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沧州市生态环境局、公安局联合向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提出解除挂牌督办申请,经核查,海兴县污水处理厂突出环境问题已达到整改要求。
12月3日,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公安厅制发文件,联合解除对海兴县污水处理厂突出环境问题的挂牌督办。同时,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要求沧州市生态环境部门和公安机关不断加强沟通协作,形成执法打击合力,持续保持对重点排污单位污染环境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推动区域生态环境持续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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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动态
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联合解除海兴县污水处理厂突出环境问题挂牌督办 来源:生态环境执法局 时间:2024-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