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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赵都市报:8—9月我省将集中攻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坚决取缔非法加油站

发布日期:2020-08-20 08:19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本报讯(燕都融媒体记者呼延世聪)8月18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河北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以来,全省空气质量实现持续好转,8—9月份将集中攻坚,PM2.5平均浓度稳定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优良天数力争增加8天左右,为圆满完成全年目标打下良好基础。

据悉,1—7月份全省空气质量实现持续改善,优良天数大幅增加,重污染天数明显减少。1—7月,全省优良天数137天,同比增加19天;全省重污染天数9天,同比减少5天。6项污染物全面下降,臭氧实现2015年以来首次下降。各设区市空气质量全部改善,传输通道城市改善明显。

下一步,我省将组织开展8—9月集中攻坚。开展臭氧污染系统治理。8月底前完成一轮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及时修复泄漏源;9月中旬前组织开展一轮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回收装置安装运行情况检查,确保正常运行。

推进钢铁、水泥、平板玻璃、陶瓷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10月底前钢铁、水泥、平板玻璃、陶瓷等行业具备改造条件的企业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加快推进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年底前基本淘汰无治理设施或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工业炉窑。

开展柴油货车尾气治理,加快重型柴油货车淘汰治理改造,对国家淘汰任务以外具备治理条件的车辆,8月底前全面完成污染控制装置安装任务。对具备条件的国四及以上重型柴油货车安装远程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年底前完成60%以上。常态化开展清洁油品行动,坚决取缔非法加油站(点)和油罐车。

开展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建立城市降尘、道路扬尘通报考核制度,每月城市降尘量不高于8吨/月·平方公里。继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动态清零”行动,对全省2017年以来排查整治的13.17万家“散乱污”企业开展“回头看”,对达不到整治标准的立行立改、边查边改,9月底前所有“散乱污”企业全面完成核查验收工作。

推进散煤污染治理,确保采暖季前完成农村清洁取暖改造任务,传输通道城市平原地区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清洁替代。组织开展劣质散煤管控“百日会战”,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劣质散煤行为,9月底前,散煤经营主体抽检覆盖率达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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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燕都融媒体记者呼延世聪)8月18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河北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以来,全省空气质量实现持续好转,8—9月份将集中攻坚,PM2.5平均浓度稳定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优良天数力争增加8天左右,为圆满完成全年目标打下良好基础。

据悉,1—7月份全省空气质量实现持续改善,优良天数大幅增加,重污染天数明显减少。1—7月,全省优良天数137天,同比增加19天;全省重污染天数9天,同比减少5天。6项污染物全面下降,臭氧实现2015年以来首次下降。各设区市空气质量全部改善,传输通道城市改善明显。

下一步,我省将组织开展8—9月集中攻坚。开展臭氧污染系统治理。8月底前完成一轮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及时修复泄漏源;9月中旬前组织开展一轮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回收装置安装运行情况检查,确保正常运行。

推进钢铁、水泥、平板玻璃、陶瓷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10月底前钢铁、水泥、平板玻璃、陶瓷等行业具备改造条件的企业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加快推进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年底前基本淘汰无治理设施或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工业炉窑。

开展柴油货车尾气治理,加快重型柴油货车淘汰治理改造,对国家淘汰任务以外具备治理条件的车辆,8月底前全面完成污染控制装置安装任务。对具备条件的国四及以上重型柴油货车安装远程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年底前完成60%以上。常态化开展清洁油品行动,坚决取缔非法加油站(点)和油罐车。

开展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建立城市降尘、道路扬尘通报考核制度,每月城市降尘量不高于8吨/月·平方公里。继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动态清零”行动,对全省2017年以来排查整治的13.17万家“散乱污”企业开展“回头看”,对达不到整治标准的立行立改、边查边改,9月底前所有“散乱污”企业全面完成核查验收工作。

推进散煤污染治理,确保采暖季前完成农村清洁取暖改造任务,传输通道城市平原地区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清洁替代。组织开展劣质散煤管控“百日会战”,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劣质散煤行为,9月底前,散煤经营主体抽检覆盖率达到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