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讯(记者 马德明)就媒体报道的“石家庄、定州两市大沙河河堤现3公里长垃圾带,河长制形同虚设”问题,河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展开行动,推动问题整改。目前,石家庄、定州两市大沙河河堤垃圾已清理完毕。针对思想认识不到位、河长履职不到位、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我省将进一步采取措施强化河长履职。
问题曝光后,省河湖长制办公室于6月14日前往现场调查核实,督促两市尽快开展整改,并先后2次下发整改通知,要求石家庄市、定州市迅速制定方案,开展整治行动。6月21日,省河湖长制办公室配合省委督查室再次深入问题现场进行核查,暗访沙河附近5个村,随机走访群众22名,深入摸排问题,督办两市加快整改。
经核查,定州段垃圾由来已久,年初已列入河湖清理台账。新乐段垃圾量不大、零散分布,由于巡河未发现,考核中已经扣分。对媒体报道的石家庄新乐市2017年考核中“河道巡查情况”得到满分的问题,经核验石家庄市对新乐市考核验收资料,此项评分标准为“是否有巡河方案和巡河记录”,因新乐市县、乡两级均有巡河方案,所抽查的三个乡镇(未涉及大沙河)均有巡河记录,所以此项为满分,但因其巡河发现问题处理不及时,在“河长巡河勘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下发督办函、限期整改反馈”考核项中被扣分。2018年2月,在省对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组织的2017年度河长制工作考核中,定州市在全省13个市中排名末位。
省委、省政府对媒体曝光的大沙河定州段、新乐段垃圾问题高度重视,省委书记王东峰、省长许勤、省委副书记赵一德、副省长张古江、时清霜等多位省领导均对此事作出了重要批示,要求全面排查清理垃圾,对有关责任人坚决追责问责。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河湖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快推进河湖全面清理和河长制工作落实,迅速开展全面巡查,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切实加大执法力度,推进落实各项制度。6月28日,省级总河湖长、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东峰亲自到定州市沙河大吴村段,现场检查沙河整治工作进展,并要求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石家庄市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新乐市沙河段曝光问题,并对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石家庄市沙河河长召开现场调度会议,协调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新乐市迅速开展行动,动用人员96人次,出动铲车2230台次、翻斗车2330台次、钩机150台次、推土机30台次,清理运输河道垃圾,回填平整超深开采砂坑。截至6月26日,石家庄新乐市共清理垃圾600余立方米,所有垃圾按要求进行了清理处置。定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赶赴沙河现场办公,亲自调度河道垃圾清运攻坚工作,各级河长逐河逐段进行实地查看和组织调度,确保清理工作取得实效。截至6月19日,定州市大沙河河道1.5万立方米主体垃圾已清理完毕,所有垃圾经过分类、打包等环节最终送至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同时,结合大沙河河道综合整治,定州市展开3处河道历史遗留砂坑的消坡平整工作,并在河边设立了警示防护标识。为强化问题整改,该市集中开展河道垃圾全面清理攻坚行动,先后出动人力1100余人次、机械2300余台次,清理垃圾7万余立方米,全市河道垃圾已按时清理完毕。
河湖问题积弊已久,彻底解决非一朝一夕之计,需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落实河长制是一期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大沙河事件,暴露出部分地区还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河长履职不到位、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情况。下一步,河北省将强化问题整改,紧紧抓住河长履职这个关键,进一步健全监督体系,严格考核问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努力推进河湖长治、持久健康。一是加强对河长履职的制度约束。尽快印发河(湖)长巡查制度,从职责、频次、内容等方面明确河长巡河具体要求,实现河长巡查常态化、规范化、实效化。二是加强对河长履职的督查力度。进一步完善“大督查”机制,适时组织环保、水利、住建、农业等责任单位开展联合督查和随机暗访,通过下达河长令、督办函,督促下级河长全面履职,严格履职。三是加强对河长履职的考核问责。细化年度考核方案,加大河长履职考核比重,科学评价河长湖长工作成效,进一步落实问责机制,对不作为、慢作为河长严肃问责,以考核问责倒逼河长履职尽责。四是加强对河长履职的业务指导。分级分期组织开展河长培训,特别是对乡、村两级基层河长,通过培训,让基层河长熟悉掌握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和工作标准,不断提升巡河履职能力,打通河湖巡查管理“最后一公里”。五是加强对河长履职的技术支撑。尽快建成河长制信息管理平台并投入运行,提升河长履职信息化水平,并实时掌握河长巡河等履职情况;加快编制“一河一策”一湖一策”方案,为河长湖长科学决策提供技术支持,持续推进河湖管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