控精细化、风险预警自动化、数据分析智能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媒体播报

“河北省深入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建立起了例行督察、专项督察、日常督察‘三位一体’督察工作体系。”近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纵深推进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在新一轮例行督察中,河北省结合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新形势,更加关注三方面内容,提升督察效能;依法推进督察问题整改,河北省正加快推进信息系统开发建设,推进督察管理和问题整改闭环管理。

新一轮督察更加关注三方面内容

河北省是中央环保督察试点省份,也是在全国率先开展省级环保督察的省份。到2020年,河北省省级环保督察先后完成对各市的两轮例行督察。

“从2023年开始,河北省启动了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目前,已分三批完成对沧州、衡水、张家口、秦皇岛、唐山、廊坊等6市的督察工作。”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主任关义鹏介绍说,“三轮例行督察中,河北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督察关注重点,认真做好群众生态环境信访举报的受理、转办、核查、督办、回访等工作,着力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同时,突出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全省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推进督察,努力实现督察的政治效果、经济效果、环境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与前两轮例行督察不同,进行中的第三轮例行督察更加关注三方面内容。” 关义鹏向记者介绍说,这三方面内容分别为,更加关注相关地市在京津冀协同发展、首都“两区”建设等区域重大战略中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落实情况;更加关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比如,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情况,建筑垃圾规范处置等;同时,坚决防止“一刀切”,将生态环境保护“一刀切”问题纳入督察内容的同时,例行督察开始前,专门向被督察市印发提示函,提前对精准科学依法推进边督边改、防止“一刀切”和“滥问责”等提出要求,严禁为应付督察采取紧急停工停业等简单粗暴行为和“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

构建“三位一体”督察工作体系

近年来,河北省持续完善督察制度体系,健全督察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规范性和实效性。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副主任彭佳彬向记者介绍说:“目前,河北省基本构建起了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专项督察、日常督察‘三位一体’督察工作体系。”

据介绍,河北省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突出对被督察对象的全面体检,注重揭示深层次问题,推动被督察对象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推动生态环境治理水平全方位提升。按照《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办法》,每届省委任期内原则上应当对各市开展一次例行督察,目前河北省完成了对各市两轮全覆盖例行督察,正在开展第三轮。

专项督察中,河北省突出对被督察对象的精准督察,注重解决区域性、行业性、普遍性问题,推动被督察对象重点工作和重要任务高质量完成。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组织专项督察,近年来,河北省统筹督察人员力量,围绕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保护、重点城市大气污染防治等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专项督察,有力推动了相关重点工作的落实。

日常督察中,河北省依托各驻市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在日常工作中发现问题,帮助派驻地分析梳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的不足和原因,常态化传导工作压力,督促问题解决,推动责任落实。

彭佳彬表示,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专项督察、日常督察形成了各有侧重、有机结合的督察工作格局,进一步提升了督察效能。

在完善督察体系同时,河北省还不断健全督察制度机制,先后出台了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办法、督察整改工作办法、专项督察办法;制定了例行督察工作规程、专项督察工作规程、日常督察工作规程,完善了数十个省级例行督察模版范式,基本形成了3个办法、3个规程、N个模版范式的“3+3+N”的省级督察制度,为督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督察问题整改实行台账式管理

督察整改是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环节,是体现督察成效的重要标志。“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依法依规推进督察问题整改落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督察整改工作,建立健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管理闭环。” 关义鹏说。

据了解,河北省对督察问题整改情况实行台账式管理、清单化调度,每月梳理整改工作进展,常态化开展现场抽查复核。对发现的整改进展滞后、整改标准不高等问题,及时进行预警提醒,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对推动整改不力或者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的,及时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对通报、约谈后仍未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整改的,按程序开展专项督察。对在整改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突出或者因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移交有关部门依规依纪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为进一步提升督察效能,河北省正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管理和问题整改信息系统开发建设,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快推动督察工作全流程线上监督管理、问题整改全过程精准精细管控。”彭佳彬介绍说,坚持数字赋能,信息化建设中,河北省将对督察发现问题情况、区域分布、行业分布情况进行全面统计分析,探索利用大数据技术提升问题线索筛选排查精准度;通过问题整改系统,实行“整改情况实时跟踪、发现问题及时预警、整改过程全程追溯、分区分类系统分析”,实现“一个问题一档、一类问题一档、一个区域一档”的闭环管理,实现问题整改规范化、过程管控精细化、风险预警自动化、数据分析智能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