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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日报: 2018-2019年京津冀环境执法联动重点工作确定 严打大气和水环境领域违法行为

发布日期:2018-07-23 14:29 信息来源: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本报讯(记者段丽茜)7月20日,2018年京津冀环境执法联动工作联席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提出,2018-2019年京津冀环境执法联动重点工作为严厉打击大气和水环境领域违法行为。

2018-2019年,三地环境执法部门将深化区域污染联防联控,开展联动执法,共同排查、处置跨区域、流域的环境污染问题和环境违法案件,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的执法检查力度。在空气重污染预警期间,加强联动执法,共同打击区域环境违法行为。

严厉打击大气环境领域违法行为。三地将加强对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执法力度,巩固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成果,依托热点网格技术开展精准执法,加大对“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的整治力度,实行拉网式排查和清单式、台账式、网格化管理,分类实施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整改提升等措施。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整治。

继续推进秸秆禁烧。在夏收和秋收阶段开展秸秆禁烧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城中村、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以及三地交界地区焚烧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严厉查处露天焚烧秸秆、树叶、杂草、垃圾等违法行为。

加强对高架源自动监控管控。按照生态环境部有关要求,督促排污单位保障自动监测设备稳定运行,确保数据完整有效,严查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测设备及逃避监管等违法行为。继续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严防污染反弹。

严厉打击水环境领域违法行为。三地将严打向坑塘违法排污环境违法行为,深挖污染源头,对纳污坑塘周边涉酸、涉重金属、涉危险废物企业开展重点排查,综合运用查封扣押、按日连续处罚、限产停产、移送行政拘留等手段,依法追究违法者的责任。严查利用三地交界地区从事非法生产、违法排污行为,建立发现、信息互通、联合检查、严肃查处机制。

加大惩处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采取严格惩处措施,适用行政拘留或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一律移送或联合公安部门严查严办。通过“严厉处罚一批、行政拘留一批、追究刑责一批、公开曝光一批”,集中解决一批严重污染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

加强区域执法协作。三地将健全交界区域市、县(市、区)执法联动机制,共享执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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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段丽茜)7月20日,2018年京津冀环境执法联动工作联席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提出,2018-2019年京津冀环境执法联动重点工作为严厉打击大气和水环境领域违法行为。

2018-2019年,三地环境执法部门将深化区域污染联防联控,开展联动执法,共同排查、处置跨区域、流域的环境污染问题和环境违法案件,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的执法检查力度。在空气重污染预警期间,加强联动执法,共同打击区域环境违法行为。

严厉打击大气环境领域违法行为。三地将加强对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执法力度,巩固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成果,依托热点网格技术开展精准执法,加大对“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的整治力度,实行拉网式排查和清单式、台账式、网格化管理,分类实施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整改提升等措施。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整治。

继续推进秸秆禁烧。在夏收和秋收阶段开展秸秆禁烧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城中村、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以及三地交界地区焚烧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严厉查处露天焚烧秸秆、树叶、杂草、垃圾等违法行为。

加强对高架源自动监控管控。按照生态环境部有关要求,督促排污单位保障自动监测设备稳定运行,确保数据完整有效,严查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测设备及逃避监管等违法行为。继续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严防污染反弹。

严厉打击水环境领域违法行为。三地将严打向坑塘违法排污环境违法行为,深挖污染源头,对纳污坑塘周边涉酸、涉重金属、涉危险废物企业开展重点排查,综合运用查封扣押、按日连续处罚、限产停产、移送行政拘留等手段,依法追究违法者的责任。严查利用三地交界地区从事非法生产、违法排污行为,建立发现、信息互通、联合检查、严肃查处机制。

加大惩处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采取严格惩处措施,适用行政拘留或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一律移送或联合公安部门严查严办。通过“严厉处罚一批、行政拘留一批、追究刑责一批、公开曝光一批”,集中解决一批严重污染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

加强区域执法协作。三地将健全交界区域市、县(市、区)执法联动机制,共享执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