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动态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省厅动态

法规与标准处召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调度会

发布日期:2019-11-22 15:48 信息来源:法规与标准处(内部审计处)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2019年11月20日,我厅法规与标准处在石家庄组织召开了河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调度会。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生态环境局分管领导以及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省生态环境厅赵根喜总工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黄润秋副部长在2019年第二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鉴定评估技术培训班上的讲话精神,听取了各市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情况以及案件办理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了下阶段工作。

会议指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

会议要求,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高度重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抓紧组建团队,积极推进案例实践。要吃透政策,用好规定,对现有案件加快办案进度;尚没有案件的要立即梳理筛选案件,启动赔偿程序,今年必须实现“破零”。各地对已列入清单的案件,要逐一核查,重点突破,按要求时限上报进展和材料。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省厅动态

2019年11月20日,我厅法规与标准处在石家庄组织召开了河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调度会。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生态环境局分管领导以及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省生态环境厅赵根喜总工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黄润秋副部长在2019年第二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鉴定评估技术培训班上的讲话精神,听取了各市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情况以及案件办理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了下阶段工作。

会议指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

会议要求,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高度重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抓紧组建团队,积极推进案例实践。要吃透政策,用好规定,对现有案件加快办案进度;尚没有案件的要立即梳理筛选案件,启动赔偿程序,今年必须实现“破零”。各地对已列入清单的案件,要逐一核查,重点突破,按要求时限上报进展和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