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段丽茜)日前,省环保厅印发2018年法治工作要点提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大气、水、危险废物、放射源、环境噪声、自然保护区等重点领域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建立问题清单、处罚清单、案件查办清单、追责问责清单。
省环保厅提出,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持续加强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为加快建设天蓝、地绿、水秀的美丽河北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加强生态环境制度体系建设。我省将完善地方立法,开展《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调研,着手起草《白洋淀水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条例》,为加强生态环境治理提供法律支撑和保障。健全标准制度,立足我省污染防治实际,继续推进钢铁、焦化、建材等行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制订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限值;发布实施大清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子牙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黑龙港及运东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坚持用环保的标准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基本制度,健全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落实严惩重罚等制度,强化排污者责任。
严格执法程序。继续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工作程序,促进规范透明执法。
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问题突出、污染严重的县(市、区),开展巡回式、解剖式执法,开展“利剑斩污”专项行动,狠抓大案要案查办,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按照生态环境部部署,抓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禁止洋垃圾入境、打击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垃圾焚烧发电行业达标排放、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及城镇和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等七大专项行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完善环境经济政策。落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健全、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机制,加快推进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推进跨部门信用信息交流共享,建立环境保护“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联合严惩环保“黑名单”企业。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坚持依法推进、损害担责,立足我省实际,由易到难、稳妥有序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同时,推动全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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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日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我省对重点领域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
来源: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时间:2018-07-13
本报讯(记者段丽茜)日前,省环保厅印发2018年法治工作要点提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大气、水、危险废物、放射源、环境噪声、自然保护区等重点领域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建立问题清单、处罚清单、案件查办清单、追责问责清单。
省环保厅提出,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持续加强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为加快建设天蓝、地绿、水秀的美丽河北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加强生态环境制度体系建设。我省将完善地方立法,开展《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调研,着手起草《白洋淀水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条例》,为加强生态环境治理提供法律支撑和保障。健全标准制度,立足我省污染防治实际,继续推进钢铁、焦化、建材等行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制订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限值;发布实施大清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子牙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黑龙港及运东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坚持用环保的标准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基本制度,健全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落实严惩重罚等制度,强化排污者责任。
严格执法程序。继续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工作程序,促进规范透明执法。
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问题突出、污染严重的县(市、区),开展巡回式、解剖式执法,开展“利剑斩污”专项行动,狠抓大案要案查办,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按照生态环境部部署,抓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禁止洋垃圾入境、打击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垃圾焚烧发电行业达标排放、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及城镇和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等七大专项行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完善环境经济政策。落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健全、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机制,加快推进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推进跨部门信用信息交流共享,建立环境保护“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联合严惩环保“黑名单”企业。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坚持依法推进、损害担责,立足我省实际,由易到难、稳妥有序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同时,推动全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稳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