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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客户端:巩固石家庄“退后十”成果,环境监察专员办都干了啥?

发布日期:2023-01-30 15:54 信息来源:中国环境客户端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刚刚过去的一年,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第一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以下简称“一专办”)围绕中心工作,深化监察改革,创新督察手段,坚持督帮结合,同向发力,石家庄、定州、辛集三市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能力进一步提升,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聚焦中心任务,巩固石家庄市“退后十”成果

一专办主要负责石家庄、定州、辛集三市的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工作。“巩固拓展石家庄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退后十”是河北省委、省政府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政治责任,是历史使命。”一专办环境监察专员孙雷说,聚集这一中心任务,一专办举全办之力参与石家庄市‘退后十’督导帮扶工作。

强化监察执法协同,紧盯整改持续跟踪问效,是一专办助力石家庄市“退后十”督导帮扶的一项重要举措。

“在督察中,我们发现,石家庄市新华区西北水源周边颗粒物浓度偏高、扬尘污染较突出,对此我们试点开展了“点穴式”督导帮扶,推动新华区扬尘污染管控更加精细化、科学化。”一专办监察一处处长侯日升介绍说,在综合分析问题中找出解决办法,推动石家庄市住建局、城管局、生态环境局PM10在线监控平台系统升级改造并实现联网运行,“此外,建筑工地PM10在线超标执法衔接、餐饮油烟处罚等跨部门信息共享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坚持科学施策,注重依法施治。一专办对生态环境部、省厅日调度会、省大气污染防治指挥平台推送高值热点、超标排放、露天火点等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复核和跟踪督办,与执法人员混合编组,联合开展现场督导核查。开展对石家庄23个县(市、区)1170个平交路口和269个停车场排查整治督导帮扶,对发现的217个问题持续盯办督办,督促完成整改,有效提升了督察执法效能。

突出督政主责,树立监察权威。针对秋冬季以来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等突出问题,一专办向石家庄市有关部门和县市区发送工作提示函、督办函、监察建议函16份;针对露天焚烧等问题向有关部门和县市区发函7份;对发现的26个突出问题进行“一案双查”,督促石家庄市立案处罚84.2万元,追责问责68人,对违法违规单位和监管不力人员起到了有效警示震慑。

监测数据显示,2022年,石家庄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92,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并列倒13,“退后十”工作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拓展。

实施专项督察,推动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

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河北期间,石家庄市平山县群众信访举报问题数量较多,群众不满意,问题出在哪儿

“针对这一问题,一专办抽调骨干力量,对平山县生态环境保护实施了专项督察。”一专办一级调研员周占明介绍说,专项督察期间,督察组与平山县6名县级领导干部进行个别谈话,下沉督察17个乡镇,实现对平山县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的77个群众信访举报案件整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尤其是二级保护区内35个违规项目整治情况现场督导核查的全覆盖,发现交办问题66个,及时向平山县进行反馈并持续盯办。

实施专项督察,是集中解决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突出环境问题的有效举措。

据统计,2022年,一专办扎实开展大气、水、危废等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全年开展各类专项监察、督察10次,下达监察建议函、督办函等79份,约谈县(市、区)及相关部门7次,推动各地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在10次专项督察中,开展省级大气专项督察是一专办持续时间最长的一次专项督察。

2022年7月至9月,一专办对石家庄市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和“回头看”,对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和国控点位所在区域染物排放重点县(市、区)开展下沉督察。

专项督察和“回头看”期间,一专办共与石家庄市15个县(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谈话,下沉17个县(市、区),发现并交办问题1344个,公开约谈了石家庄市住建局、石家庄城发投集团,向市政府下达督办函、警示函等26件,扬尘污染趋于恶化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通过与当地共同努力,专项督察期间,石家庄市年度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由5.03下降至4.71,督察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开展督导帮扶,与地方同向发力消除污染隐患

畅通沟通协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是督察部门与地方实现同向发力的重要保障。

“一专办与石家庄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建立了畅通高效的沟通协作机制,及时就推进大气环境质量‘退后十’等工作进行统筹调度。”孙雷介绍说,去年一专办列席派驻地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委会等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会议15次,同时,建立石家庄市政府派驻专员办联络员机制,及时将督导工作发现问题移交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同向用力促整改,进一步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在双向沟通中,一专办与石家庄市高效互动,使问题交办、整改、反馈、销号形成闭环。”

为进一步提升督察效果,一专办始终坚持督帮结合,既精准查找属地在污染防治中的短板和不足,又积极出谋划策帮助地方整改,有效提升了督察效果。

“在督察中,我们发现,辛集市六项大气主要污染因子中,二氧化硫数值频繁出现高值,高值出现后,不能及时发现污染源头并采取相应治理措施。”一专办监察二处处长彭辉介绍说,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开展了专项督导帮扶。“在督察帮扶中,一专办先后走访座谈了7个部门,多次到出现二氧化硫高值和污染源排放集中的9个重点乡镇区开展下沉督察,发现各类问题26个。”

一手抓督察,一手抓帮扶。“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是辛集市二氧化硫消高值工作滞后的根本原因。”彭辉说,为了让基层一线第一时间掌握监测信息,我们建议辛集市深入推进“智慧环保”科技监管模式,并持续跟进帮扶督导。“目前,辛集市‘蓝天云’平台向各乡镇、园区延伸,做到数据共享互联互通,实现‘智慧监管’,及时发现应对,快速有效解决各类环境污染问题。”

