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日报讯(记者贾楠)省生态环境厅日前印发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工作要点,提出今年我省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较2020年下降3%以上,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1%左右。
水生态环境方面,今年全省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断面比例达到50%以上,劣Ⅴ类断面比例控制在20%以内并满足国家考核要求;白洋淀水质达到Ⅳ类,局部Ⅲ类;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海洋生态环境方面,全省近岸海域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国考入海河流入海口断面水质达标率100%;旅游旺季北戴河主要海水浴场水质优良率100%。土壤环境方面,全省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稳定提升。污染物减排方面,2021年我省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较2020年下降4.2%左右,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下降比例达到国家要求。
今年,我省将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延伸深度、拓展广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继续开展污染防治行动,在关键领域、关键指标上实现新突破,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
深化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狠抓“十条措施”落地实施,打赢重点城市“退后十”攻坚战,强化工业领域大气污染物治理,深化机动车污染综合治理,强化面源污染综合整治,大力推进臭氧污染综合管控,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全力打造良好水生态环境。全力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全面深化流域综合治理,加强重点水功能区管理,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规范化建设,严厉打击超标排污、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深化白洋淀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确保淀区水质持续改善;深化渤海综合治理。开展入海河流综合达标整治,推动入海排污口溯源整治,进一步削减入海总氮排放量,推进美丽海湾的保护与建设,强化海洋环境风险防范,确保海洋生态环境安全。
稳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深化污染源头管控,强化污染地块环境管理,健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强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监管,强化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成果应用,调整优化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结构,深化农村污水无害化处理,稳步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