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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环境监察专员办对衡水市部分生态环境责任部门开展专项环境监察

发布日期:2021-04-02 09:08 信息来源:第五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为推动中央及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到实处,推进衡水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3月30—31日,第五环境监察专员办联合省委第九督查组对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环境监察。

在分别听取四个市直部门汇报后,省生态环境监察专员、第五环境监察专员办主任张贵金同志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意识。要准确把握生态文明建设的形势任务,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要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的现实体现,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贡献力量。二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要把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摆到突出位置,进一步转变作风,明确责任,细化分工,以扎扎实实的作风抓实抓细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切实抓出成效。三要坚持多措并举,狠抓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强化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整改,着力监督检查,严把时间节点、严格整改标准、细化整改措施,建立动态整改台账,聚力攻坚督促加快推进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确保按时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此次环境监察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谈话问询和现场核查等方式,重点对相关市直部门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落实情况和长效机制建设情况;生态环境污染防治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及其他有关情况进行了全面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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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中央及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到实处,推进衡水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3月30—31日,第五环境监察专员办联合省委第九督查组对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环境监察。

在分别听取四个市直部门汇报后,省生态环境监察专员、第五环境监察专员办主任张贵金同志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意识。要准确把握生态文明建设的形势任务,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要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的现实体现,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贡献力量。二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要把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摆到突出位置,进一步转变作风,明确责任,细化分工,以扎扎实实的作风抓实抓细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切实抓出成效。三要坚持多措并举,狠抓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强化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整改,着力监督检查,严把时间节点、严格整改标准、细化整改措施,建立动态整改台账,聚力攻坚督促加快推进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确保按时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此次环境监察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谈话问询和现场核查等方式,重点对相关市直部门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落实情况和长效机制建设情况;生态环境污染防治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及其他有关情况进行了全面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