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北京日报 2018年09月07日 版次: 09 作者: 本报记者 李如意
2018年至2020年,河北省PM2.5浓度每年下降5%以上,到2020年PM2.5浓度将达到每立方米55微克,平均优良天数比率将达63%以上。
日前,河北省制定《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河北将在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上持续发力,力争到2020年,石家庄、邯郸、邢台市力争退出全国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后10位,全面完成“十三五”环境空气质量约束性目标,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明显增强,蓝天保卫战取得阶段性胜利。
40家企业退城搬迁
河北省11个设区市中,张家口、承德与秦皇岛空气质量较好。到2020年,石家庄、邯郸、邢台市力争退出全国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后10位,唐山、保定市力争退出后20位,衡水、廊坊、沧州市确保持续向好、位次提升。
未来三年,河北省持续化解过剩产能。今年,河北省压减退出钢铁产能1200万吨,全部出清钢铁“僵尸企业”。到2020年,钢铁产能控制在2亿吨以内,炼焦产能与钢铁产能比进一步压缩;水泥、平板玻璃、煤炭、焦炭产能分别控制在2亿吨、2亿重量箱、7000万吨、8000万吨左右,力争淘汰和置换火电产能400万千瓦以上。以2015年底钢铁产能为基数,承德、秦皇岛市原则上退出50%左右的钢铁产能。
同时,河北省以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焦化、化工、制药等行业为重点,加快城市建成区重点污染工业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其他不适宜在主城区发展的工业企业,根据实际纳入退城搬迁范围。
河北省明确要求,对环首都圈、环省会圈、张家口市等特殊环境敏感区、生态脆弱区域、主城区的水泥行业熟料和粉磨站企业,鼓励其通过兼并重组、减量置换等方式加速退出或异地搬迁改造,形成“燕山—太行山”一带点式集聚。
2018年至2020年,完成省定40家重点污染工业企业退城搬迁或关停。其中,2018年至少实施14家,2019年实施7家,2020年实施19家。各市可根据本地空气质量目标需求和工作实际,加大重点污染工业企业搬迁改造力度,加快工作进度。
试点城市推行清洁取暖
按照部门监管、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河北省加强散煤市场管控,严格散煤生产、加工、储运、销售、使用企业监管,强化部门联动执法,加强落地管理,严厉打击销售(包括网上销售)和使用劣质散煤违法行为。到2020年底,该省销售网点、燃用单位散煤煤质抽检覆盖率达到100%,实现散煤质量全面达标。
秋冬季是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重要时期,也是城乡居民的取暖期。对此,河北省有效推进清洁取暖,坚持从实际出发,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突出传输通道城市和平原地区科学合理布局,科学设定目标进度和改造数量,确保群众安全取暖过冬。2020年采暖季前,在保障能源供应的前提下,传输通道城市平原地区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主城区清洁取暖率达到100%。
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
目前,河北省正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到2020年,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市和定州、辛集市使用比例达到80%。港口、机场、铁路货场等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主要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
为配合新能源汽车的推广,河北省将加快完善优化充电基础设施,在物流园、产业园、工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为承担物流配送的新能源车辆在城市通行提供便利,到2020年,初步形成覆盖主要城市的城际快充网络。同时,对可识别的新能源汽车,不实行限行措施。
2018年河北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不低于3万辆(标准车),力争达到4.3万辆(标准车)。到2020年,累计推广应用各类新能源汽车30万辆(标准车),建设充电站1970座、充电桩65625个。同时,省会石家庄市建成区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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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报:环首都重点工业企业将“退城搬迁”
来源: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时间:2018-09-07
来源: 北京日报 2018年09月07日 版次: 09 作者: 本报记者 李如意
2018年至2020年,河北省PM2.5浓度每年下降5%以上,到2020年PM2.5浓度将达到每立方米55微克,平均优良天数比率将达63%以上。
日前,河北省制定《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河北将在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上持续发力,力争到2020年,石家庄、邯郸、邢台市力争退出全国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后10位,全面完成“十三五”环境空气质量约束性目标,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明显增强,蓝天保卫战取得阶段性胜利。
40家企业退城搬迁
河北省11个设区市中,张家口、承德与秦皇岛空气质量较好。到2020年,石家庄、邯郸、邢台市力争退出全国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后10位,唐山、保定市力争退出后20位,衡水、廊坊、沧州市确保持续向好、位次提升。
未来三年,河北省持续化解过剩产能。今年,河北省压减退出钢铁产能1200万吨,全部出清钢铁“僵尸企业”。到2020年,钢铁产能控制在2亿吨以内,炼焦产能与钢铁产能比进一步压缩;水泥、平板玻璃、煤炭、焦炭产能分别控制在2亿吨、2亿重量箱、7000万吨、8000万吨左右,力争淘汰和置换火电产能400万千瓦以上。以2015年底钢铁产能为基数,承德、秦皇岛市原则上退出50%左右的钢铁产能。
同时,河北省以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焦化、化工、制药等行业为重点,加快城市建成区重点污染工业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其他不适宜在主城区发展的工业企业,根据实际纳入退城搬迁范围。
河北省明确要求,对环首都圈、环省会圈、张家口市等特殊环境敏感区、生态脆弱区域、主城区的水泥行业熟料和粉磨站企业,鼓励其通过兼并重组、减量置换等方式加速退出或异地搬迁改造,形成“燕山—太行山”一带点式集聚。
2018年至2020年,完成省定40家重点污染工业企业退城搬迁或关停。其中,2018年至少实施14家,2019年实施7家,2020年实施19家。各市可根据本地空气质量目标需求和工作实际,加大重点污染工业企业搬迁改造力度,加快工作进度。
试点城市推行清洁取暖
按照部门监管、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河北省加强散煤市场管控,严格散煤生产、加工、储运、销售、使用企业监管,强化部门联动执法,加强落地管理,严厉打击销售(包括网上销售)和使用劣质散煤违法行为。到2020年底,该省销售网点、燃用单位散煤煤质抽检覆盖率达到100%,实现散煤质量全面达标。
秋冬季是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重要时期,也是城乡居民的取暖期。对此,河北省有效推进清洁取暖,坚持从实际出发,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突出传输通道城市和平原地区科学合理布局,科学设定目标进度和改造数量,确保群众安全取暖过冬。2020年采暖季前,在保障能源供应的前提下,传输通道城市平原地区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主城区清洁取暖率达到100%。
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
目前,河北省正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到2020年,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市和定州、辛集市使用比例达到80%。港口、机场、铁路货场等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主要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
为配合新能源汽车的推广,河北省将加快完善优化充电基础设施,在物流园、产业园、工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为承担物流配送的新能源车辆在城市通行提供便利,到2020年,初步形成覆盖主要城市的城际快充网络。同时,对可识别的新能源汽车,不实行限行措施。
2018年河北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不低于3万辆(标准车),力争达到4.3万辆(标准车)。到2020年,累计推广应用各类新能源汽车30万辆(标准车),建设充电站1970座、充电桩65625个。同时,省会石家庄市建成区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