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阴新乐 记者马建敏)日前结束的环保税实施后第二个征期申报征收数据显示,今年二季度,全省共有16813户申报环保税,申报应纳税款9.05亿元,申报减免税款2.72亿元,实际征收入库环保税6.33亿元,较一季度增加1.4亿元,增长28%。
河北省税务局相关负责人分析,二季度我省环保税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一季度供暖期停产限产的企业恢复生产,申报应纳税款增加约20%;二是国家税务总局对环保税减免税执行口径进行了明确,我省符合减免条件的企业数量减少275户;三是经过第三次纳税人信息移交,环保税税源数量出现增长,申报企业增加899户;四是部分港口、码头的一般性粉尘排放量计算方法改变,收入有一定程度增长。
二季度,我省主要应税污染物主要集中在大气污染物上,占比97%。从目前税额标准分档统计看,我省大气、水污染物税额标准三档地区收入占比大,主要包括唐山、沧州、秦皇岛、邯郸、邢台等地,企业户数占总户数的61.4%,其中钢铁、化工、热电、港口等重点排污行业企业集中在三档税额标准地区,收入占比较大,为83.6%。一档地区(环京津、雄安新区地区)税额标准翻倍,但由于环保整治力度大,大部分排污企业关停,收入比重较小,占比仅为6.4%。从行业看,我省环保税收入依然集中在钢铁、采矿、电力热力供应、港口、化工、焦化等六大行业。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我省污染物排放量中自动监测比例不高,大部分纳税人采取监测机构和排污系数法计算。16813户环保税纳税人中,仅有属于国控、省控或市控的1378户采用自动检测方法计算污染物排量,占比8.20%,其余纳税人主要采用第三方监测机构检测、物料衡算、排污系数等方法进行计量。
河北省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省各级税务机关将加强与环保部门协作,加大对污染源基础信息核查,将申报数据与环保部门传递的污染源信息、监测信息、处罚信息比对分析。对纳税申报数据资料异常或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依法及时提请复核,并根据环保部门提供的复核结果及时进行纳税调整,进一步提高环保税征收管理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