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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工人报:我省开展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执法检查专项行动

发布日期:2020-09-07 09:15 信息来源: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本报讯(记者张莉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省生态环境厅决定自9月1日起,在全省组织开展为期30天的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坚决遏制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案件的发生。
    此次专项行动检查的重点区域主要包括全省190家开发区、96家化工园区(包括17家已退出的化工园区),重点企业为所有涉酸、化工、医药、农药等行业企业。
    专项行动中,环境执法人员将对照企业环评和排污许可文件,严厉查处未批先建、批建不符、非法生产、非法处置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企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大、申报量小,甚至不申报、不转移或去向不明的行为深挖彻查,严厉打击非法转移、非法倾倒、擅自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
    为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省生态环境厅对举报非法倾倒、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犯罪行为,经核查举报属实的,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举报奖励,最高奖励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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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张莉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省生态环境厅决定自9月1日起,在全省组织开展为期30天的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坚决遏制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案件的发生。
    此次专项行动检查的重点区域主要包括全省190家开发区、96家化工园区(包括17家已退出的化工园区),重点企业为所有涉酸、化工、医药、农药等行业企业。
    专项行动中,环境执法人员将对照企业环评和排污许可文件,严厉查处未批先建、批建不符、非法生产、非法处置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企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大、申报量小,甚至不申报、不转移或去向不明的行为深挖彻查,严厉打击非法转移、非法倾倒、擅自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
    为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省生态环境厅对举报非法倾倒、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犯罪行为,经核查举报属实的,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举报奖励,最高奖励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