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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化工报:瞄准秋冬季 避免“一刀切” 全面大排查 河北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发布日期:2020-12-28 10:48 信息来源: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中化新网讯 近日,河北省举行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新闻发布会,对《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简称《方案》)进行解读。据悉,河北将对石油化工等行业开展无组织排放排查等行动,并在2021年3月前,督促企业安装温度监控、热值检测仪等加强监管。

  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负责人李清龙介绍,河北连续4年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取得良好效果。今年《方案》主要有4个特点,分别为分段设计了空气质量改善的目标、突出重污染天气的应对、全力夯实“五大攻坚”、开展VOCs“夏病冬治”等。其中,“五大攻坚”提出全面实施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调整、交通运输结构调整、重点行业深度治理、面源污染治理等,并在应对重污染天气时,充分体现差异化原则和精准管控的原则。

  《方案》在做好秋冬季重点工作的同时,又着眼防治全局,首次提出“夏病冬治”,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根据《方案》,河北将摸清全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底数,建立治理清单、制定“一厂一企一策”的治理方案,推进源头管控,推进重点行业企业高效治污设施建设,深化涉VOCs园区集群整治,全面治理VOCs。

  同时,对于防止“一刀切”问题,李清龙表示,河北在治污方面历来态度鲜明,坚决反对、严格禁止,今年在严禁“一刀切”的政策制度、组织保障等方面较往年都更细、更实,完善了减排清单开展绩效评级,落实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制度,目前全省共有4000(家)项目(企业)纳入生态环境正面清单,并将严督严查“一刀切”的行为,加大帮扶指导助力企业提升环境治理水平,对平时不作为、临时乱作为、急时“一刀切”等行为严肃追责。

  不仅如此,根据《方案》,河北将对石油化工等行业将全面开展无组织排放排查,完成石化、煤化工、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废气排放系统旁路摸底排查,石化、化工行业火炬排放情况排查,涉VOCs工业园区和企业集群、原油、成品油、有机化学品等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排查,港口码头油气回收设施建设、使用情况排查,建立管理清单台账。

  在2021年3月底前,督促相关企业取消非必要设置的旁路,因安全生产等原因必须保留的,通过铅封、安装自动监控设施、流量计等方式加强监管;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督促石化、化工企业通过安装火炬系统温度监控、视频监控及热值检测仪、废气流量计、助燃气体流量计等加强火炬系统排放监管。

  此外,方案还提出要完成压减退出过剩产能任务,加快淘汰炉龄较长、炉况较差的碳化室高度4.3米焦炉,推动独立焦化企业逐步退出,以及完成重污染企业退城搬迁任务,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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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化新网讯 近日,河北省举行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新闻发布会,对《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简称《方案》)进行解读。据悉,河北将对石油化工等行业开展无组织排放排查等行动,并在2021年3月前,督促企业安装温度监控、热值检测仪等加强监管。

  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负责人李清龙介绍,河北连续4年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取得良好效果。今年《方案》主要有4个特点,分别为分段设计了空气质量改善的目标、突出重污染天气的应对、全力夯实“五大攻坚”、开展VOCs“夏病冬治”等。其中,“五大攻坚”提出全面实施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调整、交通运输结构调整、重点行业深度治理、面源污染治理等,并在应对重污染天气时,充分体现差异化原则和精准管控的原则。

  《方案》在做好秋冬季重点工作的同时,又着眼防治全局,首次提出“夏病冬治”,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根据《方案》,河北将摸清全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底数,建立治理清单、制定“一厂一企一策”的治理方案,推进源头管控,推进重点行业企业高效治污设施建设,深化涉VOCs园区集群整治,全面治理VOCs。

  同时,对于防止“一刀切”问题,李清龙表示,河北在治污方面历来态度鲜明,坚决反对、严格禁止,今年在严禁“一刀切”的政策制度、组织保障等方面较往年都更细、更实,完善了减排清单开展绩效评级,落实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制度,目前全省共有4000(家)项目(企业)纳入生态环境正面清单,并将严督严查“一刀切”的行为,加大帮扶指导助力企业提升环境治理水平,对平时不作为、临时乱作为、急时“一刀切”等行为严肃追责。

  不仅如此,根据《方案》,河北将对石油化工等行业将全面开展无组织排放排查,完成石化、煤化工、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废气排放系统旁路摸底排查,石化、化工行业火炬排放情况排查,涉VOCs工业园区和企业集群、原油、成品油、有机化学品等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排查,港口码头油气回收设施建设、使用情况排查,建立管理清单台账。

  在2021年3月底前,督促相关企业取消非必要设置的旁路,因安全生产等原因必须保留的,通过铅封、安装自动监控设施、流量计等方式加强监管;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督促石化、化工企业通过安装火炬系统温度监控、视频监控及热值检测仪、废气流量计、助燃气体流量计等加强火炬系统排放监管。

  此外,方案还提出要完成压减退出过剩产能任务,加快淘汰炉龄较长、炉况较差的碳化室高度4.3米焦炉,推动独立焦化企业逐步退出,以及完成重污染企业退城搬迁任务,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