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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召开人为干扰国控自动监测站点运行警示教育会

发布日期:2021-05-26 11:00 信息来源:生态环境监测处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国省控空气、水自动监测站运维保障工作,防止人为干扰自动站运行,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5月21日,省生态环境厅召开全省人为干扰国控自动监测站运行警示教育视频会。赵军副厅长,驻厅纪检监察组张哲副组长及各市、县生态环境部门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播放了近期我省出现的邢台市“邢师高专”国控空气站、衡水市“小范桥”国控水站、沧州市“沧县城建局”国控空气站和沧州市“永红桥”国控水站受到人为干扰问题警示片,并通报了相关处理情况。

赵军副厅长在讲话中要求,一是要充分认清当前面临的形势,深刻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精神内涵,环境监测要在支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上下功夫,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二是要深刻汲取相关干扰问题教训,要认识到人为干扰监测是犯罪和违纪行为,必须从重从快、严惩重罚、严肃追责问责,对涉嫌犯罪的要果断移交,坚决杜绝人为干扰。三是要坚决落实五级责任。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国省控环境空气站、水站运维保障责任体系,细化每一级的责任,建立完善的落实台账,形成分工明确、程序规范、便于执行的责任体系。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对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造成人为干扰自动站运行的,要坚决依据相关规定问责追责。

张哲副组长在讲话中要求各地高度重视,引以为戒。今后对此类案件视情节依规依纪从重加重处理,各市驻局纪检组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加强日常警示教育,与市局党组一起推动解决违规干扰自动监测站运行问题,对发现问题的要及时调查处理,严格执纪执法,严肃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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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国省控空气、水自动监测站运维保障工作,防止人为干扰自动站运行,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5月21日,省生态环境厅召开全省人为干扰国控自动监测站运行警示教育视频会。赵军副厅长,驻厅纪检监察组张哲副组长及各市、县生态环境部门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播放了近期我省出现的邢台市“邢师高专”国控空气站、衡水市“小范桥”国控水站、沧州市“沧县城建局”国控空气站和沧州市“永红桥”国控水站受到人为干扰问题警示片,并通报了相关处理情况。

赵军副厅长在讲话中要求,一是要充分认清当前面临的形势,深刻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精神内涵,环境监测要在支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上下功夫,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二是要深刻汲取相关干扰问题教训,要认识到人为干扰监测是犯罪和违纪行为,必须从重从快、严惩重罚、严肃追责问责,对涉嫌犯罪的要果断移交,坚决杜绝人为干扰。三是要坚决落实五级责任。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国省控环境空气站、水站运维保障责任体系,细化每一级的责任,建立完善的落实台账,形成分工明确、程序规范、便于执行的责任体系。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对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造成人为干扰自动站运行的,要坚决依据相关规定问责追责。

张哲副组长在讲话中要求各地高度重视,引以为戒。今后对此类案件视情节依规依纪从重加重处理,各市驻局纪检组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加强日常警示教育,与市局党组一起推动解决违规干扰自动监测站运行问题,对发现问题的要及时调查处理,严格执纪执法,严肃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