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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召开全省土壤、地下水 污染防治、农村环境整治推进暨农村黑臭水体 试点经验交流会

发布日期:2021-12-15 15:58 信息来源:土壤生态环境处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农村黑臭水体常态化管控机制实施意见》,扎实做好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全面总结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经验做法,12月14日,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召开全省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农村环境整治推进暨农村黑臭水体试点经验交流会。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吴跃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了保定蠡县、邯郸魏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成果及经验介绍,沧州市和衡水市分别对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作了典型发言。吴跃通报了全省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情况,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对2个试点县取得的经验成果以及沧州市和衡水市工作开展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要求试点县进一步总结经验,充分发挥试点示范作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熟模式。

会议强调,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直接关系着农产品、饮用水及人居环境安全。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和农业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统筹协调,认真履职尽责,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要求,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到年底只剩半个月时间,各项工作进入收尾总结阶段,各地要对标年度目标任务,认真开展重点工作“回头看”,做到八个“坚持”。一是坚持“严”字当头,做好年底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覆盖和治理收尾工作;二是坚持目标导向,认真谋划明年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工作;三是坚持动态清零,开展农村黑臭水体常态化排查整治;四是坚持示范试点,推动农村环境整治先行区和乡村生态振兴千村示范工程建设;五是坚持准入管理,严格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六是坚持源头防控,加快完成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七是坚持调查监测,有序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八是坚持项目谋划,不断强化资金项目管理。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生态环境局、雄安新区管委会生态环境局分管负责同志,有关科(室)负责同志和相关工作人员;各县(市、区)分局主要负责同志,省厅土壤处全体人员,评估中心、环科院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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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农村黑臭水体常态化管控机制实施意见》,扎实做好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全面总结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经验做法,12月14日,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召开全省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农村环境整治推进暨农村黑臭水体试点经验交流会。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吴跃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了保定蠡县、邯郸魏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成果及经验介绍,沧州市和衡水市分别对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作了典型发言。吴跃通报了全省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情况,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对2个试点县取得的经验成果以及沧州市和衡水市工作开展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要求试点县进一步总结经验,充分发挥试点示范作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熟模式。

会议强调,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直接关系着农产品、饮用水及人居环境安全。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和农业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统筹协调,认真履职尽责,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要求,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到年底只剩半个月时间,各项工作进入收尾总结阶段,各地要对标年度目标任务,认真开展重点工作“回头看”,做到八个“坚持”。一是坚持“严”字当头,做好年底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覆盖和治理收尾工作;二是坚持目标导向,认真谋划明年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工作;三是坚持动态清零,开展农村黑臭水体常态化排查整治;四是坚持示范试点,推动农村环境整治先行区和乡村生态振兴千村示范工程建设;五是坚持准入管理,严格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六是坚持源头防控,加快完成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七是坚持调查监测,有序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八是坚持项目谋划,不断强化资金项目管理。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生态环境局、雄安新区管委会生态环境局分管负责同志,有关科(室)负责同志和相关工作人员;各县(市、区)分局主要负责同志,省厅土壤处全体人员,评估中心、环科院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