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北省城市及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通报排名和奖惩问责办法(试行)》 (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5月份,8个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空气质量考核排名由好到差依次是:衡水市、邯郸市、邢台市、保定市、沧州市、廊坊市、石家庄市、唐山市。对衡水市、邯郸市、邢台市分别奖励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对唐山市、石家庄市、廊坊市分别扣减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对唐山市予以预警提示。
8个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所辖134个县(市、区)空气质量考核前10名(从第1名到第10名)依次是:饶阳县、南皮县、巨鹿县、衡水市桃城区、景县、海兴县、高阳县、东光县、阜平县、威县。依次分别奖励50万元、46万元、42万元、38万元、34万元、30万元、26万元、22万元、18万元、14万元。
后10名(从倒数第1名起)依次是:武安市、唐山市丰润区、唐县、唐山市路南区、石家庄市鹿泉区、石家庄市井陉矿区、灵寿县、乐亭县、滦县、涉县。依次分别扣减50万元、46万元、42万元、38万元、34万元、30万元、26万元、22万元、18万元、14万元。
3个非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所辖34个县(市、区)空气质量考核前3名(从第1名到第3名)依次是:怀来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张家口市崇礼区。依次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后3名(从倒数第1名起)依次是:兴隆县、怀安县、青龙满族自治县。依次分别扣减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按照《办法》规定,由省财政厅对上述相关城市及县(市、区)进行资金结算。
对排名靠后的涉县、唐县、唐山市丰润区、大厂回族自治县、保定市满城区、涞水县、香河县、武安市、涿州市、涞源县、霸州市、滦南县、保定市徐水区、高碑店市、成安县予以预警提示。
对非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所辖县(市、区)排名靠后的阳原县、涿鹿县、兴隆县、怀安县、张家口市桥西区、张家口市万全区予以预警提示。
对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或PM2.5月均浓度值同比不降反升累计2次的保定市清苑区、唐山市路北区、唐山市路南区、唐山市曹妃甸区、唐山市古冶区、滦南县、乐亭县、滦县、成安县、魏县等10个县(市、区)予以通报批评。
对非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所辖县(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或PM2.5月均浓度值同比不降反升累计2次的秦皇岛市海港区、秦皇岛市抚宁区等2个县(市、区)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