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播报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媒体播报

长城网:宁晋一企业非法排污案12名相关责任人被严肃问责

发布日期:2018-04-24 15:12 信息来源: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长城网邢台4月23日讯(记者 齐彦红)记者23日从邢台市宁晋县官方获悉,在河北昊汇科技有限公司非法排污案查处中,已有12名相关责任人被严肃问责,11名涉事企业负责人和有关人员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近日,媒体曝光宁晋县东汪镇南丁曹村一口灌溉井水出现红色情况。邢台市委、市政府迅速责成市环保局和宁晋县委、县政府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由公安、环保、水务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周边企业进行全面摸排,严查污染源头。同时,依纪依法启动问责程序进行调查处理。

  经公安机关侦查确定,河北昊汇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污水直排问题,涉嫌环境污染犯罪,已依法对该企业7名涉案人员刑事拘留、4人取保候审,另网上追逃2人。

    邢台市、宁晋县也对负有责任的12名相关人员作出处理:给予宁晋县主管环保工作的副县长李凤杰党内警告处分;免去张志峰宁晋县环保分局局长职务,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张立强宁晋县环保分局副局长职务,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宁晋县水务局副局长赵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闫海涛宁晋县环保分局环境执法大队队长职务,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柳新征宁晋县水务局水政水资源科科长职务,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凤凰镇党委书记赵建华做出书面检查;给予凤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军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凤凰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夏宏英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凤凰镇党委委员白京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高恒波凤凰镇环保所所长职务,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凤凰镇环保所工作人员冯焕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关键词:非法排污,问责,宁晋责任编辑:齐彦红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媒体播报

 

 

  长城网邢台4月23日讯(记者 齐彦红)记者23日从邢台市宁晋县官方获悉,在河北昊汇科技有限公司非法排污案查处中,已有12名相关责任人被严肃问责,11名涉事企业负责人和有关人员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近日,媒体曝光宁晋县东汪镇南丁曹村一口灌溉井水出现红色情况。邢台市委、市政府迅速责成市环保局和宁晋县委、县政府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由公安、环保、水务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周边企业进行全面摸排,严查污染源头。同时,依纪依法启动问责程序进行调查处理。

  经公安机关侦查确定,河北昊汇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污水直排问题,涉嫌环境污染犯罪,已依法对该企业7名涉案人员刑事拘留、4人取保候审,另网上追逃2人。

    邢台市、宁晋县也对负有责任的12名相关人员作出处理:给予宁晋县主管环保工作的副县长李凤杰党内警告处分;免去张志峰宁晋县环保分局局长职务,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张立强宁晋县环保分局副局长职务,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宁晋县水务局副局长赵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闫海涛宁晋县环保分局环境执法大队队长职务,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柳新征宁晋县水务局水政水资源科科长职务,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凤凰镇党委书记赵建华做出书面检查;给予凤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军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凤凰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夏宏英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凤凰镇党委委员白京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高恒波凤凰镇环保所所长职务,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凤凰镇环保所工作人员冯焕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关键词:非法排污,问责,宁晋责任编辑:齐彦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