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出台《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我省环保攻坚的总体目标:到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意见从绿色发展、蓝天保卫、碧水保卫、净土保卫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其中在蓝天保卫方面,意见明确,2019年,全省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要达到60%以上。
●严禁钢铁、水泥、煤炭、焦化、平板玻璃等行业新增产能。●到2020年,全省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20.5%。
严禁钢铁、水泥、煤炭等行业新增产能
意见要求,加快城市建成区、重点流域的重污染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今年10月底前,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下同)政府制定专项计划并向社会公开,原则上禁止新增化工园区。
大力实施“万企转型”行动,构建绿色产业体系。严格执行环保、质量、技术、能耗、水耗、安全等6类严于国家的地方标准,严禁钢铁、水泥、煤炭、焦化、平板玻璃等行业新增产能。
大力培育发展新动能,聚焦大数据与物联网、信息技术制造业、人工智能与智能装备、生物医药健康等10个重点领域,建设一批示范基地和产业集群。
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完善水价形成机制,推进节水型社会和节水型城市建设,强化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到2020年,全省万元GDP用水量较2015年下降25%。
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加强碳排放和大气污染物协同控制,到2020年,全省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20.5%。扎实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统筹深化低碳城市试点。
●2019年,全省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达到60%以上。●2020年底前,设区市主城区或县城及周边具备条件的钢铁企业基本完成退城搬迁。
今年全省优良天数比率要达57.5%以上
意见明确,编制实施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和重污染天气应对,进一步明显降低PM2.5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2018年,全省设区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较2017年下降6%以上,全省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达到57.5%以上。2019年,全省设区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较2017年下降11%以上,全省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达到60%以上。
强化散煤治理。今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比2015年下降7%;2019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比2015年下降8.4%;到2020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比2015年下降10%左右。
加快城市建成区、重点流域的重污染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2020年底前,设区市主城区或县城及周边具备条件的钢铁企业基本完成退城搬迁。
●到2019年,实现“散乱污”企业彻底“清零”。●以北京冬奥会张家口赛区为重点,加快推进张家口全域绿化。
彻底整治“散乱污”企业。今年底全面完成整治工作,到2019年开展排查整治追责问责专项行动,实现“散乱污”企业彻底“清零”。
打好机动车(船)污染防治攻坚战。今年9月底前,全省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油和车用柴油;自明年1月1日起,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和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
实施国土绿化攻坚行动。2018至2020年,全省完成营造林1667万亩。以2022年北京冬奥会张家口赛区为重点,加快推进张家口全域绿化;围绕建设雄安新区绿色生态宜居新城,在雄安新区营造城市森林30万亩。全面构建太行山——燕山防护林体系,完成造林绿化350万亩。
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加强预测预报预警能力建设,2018年底前,省级预报中心具备7天空气质量预报能力并精确到各城市。到2020年,全省平均重污染天数比2015年减少25%。
任务亮点
●到2020年,城市公共供水普及率达95%,县城达到90%。●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黑臭水体整治任务。
到2020年退减地下水超采量51亿立方米
意见提出,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今明两年地表水Ⅰ—Ⅲ类水体比例分别达到44.6%和47.3%以上;2018年、2019年劣Ⅴ类水体比例分别下降至35.1%和29.7%以下。
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今年底前完成设区城市地表水型水源地保护区环境整治工作,2019年底前完成县级及以上城市水源地保护区环境整治工作。做好饮用水水源风险防范,到2020年,单一水源供水的地级城市必须建设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城市公共供水普及率达95%,县城达到90%。
全面整治城市黑臭水体。今年底前,各市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80%,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尽早全面消除黑臭水体。
深入推进地下水超采治理。到2020年,关停南水北调受水区集中供水范围内的自备井1528眼,退减地下水超采量51亿立方米。
加快雄安新区及白洋淀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到2020年,白洋淀全流域实现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主要入淀河流氮污染物指标明显下降,其他指标达到地表水Ⅴ类标——白洋淀湖心区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Ⅲ—Ⅳ类标准。
任务亮点
●到2020年,石家庄市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 理 率 达 到100%。●到2020年,全省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和集中处置率达到100%。
石家庄建成区生活垃圾100%无害化处理
开展土壤环境重点污染源整治。强化空间布局优化与管理,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行业企业。
健全垃圾处理处置体系。到2020年,实现所有设区城市和县城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全覆盖,完成全部非正规垃圾堆放场(点)整治。石家庄市建成区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其他设区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3%以上。
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选择有基础的城市开展“无废城市”试点,推动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全省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和集中处置率达到100%。
加快建设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推动雄安新区国家级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和石家庄市栾城区、辛集市省级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到2020年,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任务亮点
●到2020年,全面完成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到2019年底,合法生产的露天矿山全部实现环保措施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
针对突发环境事件建社会风险化解机制
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应保尽保、应划尽划原则,将生态功能重要区域、生态功能敏感脆弱区域纳入生态保护红线,构建京津冀生态安全格局。到2020年,全面完成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
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2018年,对所有有证露天矿山持续实施停产整治,环保不达标的一律不得恢复生产。到2019年底,合法生产的露天矿山全部实现环保措施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规范开采。到2020年底,责任主体灭失矿山迹地综合治理率达50%以上。
坚决查处破坏生态行为。严格坡地生态管理,严禁在25度以上坡地开垦种植和开展土地整理。
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针对环境污染、突发环境事件、生态系统退化等风险隐患,建立政府、企业环境社会风险化解机制,把生态环境风险纳入常态化管理。
■文/河北青年报报记者解保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河北青年报:加强生态保护,打好治污攻坚战 河北明确任务目标—— 我省明年优良天数要达60% 以上
