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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赵都市报:2020年底前全省实现 35蒸吨及以下锅炉“无煤化”

发布日期:2018-10-31 10:54 信息来源: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我省印发燃煤锅炉改造提升三年作战计划

  本报讯(记者刘岚)日前,省大气办印发《河北省燃煤锅炉改造提升三年作战计划》,明确加大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力度,到2020年全省实现35蒸吨/小时及以下锅炉“无煤化”,并对保留的3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实施节能环保提效改造。

  计划要求,将燃煤锅炉治理纳入大气污染考核体系并严格考核奖惩,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各市要建立燃煤锅炉治理台账,实行“一炉一档”,实行月报告制度。我省将强化财政资金示范引导作用、强化排污许可证管理、实施12369有奖举报等举措,推进燃煤锅炉改造提升。

  划出时间表和路线图

  据了解,我省2017年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建成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县城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基本清零。今年全省计划淘汰6764台13466蒸吨燃煤锅炉、茶炉大灶以及经营性小煤炉,截至9月已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6141台12485蒸吨。

  结合实际,该计划对我省未来三年燃煤锅炉的提升改造划出了路线图和时间表:

  2018年底,承德、张家口市完成35—65蒸吨/小时燃煤锅炉和各种容量的热水锅炉特别排放限值改造,其中烟尘排放浓度≤3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200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200毫克/立方米。

  2019年底前,全省3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和烟羽脱除治理,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到超低排放标准要求,其中烟尘≤1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35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50毫克/立方米。

  2020年底前,全省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茶炉大灶以及经营性小煤炉10718台,实现全省范围35蒸吨/小时及以下锅炉“无煤化”。

  实施九项重点任务

  根据该计划,我省将着力实施九项重点任务。

  ●推进集中供热设施建设,加快淘汰工业园区和供暖燃煤锅炉,实行“以大代小”“一园一炉”,组织开展工业余热供热专项行动。

  ●加大清洁能源替代,到2020年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建成区集中供热和清洁能源供热率达到100%。

  ●加大燃煤锅炉节能环保提升改造力度。

  ●加大污染物排放和煤质管控力度,深化锅炉治理,保留的3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要安装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省、市环保部门联网。

  ●加快新能源技术应用,各市要制定清洁能源利用发展规划,大力推广生物质能、制气、醇基燃料、工业余热、轻烃燃料等。

  ●突出抓好燃煤锅炉改气改电管理,各市要“以气定改”“以电定改”,在未接入气、电等清洁能源以前,燃煤供暖锅炉不能拆除移位。

  ●开展燃煤锅炉环境综合整治,实施网格化管理制度。

  ●严把新建锅炉准入关,严格执行污染物和煤炭倍量削减替代制度,2018年底全省燃煤锅炉控制在11万蒸吨以内。

  ●严格锅炉淘汰标准,规范验收改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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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印发燃煤锅炉改造提升三年作战计划

  本报讯(记者刘岚)日前,省大气办印发《河北省燃煤锅炉改造提升三年作战计划》,明确加大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力度,到2020年全省实现35蒸吨/小时及以下锅炉“无煤化”,并对保留的3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实施节能环保提效改造。

  计划要求,将燃煤锅炉治理纳入大气污染考核体系并严格考核奖惩,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各市要建立燃煤锅炉治理台账,实行“一炉一档”,实行月报告制度。我省将强化财政资金示范引导作用、强化排污许可证管理、实施12369有奖举报等举措,推进燃煤锅炉改造提升。

  划出时间表和路线图

  据了解,我省2017年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建成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县城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基本清零。今年全省计划淘汰6764台13466蒸吨燃煤锅炉、茶炉大灶以及经营性小煤炉,截至9月已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6141台12485蒸吨。

  结合实际,该计划对我省未来三年燃煤锅炉的提升改造划出了路线图和时间表:

  2018年底,承德、张家口市完成35—65蒸吨/小时燃煤锅炉和各种容量的热水锅炉特别排放限值改造,其中烟尘排放浓度≤3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200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200毫克/立方米。

  2019年底前,全省3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和烟羽脱除治理,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到超低排放标准要求,其中烟尘≤1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35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50毫克/立方米。

  2020年底前,全省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茶炉大灶以及经营性小煤炉10718台,实现全省范围35蒸吨/小时及以下锅炉“无煤化”。

  实施九项重点任务

  根据该计划,我省将着力实施九项重点任务。

  ●推进集中供热设施建设,加快淘汰工业园区和供暖燃煤锅炉,实行“以大代小”“一园一炉”,组织开展工业余热供热专项行动。

  ●加大清洁能源替代,到2020年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建成区集中供热和清洁能源供热率达到100%。

  ●加大燃煤锅炉节能环保提升改造力度。

  ●加大污染物排放和煤质管控力度,深化锅炉治理,保留的3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要安装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省、市环保部门联网。

  ●加快新能源技术应用,各市要制定清洁能源利用发展规划,大力推广生物质能、制气、醇基燃料、工业余热、轻烃燃料等。

  ●突出抓好燃煤锅炉改气改电管理,各市要“以气定改”“以电定改”,在未接入气、电等清洁能源以前,燃煤供暖锅炉不能拆除移位。

  ●开展燃煤锅炉环境综合整治,实施网格化管理制度。

  ●严把新建锅炉准入关,严格执行污染物和煤炭倍量削减替代制度,2018年底全省燃煤锅炉控制在11万蒸吨以内。

  ●严格锅炉淘汰标准,规范验收改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