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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向沧州市献县等五县(市)集中反馈大气污染防治重点督导帮扶情况

发布日期:2021-06-17 16:35 信息来源:第五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为切实推动《河北省2021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雄安新区及周边区域2021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联防联控工作方案》的落实,以及全面推进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工作,5月中下旬,第五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分别对沧州市献县、河间、泊头、吴桥、任丘等5县(市)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重点督导帮扶。6月17日,第五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向5县(市)集中反馈了帮扶情况。省生态环境厅环境监察专员、第五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主任张贵金通报了帮扶情况并讲了具体意见,沧州市市长梅世彤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不折不扣抓好督察整改。相关县(市)要高度重视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不能有丝毫的麻痹和马虎,必须严肃对待,不允许有打折扣的情况。要对照整改方案、整改标准,对已验收销号问题组织一次“回头看”,严防整改不到位及问题反弹。二是坚持举一反三,全面开展环境排查整治。要以此次整改为契机,紧紧抓住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加强分析研究,认真查找不足,找准制约当地生态环境质量的症结所在,全力补齐生态环境治理的短板。三是强化部门履职,真正形成齐抓共管合力。要切实履行部门指导监督责任,持续做好行政权力下放后续监管责任。理顺与乡镇的协调关系,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协调联动等机制,避免出现环境监管真空。四是加大打击力度,严厉查处环境违法问题。对环境违法案件,要依法立案调查并严厉处罚到位;对涉及在线监测设施造假、违法排污、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并向社会公开,提高执法震慑力。要把交办问题整改作为推动工作落实的落脚点,作为提升生态环境管理水平的突破口,推进当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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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推动《河北省2021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雄安新区及周边区域2021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联防联控工作方案》的落实,以及全面推进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工作,5月中下旬,第五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分别对沧州市献县、河间、泊头、吴桥、任丘等5县(市)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重点督导帮扶。6月17日,第五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向5县(市)集中反馈了帮扶情况。省生态环境厅环境监察专员、第五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主任张贵金通报了帮扶情况并讲了具体意见,沧州市市长梅世彤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不折不扣抓好督察整改。相关县(市)要高度重视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不能有丝毫的麻痹和马虎,必须严肃对待,不允许有打折扣的情况。要对照整改方案、整改标准,对已验收销号问题组织一次“回头看”,严防整改不到位及问题反弹。二是坚持举一反三,全面开展环境排查整治。要以此次整改为契机,紧紧抓住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加强分析研究,认真查找不足,找准制约当地生态环境质量的症结所在,全力补齐生态环境治理的短板。三是强化部门履职,真正形成齐抓共管合力。要切实履行部门指导监督责任,持续做好行政权力下放后续监管责任。理顺与乡镇的协调关系,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协调联动等机制,避免出现环境监管真空。四是加大打击力度,严厉查处环境违法问题。对环境违法案件,要依法立案调查并严厉处罚到位;对涉及在线监测设施造假、违法排污、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并向社会公开,提高执法震慑力。要把交办问题整改作为推动工作落实的落脚点,作为提升生态环境管理水平的突破口,推进当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