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动态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省厅动态

河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顺利通过ODS资质认定现场评审

发布日期:2020-05-07 14:42 信息来源: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省机动车排污监控信息中心)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4月29日,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计量认证环保评审组的任务安排,由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邹本东、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吴宇峰、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李红莉等3名专家组成的评审组,对河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进行了资质认定扩项评审。本次评审采用了远程视频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范围覆盖了监测中心本次申请的ODS等1大类2个项目的全部技术能力。

  省中心为迎接此次评审,由质量监督管理部组织牵头,实验分析部和污染源监测部参与实施,对涉及ODS气质法监测和便携式气质法监测等2个项目进行了充分准备,包括:所有相关档案材料整理与扫描、远程视频会议组织调试、专家沟通联系、任务下达、样品分发、实际样品操作演练等。

  此次评审得到了评审组的一致肯定。评审组认为,省中心有明确的法律地位,组织机构健全,仪器设备、人员能力、质量体系等能够满足开展检测工作的需要,能够满足向社会提供证明作用数据的要求。参加考核的人员,包括授权签字人均通过考核。

  2019年12月,全国首批6家单位建成ODS重点实验室,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成为其中之一。下一步,省中心将按照评审组提出的评审意见,不断提升监测技术能力和质量管理水平,成为国内领先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省厅动态

  4月29日,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计量认证环保评审组的任务安排,由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邹本东、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吴宇峰、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李红莉等3名专家组成的评审组,对河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进行了资质认定扩项评审。本次评审采用了远程视频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范围覆盖了监测中心本次申请的ODS等1大类2个项目的全部技术能力。

  省中心为迎接此次评审,由质量监督管理部组织牵头,实验分析部和污染源监测部参与实施,对涉及ODS气质法监测和便携式气质法监测等2个项目进行了充分准备,包括:所有相关档案材料整理与扫描、远程视频会议组织调试、专家沟通联系、任务下达、样品分发、实际样品操作演练等。

  此次评审得到了评审组的一致肯定。评审组认为,省中心有明确的法律地位,组织机构健全,仪器设备、人员能力、质量体系等能够满足开展检测工作的需要,能够满足向社会提供证明作用数据的要求。参加考核的人员,包括授权签字人均通过考核。

  2019年12月,全国首批6家单位建成ODS重点实验室,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成为其中之一。下一步,省中心将按照评审组提出的评审意见,不断提升监测技术能力和质量管理水平,成为国内领先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