来源:中国环境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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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过去的一年,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第一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以下简称“一专办”)围绕中心工作,深化监察改革,创新督察手段,坚持督帮结合,同向发力,石家庄、定州、辛集三市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能力进一步提升,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聚焦中心任务,巩固石家庄市“退后十”成果

一专办主要负责石家庄、定州、辛集三市的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工作。“巩固拓展石家庄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退后十”是河北省委、省政府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政治责任,是历史使命。”一专办环境监察专员孙雷说,聚集这一中心任务,一专办举全办之力参与石家庄市‘退后十’督导帮扶工作。

强化监察执法协同,紧盯整改持续跟踪问效,是一专办助力石家庄市“退后十”督导帮扶的一项重要举措。

“在督察中,我们发现,石家庄市新华区西北水源周边颗粒物浓度偏高、扬尘污染较突出,对此我们试点开展了“点穴式”督导帮扶,推动新华区扬尘污染管控更加精细化、科学化。”一专办监察一处处长侯日升介绍说,在综合分析问题中找出解决办法,推动石家庄市住建局、城管局、生态环境局PM10在线监控平台系统升级改造并实现联网运行,“此外,建筑工地PM10在线超标执法衔接、餐饮油烟处罚等跨部门信息共享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坚持科学施策,注重依法施治。一专办对生态环境部、省厅日调度会、省大气污染防治指挥平台推送高值热点、超标排放、露天火点等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复核和跟踪督办,与执法人员混合编组,联合开展现场督导核查。开展对石家庄23个县(市、区)1170个平交路口和269个停车场排查整治督导帮扶,对发现的217个问题持续盯办督办,督促完成整改,有效提升了督察执法效能。

突出督政主责,树立监察权威。针对秋冬季以来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等突出问题,一专办向石家庄市有关部门和县市区发送工作提示函、督办函、监察建议函16份;针对露天焚烧等问题向有关部门和县市区发函7份;对发现的26个突出问题进行“一案双查”,督促石家庄市立案处罚84.2万元,追责问责68人,对违法违规单位和监管不力人员起到了有效警示震慑。

监测数据显示,2022年,石家庄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92,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并列倒13,“退后十”工作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拓展。

实施专项督察,推动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

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河北期间,石家庄市平山县群众信访举报问题数量较多,群众不满意,问题出在哪儿

“针对这一问题,一专办抽调骨干力量,对平山县生态环境保护实施了专项督察。”一专办一级调研员周占明介绍说,专项督察期间,督察组与平山县6名县级领导干部进行个别谈话,下沉督察17个乡镇,实现对平山县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的77个群众信访举报案件整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尤其是二级保护区内35个违规项目整治情况现场督导核查的全覆盖,发现交办问题66个,及时向平山县进行反馈并持续盯办。

实施专项督察,是集中解决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突出环境问题的有效举措。

据统计,2022年,一专办扎实开展大气、水、危废等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全年开展各类专项监察、督察10次,下达监察建议函、督办函等79份,约谈县(市、区)及相关部门7次,推动各地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在10次专项督察中,开展省级大气专项督察是一专办持续时间最长的一次专项督察。

2022年7月至9月,一专办对石家庄市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和“回头看”,对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和国控点位所在区域染物排放重点县(市、区)开展下沉督察。

专项督察和“回头看”期间,一专办共与石家庄市15个县(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谈话,下沉17个县(市、区),发现并交办问题1344个,公开约谈了石家庄市住建局、石家庄城发投集团,向市政府下达督办函、警示函等26件,扬尘污染趋于恶化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通过与当地共同努力,专项督察期间,石家庄市年度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由5.03下降至4.71,督察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开展督导帮扶,与地方同向发力消除污染隐患

畅通沟通协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是督察部门与地方实现同向发力的重要保障。

“一专办与石家庄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建立了畅通高效的沟通协作机制,及时就推进大气环境质量‘退后十’等工作进行统筹调度。”孙雷介绍说,去年一专办列席派驻地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委会等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会议15次,同时,建立石家庄市政府派驻专员办联络员机制,及时将督导工作发现问题移交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同向用力促整改,进一步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在双向沟通中,一专办与石家庄市高效互动,使问题交办、整改、反馈、销号形成闭环。”

为进一步提升督察效果,一专办始终坚持督帮结合,既精准查找属地在污染防治中的短板和不足,又积极出谋划策帮助地方整改,有效提升了督察效果。

“在督察中,我们发现,辛集市六项大气主要污染因子中,二氧化硫数值频繁出现高值,高值出现后,不能及时发现污染源头并采取相应治理措施。”一专办监察二处处长彭辉介绍说,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开展了专项督导帮扶。“在督察帮扶中,一专办先后走访座谈了7个部门,多次到出现二氧化硫高值和污染源排放集中的9个重点乡镇区开展下沉督察,发现各类问题26个。”

一手抓督察,一手抓帮扶。“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是辛集市二氧化硫消高值工作滞后的根本原因。”彭辉说,为了让基层一线第一时间掌握监测信息,我们建议辛集市深入推进“智慧环保”科技监管模式,并持续跟进帮扶督导。“目前,辛集市‘蓝天云’平台向各乡镇、园区延伸,做到数据共享互联互通,实现‘智慧监管’,及时发现应对,快速有效解决各类环境污染问题。”

来源:中国环境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