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播报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媒体播报

燕赵都市报:5月20日起我省开展第二阶段环境执法专项行动

发布日期:2018-05-21 09:45 信息来源: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本报讯(记者刘岚)记者从省环境综合执法局召开的大气、水环境执法专项行动阶段性总结会议上获悉,第一阶段执法专项行动中,全省各级环境执法力量共检查企业(点位)17338家(个),查处并督促整改各类环境问题3246个。5月20日起,我省将开展第二阶段环境执法专项行动,继续对全省重点涉气行业企业开展全面“体检”。

  据了解,第一阶段执法行动检查发现“散乱污”清理整治不到位问题678个、涉水环境问题282个、涉气环境问题1832个、涉固废危废问题454个。

  会议指出,随着错峰生产禁令的解除,大部分工业企业复工,涉气环境问题率较秋冬季期间有上升势头。第一阶段执法行动共检查大中型企业518家,发现涉气环境问题103个,问题率19.88%,较秋冬季五轮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大中型企业问题率(35.87%)下降15.99个百分点;检查一般规模企业3165家,发现涉气环境问题1729个,问题率54.63%,较秋冬季五轮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一般规模企业问题率(32.08%)上升22.55个百分点。

  检查中发现,企业环境管理薄弱环节充分暴露,尤其是中小型企业环境管理水平普遍偏低,仍有部分地方“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存在排查不细致、整治不到位。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市自查企业13655家,发现各类涉水环境违法问题134个,涉水环境问题率仅不足1%,执法标准与我省目前严峻的水环境形势不相称。还有一些地方落实环境监管职责仍有盲区,仍有大量企业存在无环保手续、无证排污、批建不符等问题。

  会议要求,5月20日起,开展第二阶段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坚持抓大不放小,聚焦“大要案”盯紧“小问题”。再次把重拳整治“散乱污”企业视为倒逼企业转型升级的“硬招”,全力围剿“散乱污”企业,消除污染源头,巩固前期治理成果。同时,有针对性地选取一批钢铁、焦化、建材、铸造、电力行业重点企业,严惩环境违法行为,严厉整治突出环境问题,继续做好“一事一案”,全面排查整治环境安全隐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媒体播报

  

  

  本报讯(记者刘岚)记者从省环境综合执法局召开的大气、水环境执法专项行动阶段性总结会议上获悉,第一阶段执法专项行动中,全省各级环境执法力量共检查企业(点位)17338家(个),查处并督促整改各类环境问题3246个。5月20日起,我省将开展第二阶段环境执法专项行动,继续对全省重点涉气行业企业开展全面“体检”。

  据了解,第一阶段执法行动检查发现“散乱污”清理整治不到位问题678个、涉水环境问题282个、涉气环境问题1832个、涉固废危废问题454个。

  会议指出,随着错峰生产禁令的解除,大部分工业企业复工,涉气环境问题率较秋冬季期间有上升势头。第一阶段执法行动共检查大中型企业518家,发现涉气环境问题103个,问题率19.88%,较秋冬季五轮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大中型企业问题率(35.87%)下降15.99个百分点;检查一般规模企业3165家,发现涉气环境问题1729个,问题率54.63%,较秋冬季五轮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一般规模企业问题率(32.08%)上升22.55个百分点。

  检查中发现,企业环境管理薄弱环节充分暴露,尤其是中小型企业环境管理水平普遍偏低,仍有部分地方“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存在排查不细致、整治不到位。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市自查企业13655家,发现各类涉水环境违法问题134个,涉水环境问题率仅不足1%,执法标准与我省目前严峻的水环境形势不相称。还有一些地方落实环境监管职责仍有盲区,仍有大量企业存在无环保手续、无证排污、批建不符等问题。

  会议要求,5月20日起,开展第二阶段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坚持抓大不放小,聚焦“大要案”盯紧“小问题”。再次把重拳整治“散乱污”企业视为倒逼企业转型升级的“硬招”,全力围剿“散乱污”企业,消除污染源头,巩固前期治理成果。同时,有针对性地选取一批钢铁、焦化、建材、铸造、电力行业重点企业,严惩环境违法行为,严厉整治突出环境问题,继续做好“一事一案”,全面排查整治环境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