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北省2017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考核办法〉的通知》(冀气领〔2018〕1号)等文件规定,省大气办完成了对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县(市、区)和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2017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并报经省政府审定,确定了全省2017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考核结果。
根据考核结果,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授予廊坊、承德、邢台、张家口、秦皇岛、唐山、定州等7市为“2013-2017年度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先进市”,授予涿州市等78个县(市、区)为“2017年度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先进县(市、区)”,授予省委组织部等21个省直部门为“2017年度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先进单位”;考核良好单位为石家庄、保定、衡水、辛集等4市,合格单位为沧州市,不合格单位为邯郸市。
1、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县(市、区)为涿州市、景县、大厂回族自治县、霸州市、张家口市万全区、文安县、香河县、保定市满城区、大城县、张家口市崇礼区、张家口市宣化区、永清县、承德市双滦区、高碑店市、保定市徐水区、固安县、武强县、阜城县、三河市、安新县、康保县、赤城县、故城县、唐山市丰润区、安平县、怀安县、尚义县、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秦皇岛市山海关区、涿鹿县、秦皇岛市抚宁区、雄县、滦南县、清河县、青龙满族自治县、饶阳县、承德市双桥区、定兴县、武邑县、枣强县、顺平县、容城县、安国市、衡水市冀州区、张家口市桥西区、唐山市曹妃甸区、唐县、隆化县、滦平县、涞水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唐山市路南区、卢龙县、博野县、深州市、张北县、成安县、阜平县、兴隆县、张家口市下花园区、曲阳县、迁安市、唐山市丰南区、馆陶县、廊坊市安次区、新河县、丰宁满族自治县、唐山市开平区、石家庄市裕华区、赞皇县、高阳县、沧州市运河区、盐山县、南皮县、蔚县、唐山市路北区、威县、临漳县,均被授予“2017年度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先进县(市、区)”。
2、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省直部门为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科学技术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林业厅、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气象局、省统计局,均被授予“2017年度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3、考核结果为良好的设区市和省直管市为辛集、衡水、石家庄和保定市,县(市、区)为: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怀来县、廊坊市广阳区、阳原县、易县、沽源县、河间市、魏县、曲周县、大名县、青县、涉县、石家庄市鹿泉区、衡水市桃城区、元氏县、孟村回族自治县、迁西县、邱县、唐山市古冶区、保定市清苑区、保定市竞秀区、邢台市桥西区、临西县、石家庄市井陉矿区、蠡县、石家庄市桥西区、广宗县、石家庄市高新区、行唐县、灵寿县、井陉县、望都县、南宫市、献县、邢台市桥东区、玉田县、承德县、石家庄市长安区、石家庄市栾城区、晋州市、保定市莲池区、巨鹿县、海兴县、东光县、肃宁县、高邑县、任丘市。
4、考核结果为合格的设区市为沧州市,县(市、区)为:黄骅市、泊头市、秦皇岛市海港区、石家庄市新华区。
5、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设区市为邯郸市,县(市、区)为:沧州市新华区、乐亭县、平山县、新乐市、柏乡县、鸡泽县、南和县、邯郸市邯山区、平乡县、沙河市、邯郸市肥乡区、广平县、深泽县、平泉市、宽城满族自治县、吴桥县、遵化市、邯郸市峰峰矿区、临城县、内丘县、滦县、赵县、任县、张家口市桥东区、昌黎县、邯郸市丛台区、石家庄市藁城区、正定县、宁晋县、涞源县、武安市、邯郸市永年区、隆尧县、无极县、磁县。
(原标题为《2017年度全省各地“气质”考核结果出炉!》)
责任编辑:李云芳 澎湃新闻报料:4009-20-4009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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