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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中国环监测01”海洋环境监测船正式开展对海洋环境监测

发布日期:2018-04-20 08:59 信息来源: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中新社石家庄4月19日电 (记者 李茜)河北省环境保护厅19日透露,“中国环监测01”海洋环境监测船近日在河北秦皇岛市辖区海域首次成功执行离港采样监测任务,这标志着该监测船正式服役的开始,对海洋环境监测工作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中国环监测01”海洋环境监测船于4月12日9时,自秦皇岛船厂码头出发,往返历经7个小时,行程70多海里,完成了秦皇岛市辖区海域内五个国控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的采样监测任务。据了解,这是“中国环监测01”海洋环境监测船自2017年8月入港整装待命以来,首次成功执行离港采样监测任务,标志着其正式服役的开始。

  此次中国国家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发起,是中国国家近岸海域监测事权上收系列工作任务之一。作为中国国家近岸海域采测分离试点站,河北省秦皇岛环境监测中心在采样监测期间,先是通过智能手持终端设备将各个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的现场监测项目信息及现场照片上传到总站,之后再通过智能手持终端设备现场直接打印出具有二维码的样品编码标签,整个过程严格按照国家近岸海域采测分离规定的程序和技术要求进行。

  为确保此次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可溯源,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选派了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近岸海域环境监测中心站、大连市环境监测中心等技术专家组成的4人外控专家组。专家组对样品采集、运输与保存、分析测试、数据资料审核、数据评价等各个环节进行了全过程质量控制。

  据悉,“中国环监测01”海洋环境监测船于2016年3月15日开工建造,由当时的中国环境保护部予以命名,具备近岸海域水文、水质、沉积物和生物的采样工作能力,一般常规监测项目、现场监测项目的分析能力,以及近岸海域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监测采样能力,并具备在线仪器设备实时走航监测特定污染项目的能力,能够在渤海湾内的近岸海域执行采样监测任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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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石家庄4月19日电 (记者 李茜)河北省环境保护厅19日透露,“中国环监测01”海洋环境监测船近日在河北秦皇岛市辖区海域首次成功执行离港采样监测任务,这标志着该监测船正式服役的开始,对海洋环境监测工作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中国环监测01”海洋环境监测船于4月12日9时,自秦皇岛船厂码头出发,往返历经7个小时,行程70多海里,完成了秦皇岛市辖区海域内五个国控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的采样监测任务。据了解,这是“中国环监测01”海洋环境监测船自2017年8月入港整装待命以来,首次成功执行离港采样监测任务,标志着其正式服役的开始。

  此次中国国家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发起,是中国国家近岸海域监测事权上收系列工作任务之一。作为中国国家近岸海域采测分离试点站,河北省秦皇岛环境监测中心在采样监测期间,先是通过智能手持终端设备将各个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的现场监测项目信息及现场照片上传到总站,之后再通过智能手持终端设备现场直接打印出具有二维码的样品编码标签,整个过程严格按照国家近岸海域采测分离规定的程序和技术要求进行。

  为确保此次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可溯源,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选派了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近岸海域环境监测中心站、大连市环境监测中心等技术专家组成的4人外控专家组。专家组对样品采集、运输与保存、分析测试、数据资料审核、数据评价等各个环节进行了全过程质量控制。

  据悉,“中国环监测01”海洋环境监测船于2016年3月15日开工建造,由当时的中国环境保护部予以命名,具备近岸海域水文、水质、沉积物和生物的采样工作能力,一般常规监测项目、现场监测项目的分析能力,以及近岸海域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监测采样能力,并具备在线仪器设备实时走航监测特定污染项目的能力,能够在渤海湾内的近岸海域执行采样监测任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