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提出,今年10月1日至明年3月31日
本报讯(记者段丽茜)从生态环境部日前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即将实施。该方案提出,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3%左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3%左右。
今年的方案增强了治污措施的广度、深度和力度,更加注重科学推进,充分考虑了各地工作重点和管理基础,提出清单式、差异化任务要求。
强化源头控制,着力优化四个结构。优化产业结构,严控“两高”行业产能,巩固“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成果,深化工业污染治理,继续推动去产能。优化能源结构,有效推进清洁取暖,大力推进散煤治理。优化运输结构,提升铁路货运比例,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继续淘汰黄标车、老旧车。优化用地结构,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加强扬尘综合治理,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
聚焦突出问题,实施专项行动。随着大气污染防治深入推进,量大面广的柴油货车、工业炉窑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问题日益突出,成为大气环境管理的“硬骨头”。因此在治理范围上,增加了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工业炉窑污染治理、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三个专项行动。
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是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重要措施。今年将继续坚定不移推进清洁取暖,坚持从实际出发,多措并举,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坚持以供定需、以气定改,各地根据气源电源等落实情况,合理确定散煤治理计划,采取“自下而上”方式,根据各地上报计划确定今年散煤治理任务,确保清洁取暖和温暖过冬两个民生都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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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日报: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3%左右
来源: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时间:2018-09-06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提出,今年10月1日至明年3月31日
本报讯(记者段丽茜)从生态环境部日前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即将实施。该方案提出,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3%左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3%左右。
今年的方案增强了治污措施的广度、深度和力度,更加注重科学推进,充分考虑了各地工作重点和管理基础,提出清单式、差异化任务要求。
强化源头控制,着力优化四个结构。优化产业结构,严控“两高”行业产能,巩固“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成果,深化工业污染治理,继续推动去产能。优化能源结构,有效推进清洁取暖,大力推进散煤治理。优化运输结构,提升铁路货运比例,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继续淘汰黄标车、老旧车。优化用地结构,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加强扬尘综合治理,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
聚焦突出问题,实施专项行动。随着大气污染防治深入推进,量大面广的柴油货车、工业炉窑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问题日益突出,成为大气环境管理的“硬骨头”。因此在治理范围上,增加了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工业炉窑污染治理、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三个专项行动。
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是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重要措施。今年将继续坚定不移推进清洁取暖,坚持从实际出发,多措并举,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坚持以供定需、以气定改,各地根据气源电源等落实情况,合理确定散煤治理计划,采取“自下而上”方式,根据各地上报计划确定今年散煤治理任务,确保清洁取暖和温暖过冬两个民生都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