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动态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省厅动态

第四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正视问题不回避 猛药去疴治顽疾——公开约谈涿州市委主要负责人

发布日期:2019-07-03 14:35 信息来源:第四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2019年7月3日,根据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委托对部分县(市、区)进行约谈的函》的相关要求,依据《河北省城市及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通报排名和奖惩问责办法》有关规定,第四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会同保定市政府,对2019年1-5月月度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或PM2.5平均浓度值同比不降反升累计3次的涿州市进行了公开约谈,并签署了会议纪要。保定日报、保定电台等新闻媒体对约谈会议进行了公开报道。

  约谈会上,第四环境监察专员办对涿州市生态环境部强化督查、省大气环境执法和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强化攻坚行动、第四专员办日常监察督察等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了通报;涿州市委主要负责同志作了表态发言;保定市政府领导肖占乐同志从提高思想认识、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三个方面提出整改要求。

  省生态环境厅环境监察专员、第四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主任曹海波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对涿州市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进一步认清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二是进一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是进一步厘清职责界限,形成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机制。四是进一步强化立行立改、即知即改、追责问责。要求涿州市党委和政府,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协调联动,抓好整改落实,从根本上扭转生态环境质量落后的不利局面,勠力同心、齐心协力,为京津冀协同发展,为保定和雄安新区建设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支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省厅动态

  2019年7月3日,根据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委托对部分县(市、区)进行约谈的函》的相关要求,依据《河北省城市及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通报排名和奖惩问责办法》有关规定,第四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会同保定市政府,对2019年1-5月月度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或PM2.5平均浓度值同比不降反升累计3次的涿州市进行了公开约谈,并签署了会议纪要。保定日报、保定电台等新闻媒体对约谈会议进行了公开报道。

  约谈会上,第四环境监察专员办对涿州市生态环境部强化督查、省大气环境执法和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强化攻坚行动、第四专员办日常监察督察等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了通报;涿州市委主要负责同志作了表态发言;保定市政府领导肖占乐同志从提高思想认识、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三个方面提出整改要求。

  省生态环境厅环境监察专员、第四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主任曹海波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对涿州市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进一步认清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二是进一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是进一步厘清职责界限,形成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机制。四是进一步强化立行立改、即知即改、追责问责。要求涿州市党委和政府,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协调联动,抓好整改落实,从根本上扭转生态环境质量落后的不利局面,勠力同心、齐心协力,为京津冀协同发展,为保定和雄安新区建设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支撑。