来源: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时间:2018-08-18
近日,河北出台《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我省环保攻坚的总体目标:到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意见从绿色发展、蓝天保卫、碧水保卫、净土保卫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其中在蓝天保卫方面,意见明确,2019年,全省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要达到60%以上。
●严禁钢铁、水泥、煤炭、焦化、平板玻璃等行业新增产能。●到2020年,全省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20.5%。
严禁钢铁、水泥、煤炭等行业新增产能
意见要求,加快城市建成区、重点流域的重污染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今年10月底前,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下同)政府制定专项计划并向社会公开,原则上禁止新增化工园区。
大力实施“万企转型”行动,构建绿色产业体系。严格执行环保、质量、技术、能耗、水耗、安全等6类严于国家的地方标准,严禁钢铁、水泥、煤炭、焦化、平板玻璃等行业新增产能。
大力培育发展新动能,聚焦大数据与物联网、信息技术制造业、人工智能与智能装备、生物医药健康等10个重点领域,建设一批示范基地和产业集群。
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完善水价形成机制,推进节水型社会和节水型城市建设,强化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到2020年,全省万元GDP用水量较2015年下降25%。
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加强碳排放和大气污染物协同控制,到2020年,全省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20.5%。扎实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统筹深化低碳城市试点。
●2019年,全省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达到60%以上。●2020年底前,设区市主城区或县城及周边具备条件的钢铁企业基本完成退城搬迁。
今年全省优良天数比率要达57.5%以上
意见明确,编制实施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和重污染天气应对,进一步明显降低PM2.5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2018年,全省设区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较2017年下降6%以上,全省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达到57.5%以上。2019年,全省设区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较2017年下降11%以上,全省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达到60%以上。
强化散煤治理。今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比2015年下降7%;2019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比2015年下降8.4%;到2020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比2015年下降10%左右。
加快城市建成区、重点流域的重污染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2020年底前,设区市主城区或县城及周边具备条件的钢铁企业基本完成退城搬迁。
●到2019年,实现“散乱污”企业彻底“清零”。●以北京冬奥会张家口赛区为重点,加快推进张家口全域绿化。
彻底整治“散乱污”企业。今年底全面完成整治工作,到2019年开展排查整治追责问责专项行动,实现“散乱污”企业彻底“清零”。
打好机动车(船)污染防治攻坚战。今年9月底前,全省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油和车用柴油;自明年1月1日起,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和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
实施国土绿化攻坚行动。2018至2020年,全省完成营造林1667万亩。以2022年北京冬奥会张家口赛区为重点,加快推进张家口全域绿化;围绕建设雄安新区绿色生态宜居新城,在雄安新区营造城市森林30万亩。全面构建太行山——燕山防护林体系,完成造林绿化350万亩。
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加强预测预报预警能力建设,2018年底前,省级预报中心具备7天空气质量预报能力并精确到各城市。到2020年,全省平均重污染天数比2015年减少25%。
任务亮点
●到2020年,城市公共供水普及率达95%,县城达到90%。●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黑臭水体整治任务。
到2020年退减地下水超采量51亿立方米
意见提出,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今明两年地表水Ⅰ—Ⅲ类水体比例分别达到44.6%和47.3%以上;2018年、2019年劣Ⅴ类水体比例分别下降至35.1%和29.7%以下。
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今年底前完成设区城市地表水型水源地保护区环境整治工作,2019年底前完成县级及以上城市水源地保护区环境整治工作。做好饮用水水源风险防范,到2020年,单一水源供水的地级城市必须建设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城市公共供水普及率达95%,县城达到90%。
全面整治城市黑臭水体。今年底前,各市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80%,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尽早全面消除黑臭水体。
深入推进地下水超采治理。到2020年,关停南水北调受水区集中供水范围内的自备井1528眼,退减地下水超采量51亿立方米。
加快雄安新区及白洋淀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到2020年,白洋淀全流域实现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主要入淀河流氮污染物指标明显下降,其他指标达到地表水Ⅴ类标——白洋淀湖心区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Ⅲ—Ⅳ类标准。
任务亮点
●到2020年,石家庄市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 理 率 达 到100%。●到2020年,全省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和集中处置率达到100%。
石家庄建成区生活垃圾100%无害化处理
开展土壤环境重点污染源整治。强化空间布局优化与管理,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行业企业。
健全垃圾处理处置体系。到2020年,实现所有设区城市和县城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全覆盖,完成全部非正规垃圾堆放场(点)整治。石家庄市建成区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其他设区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3%以上。
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选择有基础的城市开展“无废城市”试点,推动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全省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和集中处置率达到100%。
加快建设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推动雄安新区国家级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和石家庄市栾城区、辛集市省级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到2020年,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任务亮点
●到2020年,全面完成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到2019年底,合法生产的露天矿山全部实现环保措施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
针对突发环境事件建社会风险化解机制
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应保尽保、应划尽划原则,将生态功能重要区域、生态功能敏感脆弱区域纳入生态保护红线,构建京津冀生态安全格局。到2020年,全面完成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
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2018年,对所有有证露天矿山持续实施停产整治,环保不达标的一律不得恢复生产。到2019年底,合法生产的露天矿山全部实现环保措施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规范开采。到2020年底,责任主体灭失矿山迹地综合治理率达50%以上。
坚决查处破坏生态行为。严格坡地生态管理,严禁在25度以上坡地开垦种植和开展土地整理。
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针对环境污染、突发环境事件、生态系统退化等风险隐患,建立政府、企业环境社会风险化解机制,把生态环境风险纳入常态化管理。
■文/河北青年报报记者解保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