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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第三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向秦皇岛市卢龙县反馈大气专项督察情况

发布日期:2019-07-15 08:24 信息来源:第三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为促进卢龙县空气质量改善,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责任落实,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第三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于2019年6月12日开始对卢龙县大气环境治理和保护情况进行了为期10天的驻点督察,并于7月12日召开会议向卢龙县委、县政府进行了专题反馈。

  会议首先由第三专员办王爱辰处长通报了督察反馈意见,指出卢龙县在大气环境治理和保护;职能部门、乡镇履职尽责;企业应急响应落实;工业企业环境监管;煤质与油品监管;建筑工地扬尘管控等方面存在的8个主要问题,并提出下步工作建议。

  卢龙县委书记鞠世闻作表态发言,表示将采取坚决有效措施,全面整改。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部署要求;二是聚焦问题短板,深入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三是强化责任担当,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省生态环境厅环境监察专员车军对卢龙县委、县政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党对人民极端负责的态度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二是要迅速整改落实,补齐生态治理短板,尽快扭转空气质量不降反升的不利局面;三是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查找问题根源,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不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落实;四是要以此次大气专项督察为契机,改善各项工作举措,实现“精准施治,科学治污”,防止“走过场”和“一刀切”问题发生;五是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对于落实责任不力问题,要按有关规定严肃、精准、有效问责,以进一步压实责任,倒逼工作落实。

  督察组其他有关人员,卢龙县四大班子全体领导、县大气办成员单位以及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此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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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促进卢龙县空气质量改善,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责任落实,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第三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于2019年6月12日开始对卢龙县大气环境治理和保护情况进行了为期10天的驻点督察,并于7月12日召开会议向卢龙县委、县政府进行了专题反馈。

  会议首先由第三专员办王爱辰处长通报了督察反馈意见,指出卢龙县在大气环境治理和保护;职能部门、乡镇履职尽责;企业应急响应落实;工业企业环境监管;煤质与油品监管;建筑工地扬尘管控等方面存在的8个主要问题,并提出下步工作建议。

  卢龙县委书记鞠世闻作表态发言,表示将采取坚决有效措施,全面整改。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部署要求;二是聚焦问题短板,深入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三是强化责任担当,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省生态环境厅环境监察专员车军对卢龙县委、县政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党对人民极端负责的态度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二是要迅速整改落实,补齐生态治理短板,尽快扭转空气质量不降反升的不利局面;三是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查找问题根源,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不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落实;四是要以此次大气专项督察为契机,改善各项工作举措,实现“精准施治,科学治污”,防止“走过场”和“一刀切”问题发生;五是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对于落实责任不力问题,要按有关规定严肃、精准、有效问责,以进一步压实责任,倒逼工作落实。

  督察组其他有关人员,卢龙县四大班子全体领导、县大气办成员单位以及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此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