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播报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媒体播报

新华每日电讯:河北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构建优化京津冀区域生态空间安全格局

发布日期:2018-07-16 08:56 信息来源: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 2018-07-15 ) 稿件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要闻
 
 
  新华社石家庄7月14日电(记者齐雷杰、巩志宏)河北省已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4.05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20.70%。生态保护红线体系包括陆域生态功能极重要区、极敏感脆弱区、各类保护地和海洋生态功能区、海洋敏感脆弱区等,基本形成了护佑京津、雄安新区和华北平原,优化京津冀区域生态空间安全的格局。

 

 

  记者13日从河北省委外宣局举办的“河北省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全省陆域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为3.86万平方公里,占陆域国土面积的20.49%,涵盖了河北省大部分水土保持、水源涵养、防风固沙、生物多样性维护功能极重要区,土地沙化、水土流失极敏感区,以及各类保护地。海洋国土空间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1880平方公里,占全省管辖海域面积的26.02%,涵盖了重要海洋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脆弱区等。

 

  河北省生态保护红线主要分布于承德、张家口、唐山、秦皇岛、保定、石家庄、邢台、邯郸等地,包括了坝上高原防风固沙生态保护红线、燕山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太行山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河北平原河湖滨岸带生态保护红线、海岸海域生态保护红线等。其中,一些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处于京津冀连接处关键位置,其生态功能好坏直接影响京津地区生态安全。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后,原则上将按禁止开发区域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生态保护红线内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遗产地、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各类保护地,按现有法律法规进行管理。红线内其他区域,禁止大规模城镇化和工业化活动,实行环境准入正面清单制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媒体播报

 
 

( 2018-07-15 ) 稿件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要闻
 
 
  新华社石家庄7月14日电(记者齐雷杰、巩志宏)河北省已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4.05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20.70%。生态保护红线体系包括陆域生态功能极重要区、极敏感脆弱区、各类保护地和海洋生态功能区、海洋敏感脆弱区等,基本形成了护佑京津、雄安新区和华北平原,优化京津冀区域生态空间安全的格局。

 

 

  记者13日从河北省委外宣局举办的“河北省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全省陆域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为3.86万平方公里,占陆域国土面积的20.49%,涵盖了河北省大部分水土保持、水源涵养、防风固沙、生物多样性维护功能极重要区,土地沙化、水土流失极敏感区,以及各类保护地。海洋国土空间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1880平方公里,占全省管辖海域面积的26.02%,涵盖了重要海洋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脆弱区等。

 

  河北省生态保护红线主要分布于承德、张家口、唐山、秦皇岛、保定、石家庄、邢台、邯郸等地,包括了坝上高原防风固沙生态保护红线、燕山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太行山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河北平原河湖滨岸带生态保护红线、海岸海域生态保护红线等。其中,一些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处于京津冀连接处关键位置,其生态功能好坏直接影响京津地区生态安全。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后,原则上将按禁止开发区域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生态保护红线内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遗产地、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各类保护地,按现有法律法规进行管理。红线内其他区域,禁止大规模城镇化和工业化活动,实行环境准入正面清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