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炮车”在河北省邯郸市街头作业。
长城网讯(记者 王林红)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和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的收官之年,实现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关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成色。在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全省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新闻发布会上,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何立涛表示,为圆满完成全年目标,河北将组织开展8-9月集中攻坚,PM2.5平均浓度稳定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优良天数力争增加8天左右。
深入开展臭氧污染系统治理。重点围绕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对VOCs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开展专项检查,严禁VOCs处理设施不运行、旁路直排,严查第三方监测数据造假等行为。引导企业合理安排停检修计划,尽可能不在8-9月期间安排检修作业,确需停检修的,强化重点监管,确保达标排放。对确需施工的市政工程,调整生产作业计划,避开8时到18时高温时段。8月底前完成一轮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及时修复泄漏源,9月中旬前组织开展一轮储油库、 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回收装置安装运行情况检查,确保正常运行。加强城市主城区及县城建成区中型(三个基准灶头)及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和食品加工单位油烟净化设施运行管理,严禁城市及县城建成区露天烧烤行为。
扎实开展工业企业达标整治。推进钢铁、水泥,平板玻璃、陶瓷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10月底前钢铁、水泥,平板玻璃、陶瓷等行业具备改造条件的企业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加快推进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年底前基本淘汰无治理设施或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工业炉窑,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加强臭氧前体物排放控制,确保早完工、早见效。
开展柴油货车尾气治理。加快重型柴油货车淘汰治理改造,按照国家要求完成河北省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任务,对国家淘汰任务以外具备治理条件的车辆,8月底前全面完成污染控制装置安装任务。加强远程在线监控,对具备条件的国四及以上重型柴油货车安装远程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年底前完成60%以上。全面实施排放检验与维护( I/M)制度,实现超标排放车辆检验与维护的闭环管理和数据共享。组织开展路检路查和溯源性入户抽查,常态化开展清洁油品行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不合格油品行为,坚决取缔非法加油站(点)和油罐车。
开展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建立城市降尘、道路扬尘通报考核制度,每月城市降尘量不高于8吨/月·平方公里。积极开展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和扬尘污染物排放“双达标”整治攻坚行动,逐条对标《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和“两个全覆盖”,推动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提档升级。加大城市(县城)道路低尘机械化湿式清扫和洒水保洁频次,强化城市出入口及城市周边重要干线公路路段机械化清扫和破损路面修复,每月进行城市道路降尘监测通报,有效降低道路扬尘污染。
保持“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继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动态清零”行动,重点对辖区交界处、城乡接合部、工业大院、产业集聚地等重点区域强化巡查排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动态清零。严禁“以停代治”“以罚代改”,严禁放宽标准要求,严禁虚假整改、敷衍整改。对河北省2017年以来排查整治的13.17万家“散乱污”企业开展“回头看”,对达不到整治标准的立行立改、边查边改,9月底前所有“散乱污”企业全面完成核查验收工作。
扎实推进散煤污染治理。坚持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煤则煤,宜新能源则新能源,加强气源和电力供应保障,确保采暖季前完成农村清洁取暖改造任务,传输通道城市平原地区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清洁替代。组织开展劣质散煤管控“百日会战”,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劣质散煤行为,9月底前,散煤经营主体抽检覆盖率达到90%以上,坚决防止散煤复燃,确保群众温暖过冬、清洁取暖。
责任编辑:王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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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网: 保卫蓝天!河北省市政工程建设避开8—18时高温时段
来源: 时间:2020-08-20
“雾炮车”在河北省邯郸市街头作业。
长城网讯(记者 王林红)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和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的收官之年,实现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关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成色。在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全省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新闻发布会上,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何立涛表示,为圆满完成全年目标,河北将组织开展8-9月集中攻坚,PM2.5平均浓度稳定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优良天数力争增加8天左右。
深入开展臭氧污染系统治理。重点围绕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对VOCs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开展专项检查,严禁VOCs处理设施不运行、旁路直排,严查第三方监测数据造假等行为。引导企业合理安排停检修计划,尽可能不在8-9月期间安排检修作业,确需停检修的,强化重点监管,确保达标排放。对确需施工的市政工程,调整生产作业计划,避开8时到18时高温时段。8月底前完成一轮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及时修复泄漏源,9月中旬前组织开展一轮储油库、 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回收装置安装运行情况检查,确保正常运行。加强城市主城区及县城建成区中型(三个基准灶头)及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和食品加工单位油烟净化设施运行管理,严禁城市及县城建成区露天烧烤行为。
扎实开展工业企业达标整治。推进钢铁、水泥,平板玻璃、陶瓷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10月底前钢铁、水泥,平板玻璃、陶瓷等行业具备改造条件的企业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加快推进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年底前基本淘汰无治理设施或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工业炉窑,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加强臭氧前体物排放控制,确保早完工、早见效。
开展柴油货车尾气治理。加快重型柴油货车淘汰治理改造,按照国家要求完成河北省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任务,对国家淘汰任务以外具备治理条件的车辆,8月底前全面完成污染控制装置安装任务。加强远程在线监控,对具备条件的国四及以上重型柴油货车安装远程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年底前完成60%以上。全面实施排放检验与维护( I/M)制度,实现超标排放车辆检验与维护的闭环管理和数据共享。组织开展路检路查和溯源性入户抽查,常态化开展清洁油品行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不合格油品行为,坚决取缔非法加油站(点)和油罐车。
开展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建立城市降尘、道路扬尘通报考核制度,每月城市降尘量不高于8吨/月·平方公里。积极开展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和扬尘污染物排放“双达标”整治攻坚行动,逐条对标《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和“两个全覆盖”,推动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提档升级。加大城市(县城)道路低尘机械化湿式清扫和洒水保洁频次,强化城市出入口及城市周边重要干线公路路段机械化清扫和破损路面修复,每月进行城市道路降尘监测通报,有效降低道路扬尘污染。
保持“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继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动态清零”行动,重点对辖区交界处、城乡接合部、工业大院、产业集聚地等重点区域强化巡查排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动态清零。严禁“以停代治”“以罚代改”,严禁放宽标准要求,严禁虚假整改、敷衍整改。对河北省2017年以来排查整治的13.17万家“散乱污”企业开展“回头看”,对达不到整治标准的立行立改、边查边改,9月底前所有“散乱污”企业全面完成核查验收工作。
扎实推进散煤污染治理。坚持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煤则煤,宜新能源则新能源,加强气源和电力供应保障,确保采暖季前完成农村清洁取暖改造任务,传输通道城市平原地区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清洁替代。组织开展劣质散煤管控“百日会战”,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劣质散煤行为,9月底前,散煤经营主体抽检覆盖率达到90%以上,坚决防止散煤复燃,确保群众温暖过冬、清洁取暖。
责任编辑:王林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